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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发集团关于产业基金设立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14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 临2019-132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产业基金设立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投资概述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抢抓湖北省、宜昌市关于支持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的有利政策机遇,加快公司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壮大发展化工新材料、电子化学品等战略新兴产业,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发展潜力和综合竞争力,于2019年12月10日与中化资本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化资本”)、湖北国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国翼”)签订《关于共同设立中化兴发高新产业基金的发起人协议》(以下简称“发起人协议”),拟共同投资设立中化兴发高新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设立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或“基金”)。产业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分期出资,重点围绕公司产业链上下游开展投资,主要投向新材料、电子化学品、新能源等领域。详细情况见公司公告《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产业基金发起人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23)。2019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九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中化兴发(湖北)高新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的议案》,产业基金首期规模为63,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30,000万元,中化资本出资

20,000万元,湖北同富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同富”,代表宜昌市三峡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出资12,000万元,基金管理人中化高新投资管理(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高新”)出资1,000万元。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基金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中化兴发(湖北)高新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经营场所:湖北省宜昌市高新区;

(三)管理模式:有限合伙;

(四)基金管理人:中化高新投资管理(湖北)有限公司;

(五)是否在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否;

(六)基金规模:63,000万元;

(七)投资方向:新材料、电子化学品、先进制造、新能源;

(八)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合伙人名称类型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比例(%)
中化高新投资管理(湖北)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现金1,0001.59
中化资本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现金20,00031.74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现金30,00047.62
湖北同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现金12,00019.05
合计63,000100

三、基金后续增资安排

根据湖北省、宜昌市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前期充分沟通,本基金成立后,湖北省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将通过增资方式进入本基金,总增资金额不超过1.95亿元;湖北同富将依据本基金后续增资情况追加投资,总出资

金额不超过1.95亿元;根据发起人协议,中化高新负责在本基金注册成立1年内通过社会募资方式(不含湖北同富及湖北省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增资部分)为本基金增资不低于1亿元,最终本基金规模将达到10亿元。

四、协议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中化高新投资管理(湖北)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K2MYQ29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工业园达瑞路2号众创楼108-70室
注册资本1,000万元(尚未实缴)
法定代表人陈虎
经营范围管理或受托管理股权类投资并从事相关咨询服务业务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中化资本持有40%股权,湖北国翼持有30%股权,公司持有30%股权。

截至目前,中化高新尚未完成基金业协会备案,也未开展实质性业务。

(二)中化资本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3104020129A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6年05月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旷世国际大厦1栋1604-184
注册资本45,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强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唯一股东为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股份”),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与公司关联关系情况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中化资本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9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
总资产101,607.5944,000.94
净资产101,601.6843,936.95
2019年1-9月2018年1-12月
营业收入37.740
净利润-408.03-1,277.67
净利润-73.42-47.10

(三)湖北同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052601684L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8月
注册地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高新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1011室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孟勤仿
经营范围产业基金运营与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产业投资、项目投资、风险投资及其他市场化业务等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与公司关联关系情况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湖北同富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9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
总资产3,744.542,690.38
净资产3,727.982,565.29
2019年1-9月2018年1-12月
营业收入1,560.40873.86
净利润1,162.69301.49

五、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本企业名称

中化兴发(湖北)高新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合伙目的

在中国大陆地区从事国家法律允许的股权投资活动,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通过直接股权投资等经营手段获取投资收益。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5年,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延长,最长不超过7年。

(四)企业宗旨

充分发挥宜昌引导基金的政策优势、资源优势和产业导向作用,联动各级政府引导基金,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以专业的投资管理团队和先进的投资理念,共同打造以化工新材料产业为主的政府引导基金参股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推进国家、湖北省、宜昌市重点支持产业的发展,为本企业合伙人创造财富。

(五)管理方式

本基金全体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聘请中化高新投资管理(湖北)有限公司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并与其签署《委托管理协议》。基金管理人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本协议和《委托管理协议》获得对本基金相关投资和退出决策的最终决策权。

(六)管理费用

湖北同富首笔资金出资到位之日起三年内为合伙企业投资期,在基金投资期内,年管理费为基金实缴出资总额的2.0%;投资后至本企业存续期满为基金回收期,在基金投资回收期内,年管理费为未收回投资额(未收回投资额=实缴出资总额-返还本金)的1.5%;在基金回收延长期内,不收取管理费。

(七)投资事项

1.投资领域:新材料、电子化学品、先进制造、新能源。

2.投资地域:承诺投资于宜昌境内企业的资金比例不低于实缴出资额的70%或不低于宜昌引导基金对本基金实缴出资额的2倍。

3.投资限制:基金对于单个企业的投资原则不超过被投企业总股本的

30%,不得为被投企业的第一大股东,且基金对于单个企业的累计投资金额不得超过基金实缴规模的20%。

(八)投资退出

合伙企业可通过如下方式退出被投资企业:

1.被投资企业到期清算;

2.由被投资企业股东回购;

3.股权/股份转让。

(九)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原则为“先回本后分利”,具体分配顺序如下:

返还合伙人(包括基金管理人)之累计实缴出资,直至各合伙人均100%收回其实缴出资。之后,如有剩余,100%向各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分配的比例为各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直至各有限合伙人之实缴出资实现每年8%(单利)的门槛收益(按照从实缴出资到账日期起算到分配时点为止)。之后,如有剩余,则应100%向基金管理人支付,直至基金管理人分配达到全体有限合伙人获得的优先回报/80%×20%的金额。以上分配之后的余额的80%按照各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各有限合伙人,20%分配给基金管理人。

(十)争议解决

任何因本协议而引起的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争议发生后三十日内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宜昌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旨在积极发挥专业投资平台作用,充分整合各方优势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有利于加快培育发展公司化工新材料、电子化学品等战略新兴产业,

优化产业结构,完善产业布局,同时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资本运作水平,增强公司发展潜力和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七、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一)产业基金尚未完成工商登记,产业基金能否成立且后续能否完成募

资计划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产业基金所投项目主要为股权投资,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

(三)产业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

营管理、交易方案、并购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将可能面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将着力推动合作各方认真履行本合伙协议约定,切实发挥各方优势,力争早日达成合作预期。后续在推进和实施本合伙协议时,公司将依法履行审议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进展公告。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12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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