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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方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回复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30

证券代码:600120 股票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20-021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

监管工作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0441 号)(以下简称“工作函”)。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已认真核查工作函中所提及的业务和事项,现做回复如下:

一、关于公司经营业务

1.关于经营业绩。年报显示,公司各季度之间的经营数据存在较大差异,其中第二季度的营收规模明显高于其他季度,环比增加65.56%,但归母净利润却出现亏损7614.02 万元;第三和第四季度实现的扣非归母净利润均超过1.5亿元,较上半年两个季度翻倍。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经营特点和市场环境等,说明报告期内各季度经营业绩出现明显波动的原因;(2)第二季度业绩出现亏损的原因,公司业务开展的合规和风控体系是否健全,风险敞口是否可控。

公司回复:

(1)结合经营特点和市场环境等,说明报告期内各季度经营业绩出现明显波动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业务主要包括金融及类金融业务、商品流通业务及房地产业务,其中金融及类金融业务涵盖信托、期货、人寿保险、融资租赁、财富管理、基金以及投资等多元化业务。2019年,公司紧跟国家战略,积极贯彻落实经济金融政策,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聚焦金控平台高质量发展,

持续呈现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截至2019年底,公司资产总额217.67亿元,净资产120.82亿元;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17.27亿元,同比增长

9.42%;净利润9.68亿元,同比增长24.26%,均创历史新高。2019年度公司各季度业绩指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总收入224,160.49345,236.17322,264.68281,053.79
营业成本184,253.89305,763.65263,039.43232,771.00
公允价值变动45,303.14-40,908.699,068.222,240.91
利润总额63,465.08-13,280.8441,951.8226,398.65
净利润47,706.28-9,322.7337,123.4121,268.58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3,021.80-7,614.0226,011.2618,879.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898.849,190.4926,809.1715,354.53

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经营业绩出现波动的主要原因包括:季节性因素引起了营业总收入的变动,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及房地产业务的结算引起了利润变动,具体如下:

(a)公司长期开展期现结合业务,每年第一季度国内期货市场开盘天数较少,导致公司第一季度期现结合业务的交易量较低,因此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低于其他三个季度属于正常情况。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8.77亿元,占2018年全年的17.51%,2019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2.42亿元,占全年的19.11%。其次,2019年第二季度有色类商品期现货存在较多交易机会,公司加大了铜、铝、白银等有色类商品期现结合的业务规模,导致公司第二季度营业收入增幅较大。

(b)公司第三和第四季度实现的扣非归母净利润均超过1.5亿元主要系子公司浙江国贸东方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东方房产”)开发的湖州仁皇君澜阁项目自2019年7月起交付,按照房地产业务的收入准则,公司根据交房情况确认销售收入,国贸东方房产2019年第三季度实现净利润23,931.17万元,第四季度实现净利润1,593.69万元。此外,由于公司行业分类变更,自2019年7月起,公司主要的投资业务收益归入经常性损益,故公司2019年度上半年和下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会有较大变化。

(c)2019年1月1日起,公司开始执行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所持部分股票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及列报,且公允价值变动直接影响公司当期利润。2019年全年证券市场波动明

显,尤其是第一、二季度期间(具体情况如下图),致使公司各季度利润变化较大。

数据来源:wind基于此,剔除公允价值变动的影响,公司2019年第一、二季度利润总额占营业总收入比例保持同一水平,故公司在不考虑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一、二季度经营业绩整体较平稳。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第一季度第二季度
营业总收入224,160.49345,236.17
公允价值变动45,303.14-40,908.69
利润总额63,465.08-13,280.84
利润总额(剔除公允价值变动影响)18,161.9427,627.85
利润总额占营业总收入比8.10%8.00%

(2)第二季度业绩出现亏损的原因,公司业务开展的合规和风控体系是否健全,风险敞口是否可控。

如上所述,2019年第二季度证券市场出现较大波动,公司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市值较2019年一季度发生较大幅度下跌,导致第二季度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40,908.69万元,对公司第二季度归

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影响为-30,237.16万元,剔除该影响,公司第二季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2,623.14万元。因此,公司二季度亏损主要系会计准则变更导致的,并非公司真实的经营业绩亏损。由于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具有一定的波动性,公司一直重视投资科学化管理,优化投资决策,严格监控市场变化情况,适时根据证券市场的变化情况,择机处置相关金融资产,努力实现投资价值最大化。公司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始终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推进合规管理,健全风险管理制度与架构,强化员工风险意识,建立了多层次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多防线的内部控制机制。重点工作如下:

(a)建立健全业务决策、管理流程;(b)积极推动全面风险管理系统开发与测试工作,有效提升公司风险管控信息化水平,构建金控平台“定期监测+专项监测+实时预警”的风险监控体系;(c)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持续对子公司授权事项进行梳理、完善,确保科学合理授权、高效稳健运营;(d)进一步规范并明确信息定期报送制度,深入了解各子公司风险运作情况;(e)不断完善风控体系建设与风控能力培养,从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上层架构、加强合规管理、推进授权体系建设、突出对风险指标监控、加强系统建设等方面着手,大力提升全面风险管控能力;

(f)建立健全各项经营管理、风控合规制度,防止出现风险事件,确保公司有序、稳健经营,维护股东权益。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均做到有制度可依、有制度必依、制度落实到位,全面保障公司合法合规、有序健康运行。当前,公司与合规、风控相关的主要制度包括《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实施办法》、《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细则》、《内部控制框架体系》、《投资管理制度》、《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筹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资金存放管理实施细则》、《合同管理办法》、《重大经营决策法律审核管理办法》、《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内部审计制度》、《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担保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

综上所述,公司业务开展的合规和风控体系健全,风险敞口可控。

2.关于收入结构。年报显示,公司主营业务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分别是金融及类金融、商品流通和房地产,2019 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68.03 亿元、38.77亿元和10.06 亿元,同比变动50.88%、-36.09%和833.79%,毛利率分别为18.13%、

6.02%和37.58%。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同行业公司情况,说明本年度收入结构发生较大变动的原因和合理性;(2)结合各项业务的经营模式、成本费用构成和利润占比等,说明各业务毛利率水平是否显著异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若是,请说明具体原因并分析合理性。

公司回复:

