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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信通: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阅,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合理回报公司全体股东等因素,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19年度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关于2019年度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减值测试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并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要求进行。公司出具的2019年度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减值测试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19年度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经营层2022年年薪分配方案和2023年基本年薪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经营层全面完成董事会下达的2022年度考核指标,2023年基本年薪方案严格按照公司2023年综合计划制定,其2022年年薪分配方案和2023年基本年薪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业绩考核管理制度》等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经营层2022年年薪分配方案和2023年基本年薪方案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金融服务关联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的业务和行业特点,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金融服务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额度的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本次委托贷款的交易定价遵循市场规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金融服务关联交易事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公允。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结算效率,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在查阅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及财务报表等文件的基础上,编制了关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全面、客观的评估了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经营资质完备、内部控制制度合理完整,严格按照银保监会的相关规定经营,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之间开展存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关于变更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我们同意变更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李晓慧、鲁篱、ZHANG DONGHUI(张东辉)、刘利剑

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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