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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发集团: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9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22-110债券代码:110089 债券简称:兴发转债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212,506,815.13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4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2,8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18,329,245.27元(不含增值税)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2,781,670,754.73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28日全部到账。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勤信验字【2022】第0054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2022年10月12日,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兴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兴山支行及平安银行武汉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具体存储情况见下表:

户名开户银行账号存放金额(元)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兴山支行18070711292001273441,292,00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兴山支行422501338601000010381,292,000,000.00
平安银行宜昌分行15318859860015200,000,000.00

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为尚未支付的中介费及信息披露费用等。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结合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投资项目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实际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新建20万吨/年磷酸铁及配套10万吨/年湿法磷酸精制技术改造项目/273,502.19127,000.00127,000.00
其中:新建20万吨/年磷酸铁项目湖北兴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18,414.1983,100.0083,100.00
10万吨/年湿法磷酸精制技术改造项目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55,088.0043,900.0043,900.00
2新建8万吨/年功能性硅橡胶项目湖北兴瑞硅材料有限公司103,428.4975,700.0075,700.00
3偿还银行借款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7,300.0077,300.0075,467.08
合 计/454,230.68280,000.00278,167.08

注:募集资金不足的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方式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并按计划达产达效,公司已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实际以自筹资金进行了先期投入。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211,187,003.81元,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211,187,003.81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投资项目实际拟投入募集资金额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1新建20万吨/年磷酸铁及配套10万吨/年湿法磷酸精制技术改造项目1,270,000,000.00117,930,503.81117,930,503.81
其中:新建20万吨/年磷酸铁项目831,000,000.0065,400,089.7465,400,089.74
10万吨/年湿法磷酸精制技术改造项目439,000,000.0052,530,414.0752,530,414.07
2新建8万吨/年功能性硅橡胶项目757,000,000.0093,256,500.0093,256,500.00
3偿还银行借款754,670,754.7300
合 计2,781,670,754.73211,187,003.81211,187,003.81

(二)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1,319,811.32元,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1,319,811.32元。

(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

因此,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总额为212,506,815.13元,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211,187,003.81元,置换预先支付部分发行费用金额为1,319,811.32元。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勤信鉴字【2022】第0041号)。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

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2022年10月28日召开的公司十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和十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公司的专项说明,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212,506,815.13元用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部分发行费用支付。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行

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及发行费用支付的实际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12,506,815.13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勤信鉴字【2022】第0041号《关于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确认了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兴发集团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2022年10月28日召开的公司十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和十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验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综上,保荐机构对兴发集团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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