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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长投关于控股子公司公开挂牌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26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公开挂牌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9年9月5日召开的七届十六次董事会议和2019年9月23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长江投资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公开挂牌出售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交中心”)通过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其所拥有的土地及附属建筑物。首次挂牌以不低于经国资备案的评估价为挂牌底价。同意陆交中心根据市场反馈情况,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之相关规定确定后续挂牌价格。股东大会授权长江投资公司经营层审批陆交中心具体操作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挂牌价格、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公开挂牌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3)。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19年9月24日,陆交中心将其所拥有的土地及附属建筑物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首次公开挂牌出售,首次挂牌底价为5.4亿元,挂牌公告期为2019年9月24日至2019年10月24日。

2019年10月25日,陆交中心收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受让意向登记结果通知,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部分资产(上海市普陀区金迈路1号、65号、155号房产)项目(项目编号:

GR2019SH1001350)公告期届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照国有资产转让的相关规定及根据长江投资公司股东大会授权,长江投资公司经营层审批同意陆交中心将其所拥有的土地及附属建筑物的公开挂牌出售价格予以调整,并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二次挂牌出售,挂牌价格调整为4.86亿元,挂牌公告期为2019年10月28日至2019年11月22日。

三、其他说明

目前,交易对手尚不明确,尚未签署交易合同,未知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最终成交情况以公开挂牌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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