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拟就《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相关条文进行修订,并在履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后予以实施。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
条款序号 | 修订前内容 | 修订后内容 | 修订说明 |
第3条 第一款 |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需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两人。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需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一至两人。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 因公司《章程》修订而同步予以修订 |
条款序号
条款序号 | 修订前内容 | 修订后内容 | 修订说明 |
第43条 第一款 |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法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法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 因公司《章程》修订而同步予以修订 |
第7条 | 公司设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公司设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因公司《章程》修订而同步予以修订 |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