(1)结合同行业公司情况,说明本年度收入结构发生较大变动的原因和合理性。

公司作为省属国有上市金融控股集团,始终紧紧围绕战略愿景和目标,按照“外延扩张、内涵提升”的发展思路,整合金融资源,增强资本实力,提升公司治理,加快高质量发展步伐。2019年7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的《2019年2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显示,公司所属行业从批发业变更为其他金融业(代码J69)。2019年公司收入结构发生较大变动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公司金融板块业务收入较上年有所提高,其中大地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期货”)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含利息收入和手续费及佣金收入)47.7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70亿元;另一方面,公司开展的期现结合业务实质是无风险跨期套利,通过买入近月期货合约、卖出远月合约,以分别到期交割仓单为结算的方式的进行套利交易,实现收益,鉴于公司完成行业变更,公司于2019年7月至12月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10.99亿元作为金融及类金融业务收入列报。 综合上述原因,公司2019年金融及类金融业务收入同比增加22.69亿元,商贸流通业务收入较2018年同比减少20.98亿元。

子公司国贸东方房产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0.0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9.02亿元,主要原因如问题1所述,2019年7月因所开发项目交付房屋进而确认销售收入9.75亿元。

(2)结合各项业务的经营模式、成本费用构成和利润占比等,说明各业务

毛利率水平是否显著异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若是,请说明具体原因并分析合理性。公司各项业务的经营模式、成本费用和利润占比等情况具体如下:

业务主体主营业务种类主要成本项目主要费用项目营收占比净利润占比
公司本级金融投资,期现结合业务等仓单采购成本职工薪酬24.42%37.09%
折旧与摊销
浙金信托信托业务、自营业务利息支出职工薪酬6.47%10.78%
大地期货期货经纪业务、风险管理业务(含期现结合)等仓单采购成本职工薪酬40.80%1.94%
利息支出
居间人报酬
信息技术费
国金租赁售后回租业务利息支出职工薪酬2.65%8.83%
般若财富私募基金业务、自营业务银行、律所咨询费职工薪酬0.45%0.96%
租赁费
其他贸易企业出口、进口、内贸业务商品采购成本、进货费用职工薪酬12.94%7.43%
利息支出
租赁费
浙江国贸房产商品房开发、物业管理开发成本职工薪酬8.55%26.60%
财务费用

因公司业态较为多元,故将2019年内不同板块下细分业务的毛利率与行业可比企业的同期毛利率进行对比,具体情况如下:

板块名称公司名称营业收入 (万元)毛利率可比企业营业收入 (万元)毛利率毛利率相较于对标企业
金融及类金融公司本级109,943.030.61%
浙金信托[注]75,911.3795.01%陕国投A[注1]128,277.6090.99%高4.02%
大地期货[注]477,109.923.70%南华期货[注1]936,696.024.48%低0.78%
国金租赁[注]31,064.0456.89%华融租赁[注1]780,671.9339.10%高17.79%
般若财富5,271.4397.49%暂无境内上市财富管理公司
其他及抵消-19,035.38
板块小计680,264.4118.13%
贸易公司本级175,506.822.69%
其他贸易企业212,180.028.77%
板块小计387,686.846.02%厦门国贸21,804,693.633.05%高2.97%
房地产浙江国贸房产100,239.1533.82%保利地产23,598,103.5734.96%低1.14%
其他及抵消354.94
板块小计100,594.0937.58%

数据来源:wind

[注1]:采用通用报表格式下的财务指标。

通过对比各个业务的毛利率情况,公司各板块主要业务与同类公司基本持

平,无显著差异。

3.关于金融及类金融业务。年报显示,公司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是金融及类金融业务,主要包括融资租赁、基金、期货和信托等,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68.03 亿元,同比增加50.88%;净利润6.09 亿元,同比下降14.68%。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行业整体情况,说明公司金融类业务营收大幅增长,但利润却明显下滑的原因;(2)融资租赁的业务余额、前十大客户的名称、应收款项余额、融资期限、利率以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3)在管基金的实缴规模、主要在管项目的投资规模、股权占比和投资期限、已退出项目数量、累计收回金额和回报率、以及管理报酬、管理费的计提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4)期货业务的经营模式、经纪和风险管理业务的比重、主要交易品种、收入确认依据和风险敞口等。

公司回复:

(1)结合行业整体情况,说明公司金融类业务营收大幅增长,但利润却明显下滑的原因。

公司金融及类金融业务主要涵盖信托、期货、人寿保险、融资租赁、财富管理、基金以及投资等多元化业务,金融类营收大幅增长如问题2(1)所述。

利润下滑的原因:如前所述,金融及类金融板块营收增加的一方面原因是大地期货的风险管理子公司浙江济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济海”)及公司开展风险管理中的期现结合业务增加,但这一部分业务利润率较低。期现结合业务会产生大量的销售收入,由于公司采用总额法计量该收入,因此使得公司总的营业收入较高。而期现结合产生的收益相对较低,故导致风险管理业务的毛利率低,这与其经营模式有较强的关系。2019年,公司共发生期现结合收入73.15亿元,毛利0.67亿元,毛利率0.92%。从可比公司来看,A股上市公司南华期货,2019年度风险资产管理业务实现收入90.84亿元,毛利率为

0.92%;瑞达期货2019年度风险管理业务实现收入6.36亿元,毛利率为1.03%;新三板挂牌公司广州期货,2019年度风险管理业务实现收入31.75亿元,毛利率为0.14%。公司风险管理下的期现结合业务的毛利水平与行业整体情况无明显差异。虽然期现结合业务毛利率较低,但考虑到风险管理业务的开展有助于大

地期货更好的与产业客户、专业机构客户等建立业务联系,可以通过资源整合,提高大地期货经纪业务规模等,故近年公司风险管理业务规模有较大幅度的提升。其次,如问题1(1)所述,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准则,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公司在调整2019年期初数时,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到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类资产2018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与投资成本之间的差额从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到期初留存收益。原金融工具准则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应当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由于2018年12月31日前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已从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到留存收益,在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时,只能以收到的价款扣除税费后的净额与上年末账面余额之前的差额确认为利得或损失。因此公司在2019年处置金融资产的核算方式较以前年度发生较大变化,导致处置股票类金融资产所取得的收益较以前年度减少,进而金融及类金融板块的利润同比有所下降。

(2)融资租赁的业务余额、前十大客户的名称、应收款项余额、融资期限、利率以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由子公司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租赁”)开展,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融资租赁存量项目共94个,长期应收款租金余额451,971.37万元,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58,765.86万元。

前十大业务客户名称列示、应收款项余额、融资期限、利率以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列示如下:

