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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发集团: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9

证券代码:600141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103债券代码:110089 债券简称:兴发转债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10月28日,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十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投资管理,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对《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投资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章节制度条款章节制度条款
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包括公司新建、扩建、技改的重大项目(指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和一般项目(指投资在50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以及股权投资等。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包括项目投资、股权投资等。
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战略,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 公司投资管理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要求,坚持效益优先、兼顾投资风险原则。
第二章 职责 分工第五条 投资发展部是公司投资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公司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的初步编制,报公司审批后实施。 (二)负责组织对外股权投资等前期调研、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提出投资建议,经公司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第二章 职责 分工第五条 投资发展部是公司投资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 (二)负责组织公司中长期规划的初步编制。 (三)负责对外股权投资前期调研、尽职调
(三)负责组织重大项目的前期论证、评审、报批、验收及后评价;负责50万元以上一般项目的预算审核。 (四)对重大项目进行动态管理,汇总编制月度投资报表和简报。 (五)负责投资信息收集,分析研究国家政策、行业信息和动态,为公司投资决策提供服务。 (六)负责向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报告重大投资项目执行情况和投资管理的重大问题等。查、投资方案的拟定以及投资的组织实施等。 (四)负责项目投资的前期论证评审、组织项目报批、开工通知书的拟定以及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管。 (五)负责投资信息收集,分析研究国家政策、行业信息和动态,为公司投资决策提供服务。 (六)负责向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报告重大投资项目执行情况和投资管理的重大问题等。
第二章 职责 分工第六条 其他相关部门职责。 (一)建设单位(项目部):负责编制重大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负责提出一般项目投资计划、实施方案;负责项目必备前置许可手续 (包括但不限于备案、能评批复、环评批复、安评、土地使用权证、施工许可证等,下同)的办理;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投产试车、项目竣工前、后所需相关证照办理。 (二)安全环保部(公司及各基层安委会办公室):对项目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进行监管;参与项目的论证、评审、报批、实施、试车、竣工验收和后 评价等工作;负责安全环保类一般项目的建设必要性审查、监管、验收;参与对外股权投资的尽职调查。 (三)宜昌园区调度中心:负责宜昌园区、内蒙兴发除安全环保类一般项目的必要性审查、监管、验收;参与安全环保类一般项目的验收。 (四)宜都园区调度中心:负责宜都园区除安全环保类一般项目的必要性审查、监管、验收;参与安全环保类一般项目的验收。 (五)……(十七)第二章 职责 分工第六条 项目建设单位(项目部)负责编制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等;负责项目必备前置许可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备案、能评批复、环评批复、安评、土地使用权证、施工许可证等)的办理;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投产试车以及项目竣工前后所需相关证照的办理。 第七条 财务部负责公司投资的资金筹集、资金支付管理、会计核算、工程竣工决算等工作;参与项目的验收、后评价工作。负责对内股权投资(指对公司合并报表体系子公司的股权调整)的方案拟定及报批,参与对外股权投资尽职调查。 第八条 董秘办、内控部、技术中心、法律事务部、计划考核部、安全环保部、设备管理部等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及制度要求,配合归口管理部门做好相应的投资管理工作。
第三章 重大项目管理第七条 每年第四季度,投资发展部负责收集汇总各单位下年度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投资计划,并牵头组织对各单位提出的年度投资计划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经论证可行的项目,由公司分管投资领导组织初审并形成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后履行公司党委会决策程序。达到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项目,应当履行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年度投资计划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第三章 项目投资管理第九条 每年第四季度,投资发展部负责收集汇总各单位下年度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投资计划,并牵头组织对各单位提出的年度投资计划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经论证可行的项目,由公司分管投资领导组织初审后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形成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履行公司党组织决策等程序。
第三章 重大项目管理第八条 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重大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部)或其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建设方案,并报公司批准后成立项目部,开展项目设计工作和经分管领 导批准的长周期设备以及影响设计的关键性设备订货以及影响工期的土石方开挖、场地平整、地基处理等工作,并依法办理项目必备的前置许可手续。第三章 项目投资管理第十条 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编制项目建设方案,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投资发展部,投资发展部负责拟定成立项目部的通知,经分管投资领导批准发文后,项目部可开展项目必备前置许可手续办理及设计等前期相关准备工作。
第三章 重大项目管理第九条 具备开工条件的,由建设单位 (项目部)按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投资概算,经投资发展部组织评审后,取得项目建设所需的安评、环评、能评、施工许可等相关报 批、报建手续后报公司下发开工通知书,明确项目人员组成、工期、投资、考核等要求,严禁未批先建。公司根据发展需要拟开展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的储备项目,由 建设单位 (项目部)向投资发展部申报,经分管领导及公司分管投资领导批准后,开展相关前期工作。第三章 项目投资管理第十一条 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具备开工条件的,由建设单位(项目部)按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投资概算,经投资发展部组织评审并取得项目建设所需的安评、环评、能评、施工许可等相关报批、报建手续后,报公司下发开工通知书后实施,严禁未批先建。