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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发股份:建发股份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4
股票代码:600153股票简称:建发股份公告编号:2022—053
债券代码:175228债券简称:20建发Y1
债券代码:175878债券简称:21建发Y1
债券代码:188031债券简称:21建发Y2
债券代码:185248债券简称:22建发01
债券代码:185678债券简称:22建发Y1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2年5月20日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1,453.69万股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2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已完成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2月24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5.63元/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4、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对象共1,066人,授予数量11,453.69万股,具体数量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授出权益数量的比例占总股本的比例
郑永达董事长600.42%0.02%
叶衍榴董事600.42%0.02%

林茂

林茂董事、总经理600.42%0.02%
陈东旭董事、副总经理600.42%0.02%
王志兵副总经理600.42%0.02%
江桂芝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600.42%0.02%
许加纳副总经理600.42%0.02%
程东方副总经理600.42%0.02%
吕荣典副总经理600.42%0.02%
魏卓财务总监250.17%0.01%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1,056人)10,888.6976.05%3.80%
预留2,863.4220.00%1.00%
合计14,317.11100.00%5.00%

注:1、上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授予价值,按照不高于授予时薪酬总水平(含权益授予价值)的40%确定。

4、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

二、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与首次授予相同。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次激励计划进行限售。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时间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止33%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止33%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止34%

3、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22-2024年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1)2022年度每股收益不低于1.25元/股,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2)以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基准,2022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3)2022年度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不低于90%。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1)2023年度每股收益不低于1.30元/股,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2)以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基准,2023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5%,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3)2023年度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不低于90%。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1)2024年度每股收益不低于1.35元/股,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2)以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基准,2024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3)2024年度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不低于90%。

(3)2024年度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不低于90%。

注:1、同行业公司按照证监会“批发与零售业-批发业”标准划分,对标企业选取该行业分类中与公司主营业务较为相似的A股上市公司且不包括“ST”公司,再加入主营业务相近的厦门象屿。在年度考核过程中,若行业样本出现退市、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证监会行业分类发生变化等情况,或出现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极值,则公司董事会将剔除或更换该样本。

2、在年度考核过程中,若公司在证监会的行业分类发生变化,则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变更后的证监会行业分类更换同行业公司和对标企业。

3、每股收益是指基本每股收益。在股权激励有效期内,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增发、配股、可转债转股等行为,计算每股收益时,所涉及的公司股本总数不作调整,以2020年底股本总数为计算依据。

4、业绩考核目标相关财务数据均不含本公司的土地一级开发业务中的“后埔-枋湖旧村改造项目”和“钟宅畲族社区旧村改造项目”。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分年进行,根据个人的绩效考核评价指标确定考核结果,原则上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称职及以上、待改进、不称职三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所有激励对象。

考核等级称职及以上待改进不称职
个人解锁系数10.80

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考核达标,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解锁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当年度激励对象由于个人考核未达标而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于2022年5月9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361Z0030号验资报告,截至2022年5月6日止,公司已收到1,066名特定增发对象缴纳的出资款,定向增发11,453.69万股限制性股票,发行价格5.63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4,842,747.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14,536,9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530,305,847.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11,453.69万股。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向本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根据该《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2022年5月20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863,314,930股增加至2,977,851,830股。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 1,356,687,985股,占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股本总额的47.38%;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不变,占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的 45.56%。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虽发生变动,但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变动前本次变动变动后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28,114,400+114,536,900142,651,3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2,835,200,53002,835,200,530
三、总计2,863,314,930+114,536,9002,977,851,830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所花费的代价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且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进行分期确认。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根据首次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总费用 (万元)2022年 (万元)2023年 (万元)2024年 (万元)2025年 (万元)2026年 (万元)
11,453.6949,250.8714,986.3417,730.3110,861.585,024.76647.88

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最终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5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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