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5名,实际参会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发表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规定,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由董事会组织编制,并已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表决通过。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保密的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 本次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我们认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2.本次计提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