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披露前六个月内(2020年3月21日至2020年9月21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在自查期间,除附件一所列的人员外,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6月29日之间,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增持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0)、《关于董事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1)及《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4)。经核查,附件一所列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其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相关交易系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之前所发生的正常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核查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参与人员进行了登记。经核查,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披露之日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6日
附件一: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表
序号 | 姓名 | 交易区间 | 合计买入(股) | 合计卖出(股) |
1 | 王志兵 | 2020年5月19日-2020年6月29日 | 60000 | 0 |
2 | 江桂芝 | 2020年5月20日-2020年6月29日 | 60000 | 0 |
3 | 叶衍榴 | 2020年5月29日 | 10000 | 0 |
4 | 黄文洲 | 2020年6月29日 | 15000 | 0 |
5 | 陈惠彬 | 2020年3月25日-2020年6月16日 | 56700 | 62600 |
6 | 庄学谦 | 2020年4月16日 | 0 | 100 |
7 | 范慧兰 | 2020年4月16日-2020年7月9日 | 13000 | 13000 |
8 | 林俊杰 | 2020年4月29日-2020年9月10日 | 9700 | 7700 |
9 | 宋翔 | 2020年4月20日-2020年5月8日 | 15000 | 15000 |
10 | 王文怀 | 2020年7月13日-2020年7月24日 | 7800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