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8月2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并依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