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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旅:中青旅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1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规定,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需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新租赁准则采用与现行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类似的单一模型,要求承租人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对出租人而言,新租赁准则基本上延续了现行出租人的会计处理,但对出租人的信息披露有详细的要求。

二、会计政策变更后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做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特此公告。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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