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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业股份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30

公司代码:600128 公司简称:弘业股份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弘业股份600128G弘业、江苏工艺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3,289,058,654.993,018,221,278.298.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35,908,011.851,292,877,624.8318.80
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3,553,467.65-99,191,854.92
营业收入1,603,424,161.442,295,945,645.03-30.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19,457.04-36,691,009.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1,213,998.86-32,830,991.9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6184-2.7173增加2.10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86-0.148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386-0.1487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罗凌曹橙
电话025-52262530025-52262530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1楼证券部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1楼证券部
电子信箱hyzqb@artall.comhyzqb@artall.com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5,241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1.8153,820,0610
爱涛文化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4.029,928,4100
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江苏省烟草公司)国有法人1.273,122,3110
林强境内自然人1.012,485,9000
陈东周境内自然人0.571,400,0000
陈月环境内自然人0.511,253,9000
陈国玲境内自然人0.33804,5000
马文明境内自然人0.30751,8000
黄复佑境内自然人0.26634,3000
潘永民境内自然人0.25611,5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爱涛文化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相互间是否属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上半年,公司围绕“十三五”核心发展目标,积极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继续推动传统外贸转型升级。但受国内外不确定因素增加的影响,公司上半年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实现营业收入16.03亿元,同比下降30.1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952万元。上半年,公司主要围绕以下几点开展工作:

一是推动传统贸易业务高质量发展。

上半年,公司贸易业务收入同比下降,一方面是受国际经济增速放缓、国际贸易摩擦加剧和国内经济下行压力等外部经营环境的影响;一方面是公司为提高经营质量,主动缩减毛利低、潜在风险大的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继续集中精力发展优势产品,深挖优势行业,在细分领域做精做强。

出口业务进一步聚焦优势产品。报告期内,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升级,虽然在美国对我国2000亿美元加征关税清单中,公司产品涉及较少,但在中美贸易摩擦的大背景下,仍对出口业务发展带来一定的影响。为应对日益严峻的出口业务经营环境,公司进一步聚焦优势产品,增强优势产品的竞争力。玩具产品研发中心发挥显著作用,提升竞争优势,其中毛绒玩具在手订单超过2500万美元;在传统服饰、箱包、轻工品业务上加大研发力度,与第三方设计公司合作,提高了产品竞争力,出口同比有所增长;宠物用品获得Walmart等大零售商的订单;渔具业务通过加大市场拓展、产品研发、库存管理等措施对渔具产业链进行管理细化和提升,打通产业链的梗阻环节;鞋类、蔺草、手套等小品种业务均实现了两位数的增长。

进口业务在巩固优势领域的同时积极开拓新领域。上半年,公司克服多种不利因素,医疗器械、防水材料设备等优势业务同比实现恢复性增长,行业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同时,公司紧抓中国制造业进入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周期、新型城镇化建设机会等机遇,深度参与新能源项目,连续获得锅炉改造等项目订单;另外,公司在国内短板行业的细分市场中寻找进口商机,积极开拓新领域,加强与国际一流品牌合作,消防车和底盘进口业务成功中标苏州、浙江等地区多个项目,聚烯烃塑料、聚酯树脂原料等新开发业务进口728万美元,同比增长60%。

内贸业务继续深耕细分领域。受市场需求及公司风险防控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煤炭、化工品业务经营压力加大,公司加强市场分析调研,完善业务流程,积极维护老客户并开发新客户、新业务,化工品业务得到稳固发展,煤炭业务预计下半年恢复。环保业务除引进国外先进技

术和装备,还加快向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的转型,完善医用产品销售渠道,丰富家用产品线,开拓太阳能集供热系统、管道垃圾收集系统等新业务。黄金批发业务受中美贸易摩擦及国内黄金饰品销售下降的双重影响,营收规模有较大幅度下降,未来,随着黄金避险需求的増加和价格波动的趋缓,状况将有所改观。二是加快商业模式升级步伐。跨境电商平台实现快速增长。上半年,公司跨境电商平台实现销售额800多万美元,同比翻番。除亚马逊B2C业务外,公司继续丰富电商业务形态,多渠道业务、阿里国际站B2B业务、亚马逊合作运营等多点增长的雏形已现;继续加大信息化投入,ERP二期系统及BI系统上线,基本实现电商业务主要流程的信息化管理;报告期,公司成为江苏省电子商务协会理事单位,被评为南京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行业影响力进一步提升。缅甸生产基地运营能力提升。缅甸生产基地在稳定产能、加大外发生产力度的同时,努力提升管理力度,库存管理与合同执行水平进一步提高,为扩大生产规模、探索在东南亚其他地区投资设厂打下了更坚实的基础。

支持和鼓励各业务单位根据自身特点设立适度规模的打样设计空间,提高设计研发能力。公司打样设计空间在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加订单量等方面已经表现出较明显的优势。其中,发展较为成熟的玩具研发中心积极探索通过网络平台承接毛绒玩具定制订单,对外开放设计打样平台,以及小批量加工的创新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着力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积极补充完善监管部门的问询和反馈,力求能够筹集资金,从而推动公司跨境电商平台和缅甸生产基地两个转型升级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是做专做精特色业务。

文化板块聚焦主业,做好文化工程业务与爱涛文创园区的运营。

文化工程上半年完成的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中心、双山渡江战役纪念园等博物馆工程等多个项目,累计合同额26201万元;下半年推进胜利石油科技馆公共区域及大厅陈列布展提升改造等10余个项目的实施。

爱涛文创园区资产运营稳步推进,着力打造成为省内现代艺术的学术高地、工艺美术的艺术鉴赏胜地;打造成能辐射南京地区的文化商业消费、教育培训和文化休闲的聚集地。力争现代艺术馆年内举行高水平首展。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2019年4月财政部发布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针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中的有关情况,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根据通知要求进行了调整。公司管理层认为前述准则的采用未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2019年8月28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公司按照财政部要求调整了财务报表格式,此项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任何影响。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自 2019 年6 月 10 日起施行。企业对 2019 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 2019 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019年8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公司按照财政部要求调整了财务报表格式。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新准则,在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2、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3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2018 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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