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6月5日9点30分在郑州市中原西路66号公司本部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提前以直接送达和电邮方式通知到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郭矿生先生召集,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8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司临2019-016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郑煤集团推荐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意见,董事会提名于泽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个人简历如下:
于泽阳,男,1969年10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学学士,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本运营部部长、秘书处处长,河南中平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平顶
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会计师,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上述两项议案均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决定于2019年6月27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由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七届十六次监事会和本次董事会决议提请股东大会表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临2019-017号公告。
三、备查资料
(一)公司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 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