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事项提示
●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也不存在上市公司严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2021年8月5日,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林平先生回避表决。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于会后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拟增加预计额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是相关各方业务发展所需,有利于实现各方资源合理利用、协同发展和优势互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将秉承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执行,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2021 年度原预计金额(不含税) | 2021年1月至6月发生额(不含税) | 调整后2021年度预计金额(不含税) |
购买及销售商品(一般商品及原材料) | 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100万元 | 5.89万元 | 30,100万元 |
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