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提名黄简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同意提名黄简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张小军、李金通、孙志强认为,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符合程序,拟任职人员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讨论。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8)。
二、《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知》(公告编号:2020-039)。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简,女,1968年10月生,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财政部中华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华夏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助理;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兼副主任会计师;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兼副主任会计师;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证监会创业板第三、四和五届发审委委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