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将审议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在会议召开前提交我们审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详细询问了相关情况,现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黄建华 翟进步 李聚合 李任芷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