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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发科技: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4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经营业务发展需要,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发科技”)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及其子公司发生购买原材料和销售产品等日常关联交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项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上述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中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不具有排他性,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根据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关联方”)发生购买原材料和销售产品等日常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项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规则》第6.3.8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袁志敏先生、李南京先生、熊海涛女士、李建军先生和宁红涛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无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在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前签署了对本项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本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就上述议案进行审议时,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和《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2日、2022年5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2022年与关联方之间发生销售、采购等日常交易事项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85,000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和提供劳务不超过15,000万元,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设备以及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不超过65,000万元,其他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不超过5,000万元。具体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2年预计金额(万元)2022年实际发生金额(万元)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毅昌科技8,0006,234.44
东材科技500215.24
戚家山码头1,000108.03
其他5,500131.56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设备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东材科技2000.15
正茂精机3,00016.91
毅昌科技8,000888.24
戚家山码头6,0005,098.80
亚沛斯化学*45,00037,086.53
其他2,800221.85
其他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5,000153.09

备注:公司子公司宁波金发新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水煤浆用量减少。

(三)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

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2023年与关联方之间发生销售、采购等日常交易事项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70,000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和提供劳务不超过11,500万元,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设备以及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不超过55,500万元,其他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不超过3,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3年预计金额2023年一季度实际发生金额2022年实际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毅昌科技8,000985.466,234.44
东材科技500-215.24
戚家山码头1,000-108.03
其他2,000430.09131.56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设备,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正茂精机1,5001.1016.91
毅昌科技1,00049.40888.24
戚家山码头6,000896.195,098.80
亚沛斯化学45,0009,408.5537,086.53
其他2,0000.93222.00
其他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3,000-153.09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昌科技”)

注册资本:人民币40,100万元注册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法定代表人:宁红涛经营范围: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电视机制造;工业设计服务;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截至2022年9月30日,毅昌科技总资产为2,027,100,491.2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90,940,347.33元,2022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031,046,922.5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928,867.00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材科技”)

注册资本:人民币91,651.5612万元

注册地址: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恩东路68号法定代表人:唐安斌经营范围:绝缘材料、高分子材料、精细化工材料的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含丙酮、甲苯、醋酸酐、甲基乙基酮、有毒品、易燃液体、腐蚀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易燃固体、自燃和遇湿易燃物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含醋酸酐、丙酮、甲苯、乙醚、硫酸、盐酸、三氯甲烷)的销售。科技信息咨询、技术服务,出口本企业自产的绝缘材料及其生产设备和原辅料,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东材科技总资产为9,054,654,967.7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211,121,585.02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3,640,276,140.0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48,530,617.90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3、广东正茂精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茂精机”)

注册资本:人民币3,160万元注册地址:东莞市横沥镇山厦工业区法定代表人:李建军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塑料机械、普通机械及配件、塑胶专用机械、五金制品(不含金银)、塑胶原料、塑胶辅料、塑胶助剂、化工原料、塑胶模具、塑胶制品、聚丙烯熔喷料及聚丙烯熔喷布;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正茂精机总资产为93,792,291.46元,净资产为24,137,021.23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46,890,016.69元,净利润为848,347.34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宁波戚家山化工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戚家山码头”)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富山路8号1幢1号2层201、203、204、207、211、212、213

法定代表人:林统南经营范围: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服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戚家山码头总资产为403,983,941.77元,净资产为358,662,679.66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32,539,126.28元,净利润为59,267,175.13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5、宁波亚沛斯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沛斯化学”)

注册资本:人民币7,677.399176万元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丽亚路16号法定代表人:李永华经营范围:电子、造纸用高科技化学品、天然香料、合成香料、新型药用佐剂、药品中间体(药品制剂除外)的生产、制造和研发,水煤浆的生产,(以上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除外)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亚沛斯化学总资产为123,554,361.91元,净资产为53,287,200.90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371,051,693.49元,净利润为-27,026,365.84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熊海涛女士、李南京先生和宁红涛先生为金发科技董事,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同时,熊海涛女士为毅昌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兼副董事长,宁红涛先生为毅昌科技董事长,李南京先生为毅昌科技董事,符合《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熊海涛女士为金发科技董事,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同时,熊海涛女士为东材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兼副董事长,符合《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李建军先生为金发科技董事,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同时,李建军先生为正茂精机的执行董事、经理,符合《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杨楚周先生为金发科技副总经理,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同时,杨楚周先生为宁波戚家山化工码头有限公司的副董事长,构成《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杨楚周先生为金发科技副总经理,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同时,杨楚周先生系宁波亚沛斯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构成《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生产经营正常,且上述关联交易为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上述关联企业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采购原材料和设备

为了拓宽采购渠道,缩短材料交付周期,在保证材料和设备品质的前提下降低采购成本,公司拟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和设备。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公司向非关联的第三方采购的同种或类似产品价格进行定价。

(二)销售产品、商品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标的主要为化工新材料,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占同类交易或公司交易总量的比例较小,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影响较小,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前,审阅了相关交易的背景资料、财务资料及交易情况,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咨询,签署了对本项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本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交易双方获得合理的经济效益;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且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

项。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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