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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坊展关于下属公司廊坊市华逸发展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与廊坊市国开兴安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河北廊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清洁供能项目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1-23
关于下属公司廊坊市华逸发展智慧能源有限
公司与廊坊市国开兴安投资有限公司签订
《河北廊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清洁供能项
      目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和资产状况无任何
       不良影响。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关联方廊坊市国开兴安投资有限公司进
       行的交易(含本次)累计次数 1 次,累计金额人民币 0 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8 年 1 月 22 日,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下属公司廊坊市华逸发展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逸发展”)
与廊坊市国开兴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兴安”)签署《河
北廊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清洁供能项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
作协议》),华逸发展在河北廊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区域内开展
清洁供能系统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公司为华逸发展第一大股东(公司持有华逸发展 45%股权),国开
兴安为公司控股股东廊坊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廊
坊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廊坊市国开兴安投资有限公司 75%股
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
构成公司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含本次),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国开兴安
之间的关联交易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绝对值的 5%。
     二、关联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廊坊市华逸发展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廊坊市华逸发展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4000 万元
     4、住所: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河北廊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
 巍道南侧,龙美路东侧(安次区码头镇大郑庄村)
     5、法定代表人:赵俊慧
     6、经营范围:热力、燃气的生产和供应;新能源技术开发、技
 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热能机械设备的销
 售、安装、维修服务;供热、燃气设施的建设、安装、维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逸发展成立于 2017 年 11 月 9 日,以清洁供热为主业,业务
 涵盖新能源技术的开发与咨询,供热、燃气设施的建设及运营维护。
 华逸发展将发挥自身清洁供能技术优势,立足廊坊,辐射京津冀,
 在公共事业领域内大力推进清洁能源业务的布局进程。
     (二)廊坊市国开兴安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廊坊市国开兴安投资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5000 万元
    4、住所:河北廊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巍道南侧,龙美路东
侧国开兴安创业中心四层
    5、法定代表人:赵俊慧
    6、经营范围:对农业、工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能源产业、
高新科技产业的投资与管理;市政工程施工(凭资质证经营)。
    7、股权结构:廊坊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75%,廊坊市
安次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25%。
    8、廊坊市国开兴安投资有限公司近三年发展状况:
    廊坊市国开兴安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廊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以下简称“高新区)的开发主体,充分借鉴国内外产业园区建设
经验,采取“管委会+国有公司”的合作模式,以市场化的运营方式
承担对高新区的投资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近三年来,
国开兴安加快推进高新区路网工程及市政工程建设,路网工程通车
里程超过 60 公里,市政工程包括给水厂、热力站、污水处理厂、雨
污水泵站、燃气、通讯、变电站、垃圾转运站以及创业服务中心和
文化广场等基础配套设施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高新区具备大型项
目综合吸附和承载能力。国开兴安配合管委会开展招商工作,主动
对接京津、加快聚集产业,截至 2017 年,高新区签订入园项目 28
个,协议总投资超过 420 亿元。
     9、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指标                         2016 年
资产总额                                      2,912,013,846.97
资产净额                                       179,031,666.76
营业收入                                         16,745,263.69
净利润                                            9,901,989.10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双方
    甲方:廊坊市国开兴安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廊坊市华逸发展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北廊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清洁供能项目;
    2、项目范围:河北廊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区域内;
    3、项目内容:清洁供能系统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三)合作方式
    1、甲方引入乙方作为唯一经营主体,根据高新区开发进度和用
户需求,统一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清洁供能系统,打造智慧能源
管理平台,综合解决园区各类用户对供暖、供冷、生活热水、工业蒸
汽等多品类的能源需求;
    2、经营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年;
    3、乙方依法自筹资金进行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
    (四)双方承诺与保证概要
    1、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约定的投资范围和期限内,不再引入其他
方投资、建设、运营本协议所述范围之内的项目;
    2、甲方承诺提供一切便利条件,全力支持和配合乙方开展清洁
供能业务;
    3、乙方承诺按照高新区总体规划要求,投资建设清洁供能项目;
    4、乙方承诺按政府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向用户收取相关供
能费用;不在政府定价范围之内的收费,由乙方与用户协商确定。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概要
    1、甲方权利
    (1)有权审查乙方编制的清洁能源专项规划及项目可行性报告;
    (2)有权对乙方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整个过程进行监督和检
查。
    2、甲方义务
    (1)协助乙方依法依规以市政公用事业用地价格、或以最高不
超过同等工业用地价格取得项目建设用地;
    (2)支持乙方向中央、省、市申请分布式能源、清洁供热(冷)
优惠政策;
    (3)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向乙方提供制定高新区能源专项规
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所需的基础资料,支持乙方开展项目申报、审
批等各项前期工作;
    (4)协助乙方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依法依规给予税收及
各项政策优惠,逐步返还相关行政规费。
    3、乙方权利
    (1)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有权统一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
高新区清洁供能系统,依法依规收取配套费、工程费和用能费;
    (2)有权根据物价变化,经物价部门审核、报备或履行法定程
序后,调整收费价格。
    4、乙方义务
    (1)全面承担高新区清洁能源综合利用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
营工作及相关责任;
    (2)按照园区开发和招商引资要求,及时建设清洁能源综合利
用系统和站点等设施,保证按约定完成项目的建设、验收并投入运营;
    (3)全面执行政府物价管理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
    (4)按与客户签订的供能协议中约定的服务期限和服务标准,
提供高质量的能源供应服务;
    (5)按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属于华逸发展的日常经营业务,是其拓展京津冀区域清
洁供暖领域的重要部署,将对公司的发展带来积极影响。本次交易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仅为签订合作协议,不涉及交易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董
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获得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
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22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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