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技术”或“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维科技术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02号《关于核准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6,276,026股新股。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114,192,49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13元,按发行价格计算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94.3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249,238.20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9,750,756.1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12日到位,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1]D-0035号验资报告。公司按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 投资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万元) | 其中:募集资金(万元) |
1 | 年产6000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 | 69,004.00 | 53,000.00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17,000.00 | 17,000.00 |
合计 | 86,004.00 | 70,000.00 |
序号 | 投资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万元) | 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金额(万元) | 拟置换的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1 | 年产6000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 | 53,000.00 | 18,731.36 | 11,778.13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17,000.00 | - | - |
合计 | 70,000.00 | 18,731.36 | 11,778.13 |
2021年9月23日,维科技术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相关事项。维科技术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维科技术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 |||
陈华伟 | 杨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