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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中《关于2020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的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上述议案中涉及的关联交易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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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一证券业务与法律事务部\1-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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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签字):
纳戎
202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