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西部资源:西部资源关于涉及仲裁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30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仲裁的进展公告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

1、案件基本情况

2014年,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部资源”)在收购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租赁”)57.55%的股权时,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的前五个会计年度内,公司保证交通租赁每年实现不低于人民币3.5亿元的可分配净利润。如未完成,公司应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原股东(指届时依旧持有交通租赁股权的原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取得与前述净利润对应的资金回报,上述承诺期已于2019年12月31日届满。

2020年4月,公司收到重庆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参加仲裁通知书》((2020)渝仲字第62号)及《仲裁申请书》等文件,交通租赁原控股股东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投集团”)就上述事宜向重庆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并同时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了公司持有的所有子公司的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0-004号《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临2020-007号《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临2020-009号《涉及仲裁的公告》、临2020-023号《关于累计涉及诉讼的公告》以及临2020-038《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

2、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重庆仲裁委员下发的《裁决书》((2020)年渝仲字第62号),裁决如下:

(1)被申请人西部资源应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开投集团支付利润补足款642,008,119.80元及以上述欠款为基数、以每日万分之五为标准、自2020年7月1日至全部欠款付清之日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2)被申请人西部资源应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开投集团支付违约金35,000,000.00元;

(3)被申请人西部资源应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开投集团支付其为本案仲裁而产生的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共计902,227.31元。

本案仲裁费4,269,619.00元,由被申请人西部资源承担。仲裁费已由申请人开投集团全部预缴,被申请人西部资源应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将应当承担的仲裁费连同上述裁决款项一并支付给申请人开投集团。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裁决书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根据上述仲裁结果,公司应支付开投集团利润补足款、逾期付款违约金及违约金等共计74,124.47万元(其中,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算至2020年12月31日),截至承诺期满(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计提业绩承诺补偿款60,466.98万元,累计减少以前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共计60,466.98万元。2020年度,公司将据此计提差额部分约13,657.49万元,预计减少2020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约13,657.49万元。

三、其他说明

1、2014年,公司在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条款作出业绩补偿承诺时,为避免本公司因上述业绩承诺而引发的或有履约和赔偿责任,进一步维护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公司原控股股东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恒康”)特向本公司承诺,如交通租赁每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低于人民币3.5亿元(不含人民币3.5亿元),补偿部分将由四川恒康向本公司先行支付,再由本公司支付给交通租赁原股东,从而确保本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失。

公司将尽快向四川恒康发函,要求其履行上述承诺。但近年来,四川恒康财务状况持续恶化,债务规模日益扩大,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先后被多次冻结(轮候冻结),且面临被司法拍卖,并经申请,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四川

恒康进行预重整,已指定预重整管理人。据此,四川恒康预计无力履行上述承诺,公司将同时联系上述预重整管理人,及时进行债权登记。

2、截至目前,除本次裁决需支付给开投集团的上述款项外,公司尚面临大额的债务无法偿还,本次裁决的执行可能会导致公司所持有的子公司股权存在被司法处置的风险,其中,子公司交通租赁公司股权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若后续被司法处置,将会对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发展及业绩产生重大影响,若其处置价格低于账面价值,还将相应减少被处置时的当期利润。

公司将积极与开投集团就本次裁决的执行进行磋商,争取尽快形成妥善的解决方案,尽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根据债务执行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0年12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