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5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向张家港市金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沙洲电力”)向张家港市金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城公司”)申请金额为20,000万元、期限为1年的流动资金借款。张家港沙洲电力以其拥有的一期项目20%电费收费权向金城公司或指定相关方提供应收账款最高额质押,并以张家港沙洲电力一期项目未受限的部分设备和建筑物等固定资产向金城公司或指定相关方提供最高额抵押。该笔借款为到期续办,具体借款和抵(质)押的内容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二、关于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为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晨电力”)为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以下担保:1、张家港沙洲电力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金额为9,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张家港沙洲电力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申请金额为1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
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均为到期续保,由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三、关于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为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以下担保:1、张家港华兴电力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金额为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张家港华兴电力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申请金额为3,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均为到期续保,由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与所属控股(控制)企业间以及公司所属各控股(控制)企业间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第一至第三项议案经本次董事会批准后即可申请办理。
四、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