序号租赁标的长期应收款余额融资期限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客户1球墨铸铁管件99,248,001.0060个月
客户2钢铸管件98,400,001.0060个月
客户3停车场设施96,000,000.0060个月
客户4铸球铁件95,700,001.0048个月
客户5钢铸管件94,320,001.0048个月
客户6钢铸管件94,080,001.0048个月
客户7停车场及码头设施92,112,939.8860个月
客户8不锈钢铸管91,489,112.1060个月
客户9球墨铸铁管件89,118,001.0060个月
客户10医疗设备85,316,200.0060个月

注:国金租赁的前十大客户名称及利率涉及其商业秘密,其年化交易内含报酬率由交易双方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范围为8.8%—11.84%。

公司以医疗健康业务为主,并涉及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医疗健康项目主要是医院客户,数量较多,但单体金额较小,故前十大客户占比较低。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中,医疗健康板块收入占比在52%,是公司第一大收入板块。

(3)在管基金的实缴规模、主要在管项目的投资规模、股权占比和投资期限、已退出项目数量、累计收回金额和回报率、以及管理报酬、管理费的计提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①在管基金的实缴规模、主要在管项目的投资规模、股权占比和投资期限、已退出项目数量、累计收回金额和回报率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旗下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基金公司”)的在管基金实缴规模约为119.73亿元;主要在管项目的投资规模为103.75亿元,股权占比、投资期限分类明细详见下表。

在管项目按规模分类的投资规模、股权占比、投资期限

在管项目按投资规模分类项目数量(个)投资规模(万元)股权比例投资期限
投资规模1亿元以上9820,100.001.88%-26.88%42个月-30年
投资规模5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1396,358.380.29%-12.97%3年-8年
投资规模小于5000万元48121,029.850.01%-16.26%3年-7年
合计701,037,488.23

已退出项目数量逾80只,累计收回金额约55.61亿元,已退项目整体回报率约49.47%。

②管理公司的管理报酬、管理费的计提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A、管理公司管理报酬(分四种情况)的会计处理如下:

a、设有回拨机制且未设最低回报率条款的基金的管理报酬收入的确认方式:

所谓回拨机制,就是管理人在先行向基金收取收益分成后,如果基金最终的整体回报未达到协议约定的管理人收取收益分成的收益率条件,或者基金的整体回报虽然达到管理人收取收益分成的收益率条件,但先行收取的收益分成大于按照基金最终整体回报计算可以获得的收益分成的,则管理人需要将先行收取的收益分成或者多收取的收益分成退还给基金或基金出资人。对有回拨机制但

未设有最低回报率条款的基金,管理公司在基金每次确定向出资人分配收益时,均首先根据基金过往已经收到的分红款、项目变现金额及按照管理公司内部统一的估值方法测算的在管项目的估值(三项合称预计回款总额),测算基金所投项目预计回款总额可否覆盖基金出资人的全部出资。如果测算的基金预计回款总额大于基金出资人的全部出资,则管理公司可以确认管理报酬收入,确认的管理报酬收入=(分配时项目投资累计投资收益-尚未变现项目预计整体亏损金额)*约定的收益分成比例-已经确认的管理报酬收入。否则,就暂不确认管理报酬收入,待基金下次有收益分配事项时再行测算,并根据测算结果按照同样判断标准决定是否确认管理报酬收入。

b、设有最低回报率条款但未设有回拨机制的基金的管理报酬收入的确认方式:对设有最低回报率条款但未设有回拨机制的基金,管理公司在基金每次确定向出资人分配收益时,均首先根据基金过往已经收到的分红款、项目变现金额及按照管理公司内部统一的估值方法测算的在管项目的估值(三项合称预计回款总额),测算基金整体预计收益水平可否达到基金设定的最低回报率收益水平。如果测算的基金整体收益水平达到基金设定的最低回报率收益水平,则管理公司可以确认管理报酬收入,确认的管理报酬收入=分配时项目投资累计投资收益*约定的收益分成比例-已经确认的管理报酬收入。否则,就暂不确认管理报酬收入,待基金下次有收益分配事项时再行测算,并根据测算结果按照同样判断标准决定是否确认管理报酬收入。c、既设有回拨机制又设有最低回报率条款的基金的管理报酬收入的确认方式:对既设有回拨机制又设有最低回报率条款的基金,管理公司在基金每次确定向出资人分配收益时,均首先根据基金过往已经收到的分红款、项目变现金额及按照管理公司内部统一的估值方法测算的在管项目的估值(三项合称预计回款总额),测算基金整体预计收益水平可否达到基金设定的最低回报率收益水平。如果测算的基金整体收益水平达到基金设定的最低回报率收益水平,则管理公司可以确认管理报酬收入,确认的管理报酬收入=(分配时项目投资累计投资收益-尚未变现项目预计整体亏损金额)*约定的收益分成比例-已经确认的管理报酬收入。否则,就暂不确认管理报酬收入,待基金下次有收益分配事项时再行测算,并根据测算结果按照同样判断标准决定是否确认管理报酬收入。

d、既没有回拨机制又未设最低回报率条款的基金的管理报酬收入的确认方式:既没有回拨机制又未设最低回报率条款的基金,管理公司在基金每次确定向出资人分配收益时,可确认管理报酬收入,确认的管理报酬收入=分配时项目投资累计投资收益*约定的收益分成比例-已经确认的管理报酬收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三十一条,“收入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按照谨慎性原则,一般情况下基金会在各基金底层资产退出,并收回项目退出收益时进行上述提及内部估值的测算及后续分配。该估算逻辑需基于基金合伙协议约定的回拨条款及最低收益率条款进行,并对该时点的预估管理报酬收入进行预提,在后续项目退出及分配时进行重新计算。待基金各项目完全退出,该基金整体收益确认后,基金在制定分配方案中会将应计提的管理报酬总额单独列示并在实际分配时将该管理报酬支付给管理公司。管理公司根据基金分配方案中确定的管理报酬,借记“应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管理报酬收入”,实际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账款”。另外,若基金经合伙人大会决议通过(或经合伙协议约定的收益分配决策流程通过)特定时点的收益分配方案,基金管理人可按照已通过的分配方案进行相应收入的确认。

B、管理公司管理费的会计处理如下:

管理公司根据合伙协议约定的计提基数和比例,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当期管理费收入,具体为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预收款项)”,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三十一条,“收入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06)应用指南“五、提供劳务收入确认条件的具体应用(八)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的劳务收取的劳务费,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

管理公司的管理费收入确认方式及金额在合伙协议中有明确约定,因此管理公司与管理费收入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同时管理公司向基金提供的管理服务是日常性的,长期的重复的劳务,管理公司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

