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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方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06

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 2020-022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33,203,8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93%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6月15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类型为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江东方”或“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简称“资产重组事项”)非公开发行的限售股份及该部分股份所对应的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

(一)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情况

公司于2017年2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59号),核准公司向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国贸集团”)、浙江中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大投资”)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发行股份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二)非公开发行的登记情况

2017年6月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资产重组事项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新增股份合计167,132,771股。

(三)非公开发行的锁定期安排

上述新增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依照公司与省国贸集团、中大投资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及与各特定投资者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向省国贸集团发行的90,008,130股限售期为36个月,向中大投资发行的

6,160,716股限售期为12个月(已于2018年6月13日上市流通);募集配套资金部分公司向省国贸集团等特定投资者合计发行的70,963,925股限售期为36个月。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即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于2017年6月9日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672,606,225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67,132,7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85%。2018年6月13日,中大投资持有的6,160,716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限售期届满上市流通,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变为160,972,0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93%。

2018年6月29日,公司实施完毕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其中以公司2017年末总股本672,606,225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201,781,86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874,388,093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变为209,263,6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93%。

2019年6月13日,公司实施完毕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其中以公司2018年末总股本874,388,093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262,316,42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136,704,521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变为272,042,7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93%。

2019年10月18日,公司实施完毕2019年度中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136,704,521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454,681,809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591,386,33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变为380,859,8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93%。

2020年5月22日,公司实施完毕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其中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591,386,3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2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合计派送红股318,277,266股,转增318,277,266股,送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227,940,862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变为533,203,8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93%。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因非公开发行解除限售的股东为省国贸集团、浙江浙盐控股有限公司、华安基金-兴业银行-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一组合、芜湖华融融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省国贸集团及上述其他特定投资者关于股份锁定事项见前述一、(三)锁定期安排。此外,省国贸集团对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做出如下承诺:(1)本公司就本次交易中取得的浙江东方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从标的资产交割完毕起计算)6个月内如浙江东方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各方本次以资产认购浙江东方股份的股份发行价格,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公司以资产认购浙江东方股份的股份发行价格,本公司因本次交易取得的浙江东方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转让本次交易前所持有的浙江东方的股份。(3)本公司本次交易所认购浙江东方新股的限售期,最终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要求执行。

省国贸集团及上述其他特定投资者严格遵守了协议约定及相关承诺,除上述承诺之外无其他上市特别承诺,亦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实施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浙江东方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申请以及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申请结束限售的限售股持有人严格履行了本次重组中所做出的承诺,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浙江东方本次限售股解禁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有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33,203,8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93%;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6月15日;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持有限售 股数量持有限售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上市 流通数量剩余限售 股数量
1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337,319,74815.14%337,319,7480
2浙江浙盐控股有限公司97,942,0444.40%97,942,0440
3华安基金-兴业银行-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9,176,8221.76%39,176,8220
4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19,588,4110.88%19,588,4110
5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一组合19,588,4060.88%19,588,4060
6芜湖华融融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9,588,4070.88%19,588,4070
合计533,203,83823.93%533,203,8380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本次上市前变动数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份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435,261,792-435,261,7920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97,942,046-97,942,046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533,203,838-533,203,8380
无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份A股1,694,737,024533,203,8382,227,940,862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1,694,737,024533,203,8382,227,940,862
股份总额2,227,940,86202,227,940,862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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