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6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3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永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2021年3月23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11月15日出具了核准批复。为做好相关工作衔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将上述决议的有效期按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执行。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调整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