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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旅:关于公开挂牌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1

证券代码:600138 证券简称:中青旅 编号:临2023-014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4月7日,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浙江深光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深光”)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将公司持有的上海深光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深光”)41%股权转让给浙江深光,转让价格为10,250万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 交易基本情况及进展

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公开挂牌出售资产的公告》(临2022-052号),公司拟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公司持有的上海深光41%股权,挂牌价格不低于10,250万元。挂牌期间,征集到一位意向受让方即浙江深光。2023年4月7日,公司与浙江深光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 交易对方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深光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MA2J1QP113

注册资本:12,820.00万元

成立时间:2020年9月27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东方茂商业中心2幢6层A78室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游览景区管理;酒店管理;物业管理;餐饮管理;财务咨询;停车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旅客票务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国家限制类、禁止类外商投资项目除外)(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代理记账;旅游业务;住宿服务;演出经纪;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法定代表人:Geoffroy,Frederic Emmanuel LADET主要股东:LEGENDARY AM LIMITED实际控制人:LEGENDARY AM LIMITED浙江深光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2022年末资产总额19,098.19 万元,负债总额6,370.74万元,净资产12,727.45万元,资产负债率33.36%;2022年营业收入125.76万元,净利润-489.83万元。

三、 《产权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浙江深光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条款

1. 产权转让标的:上海深光41%股权

2. 转让价格:10,250万元

3. 付款时间及方式:

(1)乙方已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计人民币(小写)3,000万元【即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在本合同生效后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

(2)甲、乙双方约定一次性付款。除4.1款中保证金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其余的产权交易价款人民币(小写)7,250万元【即人民币(大写)柒仟贰佰伍拾万元】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4. 违约责任:

(1)乙方若逾期支付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付款义务,同时向乙方加收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2‰/日作为损失赔偿金,直至乙方付清款项。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也可选择解除合同,此时双方认可乙方以已支付的款项及应付的违约金赔偿甲方的损失。甲方实际损失高于前述约定的,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甲方若逾期不配合乙方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每逾期一日应按交易价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本合同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承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违约方的行为对产权交易标的或标的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5. 生效条件:除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报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的情形以外,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 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公司持有的上海深光41%股权,能够进一步聚焦公司主业、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业务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最终影响金额以公司年度审计数据为准。

公司与浙江深光将根据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流程办理后续具体事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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