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冻结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公司控股股东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郑煤集团”)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冻结。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是否为 控股 股东 | 冻结股份 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冻结股份是否为限售股 | 冻结 起始日 | 冻结 到期日 | 冻结申请人 | 冻结原因 |
郑煤集团 | 是 | 50,000,000 | 6.43% | 4.10% | 否 | 2020年9月28日 | 2023年9月27日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 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郑煤集团 | 777,671,056 | 63.83% | 50,000,000 | 6.43% | 4.10% |
合计 | 777,671,056 | 63.83% | 50,000,000 | 6.43% | 4.10% |
三、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郑煤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777,671,0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3.83%。本次郑煤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冻结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但对公司未来融资或会产生一定影响。控股股东方面正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妥善处理本次纠纷及股份被冻结事宜。公司将密切关注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