则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确认收入。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基金公司在管基金的管理费收入金额,根据合伙协议明确约定了计提基准及比例,明细详见下表。

在管基金分类管理费比例管理费计提基准
股权基金综合性基金2%-2.5%实缴规模(4个),认缴规模(5个)
专项基金0%-4%实缴规模(3个),认缴规模(5个),固定金额(4个),不收取(7个)
证券基金1.5%实缴规模(2个)
母基金0.5%-1%实缴规模(1个),认缴规模(1个)

(4)期货业务的经营模式、经纪和风险管理业务的比重、主要交易品种、收入确认依据和风险敞口等。

①经营模式

公司期货业务由大地期货开展,业务主要包括期货经纪业务、风险管理业务等。

期货经纪业务是指大地期货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客户的指令,代理客户买卖期货合约、办理结算和交割手续,交易结果由客户承担的业务。大地期货赚取手续费及相关收入,经纪业务分为商品期货经纪业务及金融期货经纪业务。2019年,大地期货经纪业务实现收入12,392.46万元,占大地期货收入比重

2.59%;实现利润1,678.13万元,按合并抵销后利润总额计算占比,占比59.16%。

风险管理业务由浙江济海开展,包括基差交易、仓单服务、合作套保、定价服务、做市业务及其他与风险管理服务相关的试点服务。浙江济海以服务实体产业客户为宗旨,以品种基本面研究为基础,依靠期货、现货各方面的渠道资源,结合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两个市场,综合利用期货、期权、互换等金融衍生工具,为客户提供期现结合与风险管理产品与服务,形成稳定、可持续的盈利模式和交易体系。2019年,风险管理业务实现收入466,045.27万元,占大地期货收入比重97.41%;实现利润1,805.69万元,按合并抵销后利润总额计算占比,占比63.66%。

大地期货合并报表包含大地(香港)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境外子公司属于业务初创期,2019年利润亏损647.40万元,按合并抵销后利润总额计算占比,占比-22.82%。

②主要交易品种

期货经纪业务:螺纹钢、PTA、铁矿石、聚丙烯、白银、股指等。

风险管理业务:铝、白银、铜、橡胶、聚氯乙烯、PTA等。

③收入确认依据

经纪业务:期货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在与客户办理买卖期货合约款项清算时确认;交易所减收手续费在交易所资金清算完成时确认;境内保证金利息收入按照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风险管理业务:以期现结合、仓单服务、合作套保为主,通过大宗商品(标准仓单)期货交割、现货销售来实现收入。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a)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b)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c)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d)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e)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期货端根据结算单确认损益。

④风险敞口及采取的风控措施

期货经纪业务:如期货经纪业务的经营模式所述,该业务的本质是代理客户执行相关交易指令,最终交易结果由客户承担,故不存在风险敞口。

风险管理业务:期现结合在开展过程中,进行现货贸易的同时会进行期货或场外衍生品交易,由于同一现货品种会存在不同的品级,且不同品级的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的相关性会存在一定的差别,同时加入对于期货价格的判断等因素,导致期现结合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敞口。

大地期货在开展风险管理业务过程中,已经制定了《风险管理制度》、《创新业务内部评审制度》、《业务实施及授权细则》等制度,健全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形成层次分明、职责明确的业务决策和授权管理体系。根据制度,董事会每年度确定公司风险敞口的总体规模和额度,并授权风险控制委员会在已确定规模和额度内决策单项业务的敞口规模和额度。风险控制委员严格控制风险敞口和投资上限,防止风险过度集中,保持财务稳健。大地期货交易风控部在风险控制委员会的领导下,对日常的风险敞口进行监控,在确保单项业务的敞口规模和额度不超限额的同时确保各项业务总额和不超过整个公司的风险敞口限额。综上,公司合规与风控体系健全完善,风险敞口可控。

4.关于浙金信托。年报显示,公司的信托业务由浙金信托开展,2019 年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约为0.74 亿元,同比下降39.63%,业绩承诺完成率为

102.84%,其中部分项目累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及坏账准备4.39 亿元。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浙金信托报告期内业绩出现明显下滑的原因;(2)公司信托业务的整体规模、主动管理与通道类业务占比、资金来源、底层资产类型、

信托报酬率、到期清算信托计划数量和金额等;(3)列示报告期内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或坏账准备的具体信托计划名称、投资金额、管理人、底层资产投向、确认损益金额以及会计处理依据等;(4)结合上述信托计划的资产质量,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审慎。公司回复:

(1)浙金信托报告期内业绩出现明显下滑的原因。

浙金信托作为公司并表子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同上市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按照新准则要求,浙金信托将持有的部分金融资产(主要是信托计划投资)由原金融工具准则下的应收款项类投资重新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应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重分类至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中列示。作为非银金融机构,浙金信托年度财务报表按照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要求编制,利润表中营业收入口径中除手续费收入、利息收入外,还包含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等项目。新会计准则转换后,浙金信托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55,460.74万元(其中包含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9,537.8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5.10%。若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口径,此部分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将还原至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列示,浙金信托2019年度还原后营业收入为74,975.4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5%。2019年度,浙金信托在营业收入好于上年同期的情况下,业绩出现明显下滑的主要原因系固有资金投资的部分金融产品的底层资产市场价格出现大幅下降,或交易对手出现流动性风险,出于财务稳健性考虑,浙金信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对相应风险资产计提了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或坏账准备(为统一口径,下文统称“减值准备”)。报告期内,浙金信托计提减值准备共计22,776.28万元,若剔除减值准备因素,浙金信托报告期内可实现利润总额36,824.08万元,同比增长17.46%。浙金信托计提上述减值准备后,报告期内业绩出现下滑,但资产质量明显提高,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

(2)公司信托业务的整体规模、主动管理与通道类业务占比、资金来源、底层资产类型、信托报酬率、到期清算信托计划数量和金额等。

2019年末,浙金信托受托资产规模889.99亿元。从管理类型看,主动管理类信托资产318.47亿元,占比35.78%;事务管理类(通道业务)信托资产571.52

亿元,占比64.22%。从资金来源分布看,集合资金信托资产规模370.76亿元,占比41.66%;单一资金信托资产规模294.62亿元,占比33.10%;财产权信托资产规模224.61亿元,占比25.24%。具体请见下表:

2019年末信托资产规模(单位:亿元)

