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证监会2019年4月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结合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实际,公司董事会拟对《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一、修改内容
序号 |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
1 | 第四十五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河南省郑州市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包括不违反证券上市地的交易规则)有效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提供网络投票或通讯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采取通讯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必须会前在规定时间内,将法人股东的单位介绍信及股东帐户卡复印件或社会个人股东的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邮寄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 第四十五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河南省郑州市。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包括不违反证券上市地的交易规则)有效的前提下,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
2 |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 |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 |
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 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 |
3 | 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 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与发展、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
4 | 第一百三十八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三十八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
5 |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5-11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可以设副主席......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11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可以设副主席......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
该事项已经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二、备查文件1.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