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2020-004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2020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情况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公司3名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真实有效,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 符合公允性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无异议。预计关联交易标的按市场原则定价,符合公司实际,未
对中小投资者造成损害。对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无异议。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3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内部决策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19年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总额1167.45万元,为全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450万元的47.65%。以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235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审议范围,《关于公司2019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19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期内2019年1月至1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浪莎针织有限公司、上海信中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义乌蓝平针织有限公司和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167.45万元(合不含税金额1025.06万元),为全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450万元的47.65%。其中:
1、向关联方浙江浪莎针织有限公司购买袜子产品用于电视购物促销,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129.49万元(合不含税金额114.59万元),为预计关联交易金额150万元的86.33%。 2、接受关联方浙江浪莎针织有限公司染色加工服务,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250.81万元(合不含税金额221.96万元),为预计关联交易金额350万元的71.66%。
3、向关联方浪莎针织有限公司销售产品(浪莎针织购买内衣产品电商组合配套销售),发生关联交易金额39.20万元(合不含税金
额34.69万元),为预计关联交易金额100万元的39.20%。
4、向关联方上海信中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区域销售内衣产品,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162.08万元(合不含税金额143.44万元),为预计关联交易金额500万元的32.42%。
5、向义乌蓝平针织有限公司平台销售内衣产品,发生关联交易金额142.34万元(合不含税金额125.96万元),为预计关联交易金额350万元的40.67%。
6、向关联方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内衣产品,发生关联交易金额443.53万元(合不含税金额384.42万元),为预计关联交易金额1000万元的44.35%。
(三)跨期执行关联交易事项。浪莎内衣向浪莎针织有限公司销售内衣产品,用于完成东航组合订单(浪莎针织在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内衣产品合同金额360万元,合同期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报告期内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325.50万元,为合同交易金额360万元的90.42%。
(四)公司2020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本次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是指浪莎内衣与关联方浪莎针织有限公司、上海信中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间分别发生购买产品(袜子产品)、接受染色服务、区域销售内衣产品、直播带货销售内衣产品、美体内衣产品销售等事项。
2、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全年预计关联交易总标的不超过2350万元,其中:
(1)向关联方浪莎针织有限公司销售产品(浪莎针织购买内衣产品电商、平台和直播带货组合配套销售)不超过1000万元;
(2)向浪莎针织购买袜子产品(内衣产品电视购物促销和直播带货销售购买浪莎针织袜子产品组合配套销售)不超过300万元;
(3)关联方浪莎针织有限公司为浪莎内衣提供染色加工服务不超过350万元;
(4)向关联方信中翰区域销售内衣产品不超过500万元;
(5)向浪莎集团销售美体内衣产品不超过20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浪莎内衣,公司注册资本:1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翁荣弟,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浙江省义乌市经济开发区四海大道浪莎工业园三期,主营业务范围:针织内衣、针织面料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2)浪莎针织,为相同实质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公司注册资本:
1.594亿元、法定代表人:翁荣金,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浙江省义乌市经发大道308号,主营业务范围:袜子及服装领带、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棉制品、包纱等的生产与销售。
(3)信中翰,为公司关联人的实际控制方。公司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金玉萍,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注册地:上海市黄浦区南昌路47号,主营业务范围: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钻石、珠宝、日用百货、服装、纺织品等批发、零售。
(4)浪莎集团,为相同实质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也为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注册资本:陆亿元;法定代表人:
翁荣金;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浙江省义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四海大道东1号;主营业务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咨询,袜子、内衣、纱线的批发、零售等。
三、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
公司各项交易的定价依据和政策按照市场原则定价。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目的。以上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并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开展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守了自愿平等、诚实可信的市场经济原则,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长期以来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未侵占任何一方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