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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永泰: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02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26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为国投南阳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国投南阳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阳电厂”)向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申请金额为250,000万元、期限18年(含2年宽限期)的银团贷款,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以公司所属全资公司河南华晨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南阳电厂全部股权、项目建成后所享有的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提供质押,并以项目建成后形成的资产(包括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及厂房资产)提供抵押。该笔担保由南阳电厂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担保和质(抵)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二、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3月17日以现场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为:1、关于公司为国投南阳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一年三月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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