按管理类型分类按资金来源分类
分类信托资产占比分类信托资产占比
主动管理类318.4735.78%集合资金信托370.7641.66%
事务管理类571.5264.22%单一资金信托294.6233.10%
财产权信托224.6125.24%
合计889.99100.00%合计889.99100.00%

2019年末,实收信托余额875.92亿元,其中自有资金19.01亿元,占比

2.17%,外部资金856.91亿元,占比97.83%。2019年新增实收信托378.38亿元,减少实收信托579.63亿元,年末实收信托较年初减少18.68%。

2019年实收信托资金来源(单位:亿元)

资金来源金额占比
自有资金19.012.17%
外部资金856.9197.83%
合计875.92100.00%

注:实收信托的统计口径为委托人交付的信托本金;受托资产为信托项目运用及管理的留存财产合计

2019年实收信托变动情况(单位:亿元)

年初实收信托本年新增本年减少年末实收信托较年初变动
主动管理类361.75250.09305.45306.39-15.30%
事务管理类715.43128.29274.19569.53-20.39%
合计1,077.18378.38579.64875.92-18.68%

2019年末,信托资产类型分布情况:从资产分布来看,主要分布在金融机构(占比30.83%)、房地产(占比28.02%)、工商企业(占比22.34%)和基础产业(占比15.17%),其中,基础产业主要投资于市政基础设施、园区开发建设项目以及环境保护设施等;金融机构投向主要为信托计划、券商资管等特殊目的的载体投资;证券市场主要投资股票和基金。具体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9年末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单位:亿元)

资产分布金额占比
基础产业135.0215.17%
其中:市政基础设施54.296.10%
园区开发建设46.915.27%
环境保护设施10.481.18%
社会事业4.000.45%
保障性安居工程5.490.62%
其他13.851.55%
金融机构274.3830.83%
其中:存放同业28.483.20%
信托公司资管产品(事务管理类业务)120.5613.55%
证券及其他公司资管产品(事务管理类业务)125.0914.05%
信托业保障基金0.250.03%
证券市场10.201.15%
其中:股票9.951.12%
基金0.250.03%
房地产249.3828.02%
工商企业198.8222.34%
其他22.192.49%
信托资产总计889.99100.00%

2019年浙金信托平均信托报酬率为0.74%,其中主动管理类信托报酬率

1.89%,事务管理类信托报酬率0.15%。

2019年信托报酬率

项目平均信托报酬率主动管理类事务管理类
信托报酬率0.74%1.89%0.15%

注:信托报酬率=信托业务收入/实收信托年平均余额×100%平均值采取年初及各季末余额移动算术平均法,公式为:a(平均)=(a

/2+a

+a

+a

+a

/2)/42019年浙金信托已清算结束信托项目146个,已清算结束项目累计实收信托660.49亿元,其中主动管理类项目77个,累计实收信托347.39亿元,事务管理类项目69个,累计实收信托313.10亿元。

2019年已清算结束信托项目(单位:亿元)

已清算结束信托项目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主动管理类77347.39
事务管理类69313.10
合计146660.49

(3)列示报告期内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或坏账准备的具体信托计划名称、投资金额、管理人、底层资产投向、确认损益金额以及会计处理依据等。

单位:万元

信托计划名称资产性质投资金额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坏账准备
浙金?汇实9号盾安实业应收债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应收债权21,364.114,553.95818.47
信托计划名称资产性质投资金额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坏账准备
“汇实9号信托计划”)
浙金?汇实34号金服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汇实34号信托计划”)股权收益权67,663.862,027.702.22
浙金?汇实13号凯迪阳光新能源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汇实13号信托计划”)信托贷款31,862.4718,000.001,117.48
浙金?汇实10号PPP项目(以下简称“汇实10号信托计划”)应收债权3,118.86905.2530.41
浙金?汇利44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汇利44号信托计划”)二级市场股票21,472.889,631.78709.32
应收浙江三联集团有限公司债权(以下简称“应收三联债权”)信托贷款10,472.26-6,122.26
合计155,954.4435,118.688,800.16

注:以上涉及的信托计划管理人均为浙金信托。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一)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二)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入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一)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二)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入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浙金信托持有的汇实9号信托计划、汇实34号信托计划、汇实13号信托计划、汇实10号信托计划等4个信托计划的信托受益权,并非仅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不满足准则要求的“仅为本金及利息的支付”的标准。浙金信托持有的汇利44号信托计划底层资产为二级市场股票,其现金流量受股票价值波动的影响较大,未来不具有稳定的现金流产生,不满足准则“仅为本金及利息的支付”的标准。因此按准则规定,浙金信托持有的上述信托受益权不满足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入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分类要求,最终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规定,“应收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的利息。浙金信托按信托合同规定所确认的9号、34号、13号、10号、44号信托计划的信托受益权的应收而未收的利息属于应收利息的范畴,因此作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核算。浙金信托持有的应收三联债权为一项直接债权,与上述信托受益权不同,按准则要求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浙金信托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且采用当时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分为三个层次,即第一层次输入值是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浙金信托优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最后再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大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由于上述信托计划并不存在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的报价,在公允价值计量时属于第三层输入值。浙金信托综合考虑信托计划底层资产质量或交易对手实际经营情况、还款能力等因素,同时参考《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中“金融资产五级分类”对应潜在风险估计值等标准(关注类资产为3%,次级类资产为30%,可疑类资产为60%,损失类资产为100%),采用单项和组合两种方式对金融资产进行可回收金额测试,以确定其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或坏账准备。

浙金信托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评估或减值测试过程为,业务部门及风险管理部综合信托计划底层资产质量或交易对手实际情况,对其进行资产风险五级分类。计划财务部以信托计划风险质量五级分类结果为基础,逐项分析交易对手的还款能力,并采用适当的潜在风险估计值测算公司未来可能面临的损失金额。根据信托计划本金、应收利息及应收三联债权不同的金融资产分类标准,按未