开工通知书应当明确项目人员组成、工期、投资、考核等要求,具体由投资发展部负责组织拟定、审核后按程序报公司审批: (一)投资在500万元以上、董事会审议权限以下的项目,经分管总工、单位分管领导、分管投资领导、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总经理依次审核后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二)投资达到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权限的,应当按程序报董事会、股东大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项目开工通知书的审批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重大项目管理第十条 项目开工通知书下发后,由建设单位(项目部)按照公司《项目管理制度》、《项目建设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要求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方案及预算发生变更的,按照《项目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第十二条 项目竣工并完成168小时性能考核,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部或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投资发展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由投资发展部牵头组织竣工验收。验收认定达产达效的,正式移交生产单位管理;未达产达效的,由项目部负责整改至通过验收为止。 第十三条 项目竣工验收及单项(安全、环保、消防等)验收合格,完成结算、审计,办理财务决算,编制固定资产清单后,由投资发展部组织进行项目后评价,形成项目评价报告报公司。 第十四条 需要行业主管部门验收的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验收。第三章 项目投资管理第十二条 项目开工通知书下发后,按照公司《项目管理制度》《项目建设安全管理办法》等制度要求开展项目的施工建设、竣工验收、后评价等过程管理。
第三章 项目投资管理第十三条 年度投资计划外新增500万元以上项目投资的,应当按照本制度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履行可行性论证、分管领导初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等程序以及经公司下发开工通知后方可实施,严禁未批先建。 第十四条 投资500万元及以下项目的申报审批及管理,按照公司《项目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一般项目管理第十五条 一般项目由各建设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后通过OA系统“XM014一般项目申报流程”按以下程序进行审批后执行: (一)投资5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由建设单位负责人、建设单位财务总监、归口管理部门、分管总工审核后,报单位分管领导审批。 (二)投资50万元以上、50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由建设单位负责人、建设单位财务总监、归口管理部门、投资发展部、分管总工、单位分管领导、分管投资领导、总会计师、公司财务负责人依次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十六条 经审批后的一般项目,由项目部或建设单位按照《项目管理制度》、《项目建设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要求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一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项目方案或预算发生变更的,按照《项目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第十八条 一般项目在连续安全、稳定运行30天后,项目部或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投 资发展部备案。删除
第五章 股权投资管理第二十条 对外股权投资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由投资发展部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股权投资项目前期调研,形成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经公司组织讨论后可行的,由投资发展部组织,董秘办、财务部、法律事务部、内控部、计划考核部、安全环保部、设备管理部等部门对目标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必要时聘请外部专家或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经论证可行的,由投资发展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投资方案,根据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权限报批后实施。第四章 股权投资管理第十六条 对外股权投资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由投资发展部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前期调研,形成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经公司组织讨论后可行的,由投资发展部组织,董秘办、财务部、法律事务部、内控部、计划考核部、安全环保部、设备管理部等部门对目标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必要时聘请外部专家或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经论证可行的,由投资发展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投资方案,按程序报公司审批: (一)股权投资达不到《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权限的,投资方案报涉及单位的分管领导、公司分管投资领导、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公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二)股权投资达到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权限的,应当按程序报董事会、股东大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投资方案的审批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股权投资管理第二十一条 重大对外股权投资活动由公司发文指定牵头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前期调研、尽职调查、制定投资方案,并根据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权限报批。第四章 股权投资管理第十七条 重大对外股权投资活动由公司发文指定牵头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前期调研、尽职调查、制定投资方案,并按照本制度第十六条规定的权限进行审批。
第五章 股权投第二十三条 对内股权投资由财务部负责拟定投资方案,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并第四章 股权投第十九条 对内股权投资由财务部负责拟定投资方案,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评
资管理根据 《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报批。资管理估。投资方案按照本制度第十六条规定的权限进行审批。
第五章 股权投资管理第二十四条 股权投资达不到《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条件的,相关投资方案报涉及单位的分管领导、公司分管投资领导、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公司财 务负责人、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执行。第四章 股权投资管理将内容调整至第十六条
第六章责任 追究第二十六条 项目存在未批先建或未按规定权限审批的,对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扣减薪酬5000元/次。 第二十七条 项目管理过程的责任追究按照公司《项目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未明确的其他责任追究事项,一般问题视情况对直接责任人扣减薪酬300元-3000元/次、主管责任人扣减薪酬500元-5000元/次、领导责任人扣减薪酬1000元-10000元/次;问题影响较大、情节严重或重复发生2次以上的应当按上限或上限加倍处理,责任人能够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可以免予处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照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执行。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五章 责任 追究第二十一条 投资未按规定报批以及对投资管理过程中的责任追究按照公司《项目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二条 违规投资的责任追究按照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管理制度》执行。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现有《投资管理制度》的其他条款不变。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0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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