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9-075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诉讼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阶段:已受理
?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约2,171.442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11日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案号为(2019)苏01民初2373号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具体信息如下:
(一)起诉各方当事人名称:
1、原告: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华夏人寿”)
2、被告: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高科”或“公司”)
(二)审理机构: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审理机构所在地:南京
(四)受理时间:2019年09月06日
二、原告请求事实、理由
公司于2016年7月公开发行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6宏图高科MTN001”,债券代码:101659043.IB,期限3年,票面利率5%,起息
日为2016年7月22日,兑付日为2019年7月22日。华夏人寿于2018年1月11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购买券面金额为2,000万元的该项债券,并持有至今。截至到期兑付日终,公司未能按照约定兑付本息。华夏人寿认为被告逾期未兑付债券本息已经侵害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原告申请事项
原告提起诉讼请求如下:
1、判令被告向原告兑付债券本金2,000万元,以及按5%年利率支付利息人民币100万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暂计71.442万元;
3、本案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等)、律师费用由被告承担。
四、起诉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公告起诉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