来可能面临的损失金额分别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及坏账准备。

(4)结合上述信托计划的资产质量,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审慎。浙金信托持有的汇实9号信托计划、汇实34号信托计划、汇实13号信托计划、汇实10号信托计划等4个信托计划,其交易对手出现流动性危机后,在当地省、市政府及相关金融监管机关的领导下,均成立了债委会,并积极采取措施化解相关债务风险。本报告期末,浙金信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基于审慎原则,结合相关信托计划底层资产或交易对手实际情况进行逐项分析,并重点考虑相应债委的工作进度,对上述信托计划进行了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在此基础上,参考财政部发布的《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规定,选择适用的风险等级计提减值准备27,455.48万元。汇利44号信托计划于报告期内底层资产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的下降,浙金信托综合考虑信托计划净值及交易结构安排等因素,并参考《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10,341.10万元。浙金信托应收浙江三联债权原值20,472万元,于2018年12月11日浙江三联及其关联企业计十三家公司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按照法律规定,经债权人会议各表决组及出资人表决组投票表决,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并经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批准。该重整计划方案确定浙金信托债权14,350万元为就特定财产税后变现净值(按司法起拍价的税后变现价值)优先受偿,在重整计划草案批准之日起一年内现金清偿;转为普通债权金额11,137万元,按照万分之零点五的比例在重整计划草案批准之日起一年内现金清偿。因此,浙金信托预计浙江三联项目最低可回收金额为14,350万元(暂时不考虑转为普通债权金额)。2018年12月26日,浙金信托收到浙江三联债务清偿款1亿元,按照金华市婺城区法院2019年延长重整计划期限的最新裁定,剩余清偿款项预计于2020年6月11日前清偿。截至2019年12月31日,基于浙江三联债务清偿以及确认可收回金额,浙金信托累计计提坏账准备6,122.26万元。在对上述信托计划进行减值测试的过程中,浙金信托与公司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对上述信托计划交易对手等进行了实地走访,对其经营情况、风险化解工作情况等重要事项进行了沟通,对具体的减值测试方法、最终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等方面均达成了一致意见,认为浙金信托对上

述信托计划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或计提的减值准备是充分、审慎的。

二、关于会计处理

5.关于长期股权投资。年报显示,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为23.43 亿元,占净资产的10.76%,其中包括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上海盛维东方嘉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浙江陆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江苏燕园东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等多家合营或联营企业均呈现投资亏损,但公司仍追加5.52 亿元投资。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亏损企业的业务情况、亏损原因、主要合作方、各方的持股比例,以及上述单位是否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利益安排;(2)在上述企业多处于投资亏损的情况下,公司仍追加投资的原因,以及其他股东方是否同比例追加投资;(3)相关金融资产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以及是否充分、审慎。

公司回复:

(1)上述亏损企业的业务情况、亏损原因、主要合作方、各方的持股比例,以及上述单位是否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利益安排。

企业名称主要合作方及持股比例业务情况亏损原因是否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利益安排
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韩人寿”)公司持股50%,韩华生命保险株式会持股50%中韩人寿是经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寿险公司,通过个险、银保、团险、中介、网销等多个渠道,为客户提供普通险、分红险、万能险等保险险种。由于寿险公司的业务经营规则和经营模式,寿险公司在设立之初需要消耗大量资本用以开设新的分支机构、铺设销售渠道、扩充人力来打开销售局面等。根据原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主编的《中国寿险业经营规律研究》,在正常情况下,寿险公司利润曲线应当呈凹形,也即开业前期亏损并在一定年限内逐年扩大后逐渐进入盈利期。近年来,中韩人寿完成市场化管理层调整,优化法人治理,健全管理机制,确立中长期发展规划,步入稳健经营的发展阶段。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压力,中韩人寿主动调整经营策略和产品结构,取得良好成效。
浙江陆港物流公司持有陆港物流20%股权,金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提供物流园区的开发目前无经营业务,主要对投资企业做投后经营管理。根
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港物流”)限公司持有40%,金华马格德堡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持有24%,,浙江诚毅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持有16%。建设、管理等服务,以及货运和相关网络技术服务等据新会计准则,相关投资企业不再纳入合并报表,故财务报表显示为亏损。
江苏燕园东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苏燕园”)杭州燕园方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认缴比例0.05%;公司认缴比例49.975%;徐州市盛融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认缴比例9.995%;徐州市盛汇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认缴比例9.995%;宁波燕园首科和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比例4.9975%;宁波燕园姚商产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比例24.9875%。创业投资类产业投资基金3支基金整体运作情况符合预期,已针对重点项目开展全面投资布局,目前均处于投资期,尚未完成全部投资,已投项目尚未退出故尚未产生显著账面盈利。基金正常运作需要按照基金合同承担以基金管理费为主的当期运营费用,导致在报告期内财务报表出现暂时性亏损,无法反映基金最终清算时的整体收益情况。截至目前,合伙企业依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进行规范运作。
上海盛维东方嘉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方嘉睿”)宁波东方嘉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认缴比例0.22%;盛维创业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管理人)认缴比例0.22%;上海市杨浦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认缴比例44.25%;公司认缴比例44.25%;嘉兴部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比例11.06%。母基金
杭州驰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驰富”)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认缴比例0.33%;公司认缴比例49.26%;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发展有限公司认缴比例16.42%;杭州市临安区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认缴比例8.21%;杭州市临安区新锦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认缴比例4.93%;安扬资管-东方嘉富1号专项私募基金3100万认缴比例5.09%;杭州嘉富泽君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比例12.97%;湖州鑫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比例2.79%。产业基金

(2)在上述企业多处于投资亏损的情况下,公司仍追加投资的原因,以及其他股东方是否同比例追加投资。中韩人寿:公司分别于2017年、2019年与韩方股东韩华生命保险株式会社对中韩人寿进行两次同比例增资。公司追加投资的原因如前所述,由于寿险公司的经营模式和行业发展特点,中韩人寿目前正处在探索期与上升期,大量的资金投入是其稳定规模、调整结构、提升价值从而走向可持续发展道路的重要阶段。江苏燕园、杭州驰富2支基金在2019年对其出资是按照基金出资协议执行的后续分期出资,属于履行出资义务的行为。东方嘉睿基金于2019年成立,公司于2019年12月按照基金协议约定对其进行首期实缴出资。

(3)相关金融资产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以及是否充分、审慎。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准则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测算按持股比例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是否低于公司在期末账面价值;通过查询公开信息了解企业经营情况,访谈重要的参股公司,了解其正在执行的项目、现有储备及未来发展规划等,评估其经营状况。如初步评估过程中发现重大减值迹象,借助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参股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并结合参股司经营状况对减值情况进一步判断和计算。

公司在取得上述被投资单位资产负债表日为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并对财务报表进行分析,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评估和测试。

(a)中韩人寿:如上所述,根据原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主编的《中国寿险业经营规律研究》,在正常情况下,寿险公司利润曲线应当呈凹形,也即开业前期亏损并在一定年限内逐年扩大后逐渐进入盈利期。寿险公司在经营前期出现会计亏损,并不能真实地反应寿险公司及其所开展业务的价值,其前期所获取业务未来产生的价值,反映在其有效业务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中,前期业务扩张速度越快,有效业务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越大,前期获取的业务未来所能产生的利润也越大。此外,寿险公司最重要的负债为责任准备金。责任准备金的确定,需要精算人员依照 2 号准则,利用精算技术和软件来计量确定。每个会计期间责任准备金与上期准备金的差额即为提取的责任准

