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杜世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周黎旸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黄旭升
公司负责人杜世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黎旸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旭升声明:
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比上年度期
末增减(%)
总资产(元) 5,137,839,545.92 4,499,219,393.69 14.1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2,241,745,128.83 2,033,860,621.43 10.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3.66 3.65 0.27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比上年同期
(1-9月) 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881,594,774.72 207.8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1.439 179.96
本报告期比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上年同期增
(7-9月) (1-9月)
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55,353,492.88 386,185,016.27 517.4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54 0.631 479.1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0.214 0.551 357.83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54 0.631 479.1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77 17.50 增加8.66个
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5.71 15.28 增加8.05个
益率(%) 百分点
注:经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本公司于2010年8月完成巨化集团公司所持浙江巨圣氟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圣公司”)74.5%的股权收购。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和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意见,经与巨化集团公司友好协商,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自2010年9月1日起合并巨圣公司的财务报表;本公司委托审计机构对巨圣公司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期间的损益进行审计,以确定归属巨化集团公司的净利润,并通过巨圣公司以后的年度利润分配逐步清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临2010—32号公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本公司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重新厘定。厘定后,2010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6,185,016.27元,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44,530,531.13元;2009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429,164.80元,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12,461,185.79元;2010年7~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5,353,492.88元,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20,838,615.82元;2009年7~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215,609.67元,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7,946,819.95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项目
金额(1-9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27,723.1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
3,305,697.10
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80,000.00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
26,557.89
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44,530,531.13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4,273,657.44
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616,128.06
所得税影响额 -82,283.1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1,497.50
合计 48,957,253.01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48,409
前十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