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在股东大会有效期到期后不再延期,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报材料。后续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撤回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查的申请》。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9]393号),中国证监会根据《行政许可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决定终止对公司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 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