备金提转差,是寿险公司最主要的支出之一,对寿险公司的会计利润具有重要影响。根据万邦评报〔2020〕42号,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韩人寿有效业务价值为20,652.91 万元,一年新业务价值为 5,968.07 万元;同时中韩人寿报告期内的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为26,706.85万元,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未受到会计亏损的影响,保持较为健康的盈余。未来预计随着业务规模扩大、新业务价值的增长,中韩人寿将在未来几年内形成规模效应、能够获取稳定的收益,故认为中韩人寿不存在减值迹象。(b)江苏燕园、东方嘉睿、杭州驰富3支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的业务模式为通过私募形式对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由于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标的为非上市公司股权,从以市场价格投资标的企业,到标的企业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实现权益增值,再到标的企业上市或者股东回购,这一过程需要数年时间。私募股权基金成立的初期,在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所投资的标的企业一般不会出现较大的增值,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很难覆盖基金管理公司和托管银行收取的管理费等支出,导致大部分初期投资的私募股权基金净利润为负数,但这并不代表基金存在减值,而是由于私募股权基金的业务模式所产生的正常现象。公司持续履行投后管理职责,定期对管理人提交的基金管理报告进行分析,对行业情况进行了解,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截至2019年末,公司未发现上述私募股权基金存在减值迹象。

综上,公司认为相关金融资产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是充分、审慎的。

6.关于有息负债。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的短期借款为23.06 亿元,同比增加

49.56%;长期借款为9.52 亿元,同比增加139.34%。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负债的形成原因和主要用途;(2)结合行业情况和公司的发展战略,说明短期内负债大幅增加的原因;(3)结合现金流量情况,说明负债大幅提高对公司的资金周转是否造成压力,是否影响公司的偿债和正常运营能力。

公司回复:

(1)上述负债的形成原因和主要用途。

公司2019年末银行借款合计33.02亿元,较期初增加13.60亿元,其中:短期借款23.06亿元,较期初增加7.64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银行借款0.43亿元,较期初增加

0.42亿元,长期借款9.52亿元,较期初增加5.54亿元。主要构成为:公司本级银行借款余额23.26亿元,较期初增加6.08亿元,借款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国金租赁银行借款余额8.01亿元,较期初增加7.10亿元,借款资金用于项目投放;孙公司浙江济海银行借款余额1.5亿元,较期初增加0.55亿元,借款资金用于开展风险管理业务。

(2)结合行业情况和公司的发展战略,说明短期内负债大幅增加的原因。公司作为省属国有上市金融控股公司,目前正处于金控平台打造的成长发展阶段,旗下所开展的信托、保险、期货等多项业务均处于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监管体系,各金融公司一方面不断夯实传统业务、提升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积极准备和开展各类创新业务,扩展发展空间。面对激烈的行业竞争环境,公司合理配置资源,2019年适当增加银行借款融资,为提升旗下金融公司及类金融公司的业务发展空间和盈利能力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公司2017年-2019年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3.92%、46.53%、44.49%,低于行业平均值(如下表所示),债务融资规模长期处于较低水平。

同业上市公司2019年度偿债能力指标
资产负债率利息保障倍数流动比率
中航资本85.90%6.011.03
中油资本83.55%2.190.69
越秀金控79.63%1.63未披露
五矿资本69.97%10.230.92
浙江东方44.49%9.611.31

数据来源:wind

(3)结合现金流量情况,说明负债大幅提高对公司的资金周转是否造成压力,是否影响公司的偿债和正常运营能力。

公司2019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1657.18亿元,现金流出1670.72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3.54亿元。公司2019年期末资产负债率44.49%,流动比率1.31倍,融资结构稳健,财务杠杆较低;利息保障倍数9.61次,总资产报酬率6.58%,高于平均债务融资成本4.58%,收益可以覆盖利息支出,偿债能力优于同行业水平。此外,公司已从金融机构取得授信额度88.45亿元,已使用额度35.47亿元,并于2019年12月17日取得证监会批复,可在公开市场发行不超过35亿元公司债券,2020年1月15

日已成功发行第一期10亿元,票面利率3.63%。考虑到债券发行额度,公司尚未使用授信额度合计87.98亿元,具备较强的再融资能力,资金周转压力较小。

7.关于其他应收款。年报显示,公司其他应收款中的应收暂付款期末余额为4.72 亿元,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73.52%。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款项的形成原因、账龄、是否为关联方;(2)结合主要客户的经营情况,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审慎。

公司回复:

公司其他应收款中的应收暂付款期末余额4.72亿元,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其他应收款-应收暂付款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万元)坏账准备 (万元)计提比例(%)账龄是否为关联方
索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2,443.4522,443.45100三年以上
应收三联不良债权款10,472.266,122.2658.46三年以上
万华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1,770.641,770.64100三年以上
南京中煤太谷贸易有限公司1,726.121,726.12100三年以上
上海和诚纺织品有限公司1,699.991,699.99100三年以上
杭州展晟贸易有限公司1,246.201,246.20100三年以上
上海汉哲实业有限公司628.81628.81100三年以上
台州索日系罗马尼亚投资项目New Solar Energy1,623.141,623.14100三年以上
其他5,598.502,379.2642.50
合计47,209.1139,639.8783.97

其他应收款形成原因及坏账计提情况:

(a)索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子公司自2012年7月起与索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日股份公司”)和上海索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索日公司”)合作开展投资及贸易业务,公司及子公司与其开展代理采购业务,由索日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吴海滨及相关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股权质押担保等。索日股份公司于2014年出现经营困难,无法对所欠应收款项进行偿付,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已于2015年4月对索日股份公司及相关担保人提起诉讼,涉案的金额:货款、预付款及代理出口损失合计40,584.22万元;

利息或违约金、其他费用合计2,730.95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所有案件均已判决胜诉。具体情况如下:

