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湖南信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信东”),系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15%的股权。
2、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计划提供的担保共计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公司已累计为其担保人民币0万元。
3、本次担保是否是反担保:否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5、本次担保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
6、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拟发生的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参股公司湖南信东目前主要负责开发隆平项目住宅及商业部分,为满足湖南信东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湖南信东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履约保函不超过2,000万元,公司拟按持股比例15%向其提供连带保证责任,计划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对湖南信东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情况
2020年10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鉴于湖南信东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信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万元 注册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隆平高科技园湖南省科研成果转化中心厂房4栋101法定代表人:肖雄飞
成立日期:2020年7月13日
营业期限:2020年7月13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湖南信东15%股权;长沙城开控股有限公司持股83.46%;信高共赢(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54% 。
截止202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总资产52,760.47万元,负债合计49,775.99万元,所有者权益2,984.48万元。
湖南信东于2020年7月13日成立,目前阶段尚未开展实质经营活动,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本次拟发生的担保主要内容
担保方: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湖南信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3、担保金额:不超过300万元整
4、反担保情况:无。
五、本次拟发生的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1、通过金融机构综合授信业务,湖南信东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履约保函,以满足湖南信东日常经营需求,同时也符合公司远期利益需求。
2、本次拟发生的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湖南信东股东按照各自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3、本次交易的风险:湖南信东被担保债务的偿付能力将影响公司担保责任;后续湖南信东在取得目标地块土地权证后,将具备相应的独立融资能力;同时,其主营项目按计划有序开发,可逐步实现现金流平衡,并形成相应的债务偿付能力。
4、风险防范措施:公司作为湖南信东的股东,将履行股东责任,推进湖南信东有序开展各项工作,提高效益,以保证湖南信东正常经营,被担保债务无逾期风险,以避免公司相关权益受损。
六、董事会意见
1、湖南信东为公司参股公司,为支持其日常生产经营的发展,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湖南信东在金融机构开具履约保函提供不超过300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湖南信东后续取得目标地块土地权证后,将具备相应的独立融资能力及偿还能力,公司按照持股比例进行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2、独立董事对《关于拟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意见:
(1)为支持参股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本次按照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通过金融机构综合授信业务,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履约保函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符合公司长远发展;
(2)提醒公司经营层加强对湖南信东的管理,关注其偿还债务能力,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
七、累计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子公司对孙公司及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共累计为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子公司对孙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373,456.15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的77.61%,共累计对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010.8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的
1.25%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