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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一东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19年,我们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公司年度内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能够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现将 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付于武:男,汉族,1945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本科学历,毕业于北京机械学院。历任第一汽车厂哈尔滨变速器厂第一副厂长兼总工,哈尔滨汽车工业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名誉理事长、中国汽车人才研究会名誉理事长、北京华汽汽车文化基金会理事长、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金山:男,汉族,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吉林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现任吉林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副院长、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于雷:男,汉族,1976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吉林大学会计学专业。历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吉林吉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吉林省投资基金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现任吉林省环球汇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2019年度履职概况

2019年共召开董事会6次,其中现场会议1次,通讯方式表决5次。

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 (次)通讯方式参会(次)委托出席 (次)缺席 (次)
付于武61500
张金山61500
于 雷61500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均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并担任部分委员会主任职务。专门委员会以书面沟通或现场会议形式做出决议,独立董事均能认真履行职责,并发表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相关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及股东单位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新增募集资金,亦无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在本年度延续使用的情形。

(四)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预中标单位。致同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其他相关专项审计工作要求,因此我们同意聘用致同所为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也对公司董事会关于此议案的表决结果无异议。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观念,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三年累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近三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

2019年4月7日审议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此预案符合公司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19年度内,公司信息披露情况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负责信息披露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目前已经基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能有效执行并合理防范经营中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内控自我评价并出具了评价报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审计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

(八)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行了职责。

1、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2018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关联交易预计》、《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9年度全面预算报告》等,对《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出具了专业意见,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获得通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议,对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对这册会计师工作进行了监督与评价。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对审计结果进行了评审,同意将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公司年度财务报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2018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审阅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兑现情况,认为高级管理人员收入能够按照既定方案如实考核,如实计算应得报酬,切实与绩效挂钩,符合考核方案的规定。

3、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对公司《2019年投资计划及新产品科研计划》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获得通过。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与公司董事会、经营层保持了良好的沟通,积极出席各次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及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在相关会议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及经验为公司提供决策参考,切实履行了《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付于武、张金山、于雷

签署日期: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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