起诉方受理法院受理文号案由
本公司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浙民终39号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东方集团浩业贸易有限公司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浙杭商外初字第39号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东方集团浩业贸易有限公司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浙民终38号委托合同纠纷
浙江东方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浙杭商外初字第41号买卖合同纠纷
杭州舒博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浙民终37号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2015)杭上商外初字第646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索日系应收款项共计24,853.85万元(其他应收款22,443.45万元,应收账款1,341.67万元,长期应收款1,068.73万元),上述应收款项的收回具有不确定性,依据各抵质押物状况公司及子公司共计提坏账准备24,519.06万元。具体应收款余额及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应收款余额坏账比例坏账准备
本公司4,682.94应收款项余额100%4,682.94
浙江东方集团浩业贸易有限公司11,989.8311,989.83
浙江东方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321.692,321.69
杭州舒博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4,790.664,790.66
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1,068.73风险敞口金额100%计提 [注1]733.94
合 计24,853.8524,519.06

[注1]:截至2019年12月31日,控股子公司国金租赁公司应收上海索日公司租金总额1,068.73万元,未实现融资收益334.79万元,风险敞口为733.94万元。

(b)应收浙江三联不良债权款

汇业16号三联桂语山居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三联项目”)成立于2014年3月,信托规模19,500万元,信托资金用于向浙江三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三联”)发放信托贷款,用于桂语山居项目(二期)工程建设。浙江三联为该项目提供的增信措施有:桂语山居项目二期的所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所有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锦绣金华5号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金华市华源置业有限公司60%的股

权提供质押担保;三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马文生夫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14年8月,浙江三联因资金链断裂并触发违约事项。

浙金信托于2014年9月以固有资金20,472.26万元受让三联项目信托财产债权。2018年12月11日浙江三联及其关联企业计十三家公司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按照法律规定,经债权人会议各表决组及出资人表决组投票表决,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并经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批准。该重整计划方案确定浙金信托债权14,350万元为就特定财产税后变现净值(按司法起拍价的税后变现价值)优先受偿,在重整计划草案批准之日起一年内现金清偿;转为普通债权金额11,137万元,按照万分之零点五的比例在重整计划草案批准之日起一年内现金清偿。两项合计,浙金信托债权清偿金额拟为14,350.56万元。因此,浙金信托预计浙江三联项目最低可回收金额为14,350万元(暂时不考虑转为普通债权金额)。2018年12月26日,浙金信托收到浙江三联债务清偿款1亿元,按照金华市婺城区法院2019年延长重整计划期限的最新裁定,剩余清偿款项将于2020年6月11日前清偿。截至2019年12月31日,基于浙江三联债务清偿以及确认可收回金额,浙金信托对浙江三联项目累计计提坏账准备6,122.26万元。

(c)万华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杭州展晟贸易有限公司

子公司浙江东方运联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联公司”)自2012年起与杭州万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以下简称“万华系公司”)合作开展代理采购业务。万华系公司自2015年起出现财务危机,发生债务逾期。基于公司会计政策,结合考虑万华国际与展晟贸易的经营状况,运联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d)南京中煤太谷贸易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浙江东方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燃料”)2014年同南京中煤太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太谷”)开展煤炭买卖业务。后因发生纠纷,东方燃料于2016年9月向丽水市庆元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煤太谷偿还货款480.56元、提供含税金额为3,914.29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要求赵维刚、王胜承担连带还款责任。2017年8月23日,经东方燃料公司申请,浙江省庆元县人民法院以(2016)浙1126民初121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撤诉。截至2019年末,东方燃料对中煤太谷应收债权账面余额1,726.12万元。因款项收回存在极大不确定性,基于公司会计政策,东方燃料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e)上海和诚纺织品有限公司子公司浙江东方集团浩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业公司”)长期与上海和诚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和诚”)合作开展代理进口棉花等业务。浩业公司在2014年盘库时发现上海和诚未按约定付款即从第三方监管仓库提取价值2,293.54万元的货物。2015年7月24日,浩业公司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浩业公司胜诉。浩业公司于2018年末收到法院执行赔款88.2万元,此后再无回款。截至2019年末,浩业公司应收上海和诚余额账面余额1,699.99万元。基于公司会计政策,结合考虑上海和诚的经营状况,浩业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f)上海汉哲实业有限公司浩业公司自2012年3月起与上海汉哲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汉哲”)开展代理进口羊毛业务,因存放羊毛的无锡长阳洗毛厂擅自放货,造成上海汉哲将浩业公司进口货物挪用。浩业公司已与上海汉哲及其他相关方签订还款协议,截至2019年末,浩业公司应收上海汉哲货款账面余额899.63万元,其中应收账款270.82万元,其他应收款628.81万元。基于公司会计政策,结合考虑上海汉哲的经营状况,浩业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g)台州索日系罗马尼亚投资项目New Solar Energy浩业公司于2013年5月21日向Sopray Solar Europa GmbH公司支付264.5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623.18万元)受让Sopray Solar Europa GmbH持有的New Solar EnergyS.R.L23%的股权及前期项目经营投入,其中股权转让款0.4万元列长期股权投资,债权转让款(前期项目经营投入)1,623.14万元账列其他应收款收购其持有的New SolarEnergy S.R.L公司23%的股份。截至2019年末,New Solar Energy S.R.L.公司账面实收资本罗马尼亚新列伊1,000元,已资不抵债。浩业公司支付款项扣除股权转让款0.04万元后的1,623.14万元账列其他应收款。基于公司会计政策,结合考虑New SolarEnergy S.R.L公司的经营状况,浩业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8.关于现金流量。年报显示,公司2019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中收到其他往来款1.20亿元,同比增加68.68%。请你公司补充披露经营活动中其他往来款的具体存在形式和交易背景。

公司回复:

收到其他往来款主要为公司及子公司收到的各类往来款项,包括公司及子公司收回上海索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清算分配款合计4,375.93万元,款项形成原因见问题7(a)回答;孙公司浙江济海收到场外期权结算保证金1,157万元,该款项为浙江济海开展场外期权业务向交易对手所收取的保证金,待行权后退回;子公司浙江新帝置业有限公司收回物业维修保修金1,065.52万元,该款项为新帝郎郡房产项目2011年交付时按照建筑安装总价百分之二的比例向杭州市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房管局缴纳,作为物业保修期内维修费用的保证,保修期已于2019年届满;孙公司浙江东方运联进出口有限公司收回杭州展晟贸易有限公司和杭州日名实业有限公司欠款950万元,款项形成原因见问题7(c)回答;孙公司湖州国贸东方房地产有限公司收回物业维修基金737.07万元,物业维修基金是用于物业大修更新的储备基金,湖州国贸东方房地产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向湖州市房地产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一次性垫付物业维修基金1,117.19万元,并于交房时向业主收回;商贸流通类子公司收回海关保证金661万元等。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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