东 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 LTD,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购买土地使用权事项
的独立意见
“ ”
作为东睦新材料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公司 )独 立 董事 ,
根据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公司法》、《关于上 市公司建 立独 立 董事制度 的
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东睦新材料集 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现 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一 次会议审
议 的 《关于拟对外投资暨购买土地 使用权 的议案》,基 于独 立 董事 自
身独 立 判断的立场 ,发 表独 立 意见如下 :
一 、本次对外投资暨购买土地 使用权事项符合 《中华人 民共和 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 律 、法规 、规范性
文件 的规定 ,本 次投资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 ,亦 未构成 《上 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 组情形 。
二 、公司董事会召开程序 、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
法》、《中华人 民共和 国证券法》等法律 、法 规 以及 《东睦新材料集 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 ,形 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 。
三 、本次对外投资暨购买土地使用权事项 ,是 基于公司优化 MIM
产 业 的战略布局所需 ,对 公司的长远发展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有 利于
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有 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不 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
综 上所述 ,我 们 同意公司此次对外投资暨购 买土地使用权事项 。
(以 下无 正文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此 页无 正 文 ,为 东睦新材料集 团股份有 限公司独 立 董事关于公司对
外投资暨购买土 地 使用权事项 的独 立 意见之签字页 )
东睦新材料集 团股份有 限公司独 立 董事 :
刘新才 彻〃叫
吴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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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年 8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