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前期披露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华创证券”)诉北京嘉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北京嘉裕”)股权转让纠纷案。现将案件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日前,华创证券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京02民初288号),判令北京嘉裕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华创证券偿付:1、保证金15亿元及利息(自2019年11月21日起至款付清之日止,以15亿元为基数,按年利率8%计算,其中北京嘉裕于2020年8月17日偿还的5,000万元自利息中予以扣除);2、违约金(自2020年8月15日起至款付清之日止,以15亿元为基数,按年率7%计算);3、诉讼保全责任保险费;4、华创证券拥有北京嘉裕质押的5.81亿股太平洋证券股份优先受偿权。如北京嘉裕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北京嘉裕负担。
根据法院的一审判决,截至2021年10月底,北京嘉裕还应偿付华创证券本金15亿元、利息及罚息约3.20亿元。同时华创证券拥有北京嘉裕质押的5.81亿股太平洋证券股份优先受偿权,并通过法院冻结了北京嘉裕持有的太平洋证券股份3.49亿股,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公司将根据后续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