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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亿: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交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27

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新亿 公告编号:2021-036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交所《关于*ST新亿聘请深圳堂堂为年审

会计师相关事项的问询函》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如果深圳堂堂和相关注册会计师在公司披露2020年度报告前被行政处罚,公司可能存在无法按期披露经审计的2020年度报告的风险。·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提取的风险基金以及购买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符合监管部门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但仍存在相关保险无法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自身财务状况无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能力的风险。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新亿聘请深圳堂堂为年审会计师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218号),现回复如下:

问题一:前期,证监会根据对深圳堂堂执行你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的现场检查情况,对深圳堂堂和你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请公司核实并披露:

1、在深圳堂堂已被立案调查的情况下,续聘深圳堂堂作为公司2020年年审会计师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回复】:

(1)根据公司核查,堂堂会计师事务所虽于2021年1月18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但目前正处于被调查阶段,调查结果尚未确定,且证监会无明确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期间不能参与审计业务的相关法规,所以未构成限制深圳堂堂承接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深圳堂堂在担任公司2019年审计机构期间,对公司各方面情况尤其是财务状况充分了解,继续聘任深圳堂堂能够有效的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也能够保证在规定时间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公允、合理、客观的独立审计意见。同时结合目前深圳堂堂拟派遣参与公司2020年审计工作的相关人员情况及过往经验及深圳堂堂目前人员配备有合伙人4人,注册会计师13人,具备充分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人员,满足对公司的审计业务需求,公司综合分析认为深圳堂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时,经公司自查认为:公司在2019年审计业务中保证深圳堂堂在审计业务中独立判断发表公允合理客观的独立审计意见,保证审计意见独立真实完整。公司严格依据会计准则不存在虚增利润、营收等业绩的事项。公司与深圳堂堂前次审计业务中符合上市公司审计独立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形。综上分析,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审慎评估后决议拟续聘深圳堂堂作为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原因充分合理。

2、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为评价深圳堂堂及相关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所采取的措施,相关措施是否充分,结论是否客观。【公司回复】:

截止目前,深圳堂堂及相关签字会计师已为我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1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通过多种渠道对深圳堂堂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了详细调研,具体措施如下:

(1)专业能力方面:公司通过审查深圳堂堂人员配置、注册会计师数量、审计业务内部流程及相关审计人员过往审计经验等方式,

对深圳堂堂及参与公司本次审计的人员专业能力进行了核查,未发现其专业能力无法满足上市公司审计的问题。

(2)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公司核查了深圳堂堂执业风险基金提取情况,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购买情况,上述措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保护投资者的作用,同时公司认为,能够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出具审计报告,是对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最大的保护,公司将督促深圳堂堂及相关审计人员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出具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独立性方面:公司通过工商信息查询及与深圳堂堂沟通等方式,确定深圳堂堂与上市公司及相关利益方均无任何关联关系,符合审计机构独立性要求。

(4)诚信状况方面:公司核查了深圳堂堂征信报告,并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裁判文书网、国家税务总局、中注协等网站,未发现其存在严重诚信问题,亦不存在影响其承接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诚信问题。

除上述措施外,公司还就相关事项与该所的负责人进行了多次深入沟通,并于2021年1月28日、2月19日分别向堂堂发送了关于深圳堂堂被立案调查的相关情况及深圳堂堂现有业务规模及注册会计的人员配置,是否有能力继续保质保量的承接我公司审计业务的书面征询函,深圳堂堂均已回复,详见已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2021-030)。

综上分析,公司董事会认为对深圳堂堂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的调研措施充分,对其评价结论客观。问题二:公告显示,公司2019年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吴育堂和刘润斌,本次继续参与公司审计业务,担任项目合伙人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请公司和深圳堂堂核实并披露:

1、在吴育堂、刘润斌前期执业行为已导致深圳堂堂及公司被立案调查的情况下,本次继续参与公司审计业务的原因,是否具备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公司及堂堂回复】:

经与深圳堂堂方面核实,导致深圳堂堂被深圳证监局立案调查的原因虽与2020年承接ST新亿审计业务有关,但目前正处于被调查阶段,调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综合分析认为,吴育堂、刘润斌继续参与公司审计业务,主要是他们参加了公司2019年的年报审计业务,对公司的基本情况、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比较熟悉,能够有效的保证本次公司审计质量及审计业务连续性和完整性,且他们二人均具有多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其中:

吴育堂,1995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7年证券业务审计经验,先后在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或备案)的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ST新亿。从事过的证券服务业务有:深发展、康达尔、黔轮胎、深中华、特发信息、厦门建发、立讯精密、赫美集团、诺普信、新亿股份等;担任项目经理及上市公司及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刘润斌,2014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8月3日加入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6年证券业务审计经验,先后在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或备案)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ST新亿。从事过的证券服务业务有:新纶科技、欧比特、世纪金花、京泉华、海能实业、得润电子、新亿股份及多家新三板公司的审计等,担任项目经理、签字注册会计师。

吴育堂、刘润斌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业,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2)如深圳堂堂和相关注册会计师在公司披露2020年度报告前被行政处罚,公司是否存在无法按期披露经审计2020年度报告的风险。请公司充分提示相关风险。【公司回复】:

公司与深圳堂堂首席合伙人、项目负责人及质量控制负责人充分讨论了公司面临的上述风险,为应对上述可能的风险,深圳堂堂决定对公司审计项目采用了双项目合伙人、双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方式,保证公司2020年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深圳堂堂目前有合伙人4人,注册会计师13人,具备充分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应对公司的审计业务需求。

但是,如果深圳堂堂和相关注册会计师在公司披露2020年度报告前被行政处罚,公司可能存在无法按期披露经审计的2020年度报告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充分的披露上述风险。

问题三:公告显示,深圳堂堂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497.61万元,净资产44.98万元,已购买执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64.42万元。请深圳堂堂结合公司被立案调查等风险情况,说明相关保险能否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自身财务状况是否具备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能力。【深圳堂堂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20年3月正式实施,证券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二百一十三条和其他条文均没有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必须购买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更没有数额规定。《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首次备案,除了提交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备案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五)职业责任保险保单信息(如有)。该规定也并没有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必须购买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的强制要求,更没有数额规定。因此,深圳堂堂购买职

业责任保险符合相关规定。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注册会计师协会等要求提取了执业风险基金64.42万元,并购买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已经购买保单的证明文件为保险单号10550003900959737152《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深圳堂堂购买平安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的主要合同条款:

(1)保险方案:平安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保额/限额1000万RMB,每次赔偿限额200万RMB。

(2)免赔说明:本保险对每次事故绝对免赔人民币5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或保险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

虽然公司被立案调查,但还无法确定因审计失败导致深圳堂堂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况。结合深圳堂堂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万元,每次赔偿限额为200万元,已提取职业风险金

64.42万元,以及合伙人的自身财务状况,经量化分析,如果赔偿数额特别巨大,则职业风险基金、相关职业责任保险和自身财务状况可能存在无法覆盖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和连带赔偿责任的风险;如果赔偿数额较小,则职业风险基金、相关职业任保险和自身财务状况能够覆盖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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