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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15

证券代码:600120 股票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20—029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召开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专门机构,为期一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执业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目前合伙人数量:204人

截至 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较2018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净增加150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

截至 2019 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

3.业务规模

2019年度业务收入: 199,035.34万元;

2019年度净资产金额:16,813.72万元;

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319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

2.9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16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1)、批发和零售业(13)、房地产业(9)、建筑业(7);资产均值:

103.62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吴光明,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5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李海成,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0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2年开始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徐勒,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参考目前市场定价,并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拟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合计13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0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整体费用与2019年度审计费用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通过对大华事务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和专业判断,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事务所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华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出具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大华事务所在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及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审计费用,参考了目前市场定价,综合考虑了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价格合理。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召开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专门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等相关服务,聘期一年。具体审议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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