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8月4日收到公司董事南治明先生的辞职报告。董事南治明先生因个人需要请求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南治明先生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及董事会对南治明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