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61 公司简称:天坛生物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付道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翼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振海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以2021年12月总股本1,373,174,61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分红总金额137,317,461.5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2股,转增股本274,634,923.00股,不送红股。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2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6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所有公司文件正本及公告原件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天坛生物 | 指 |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 | 指 |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生物 | 指 | 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蓉生 | 指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血制 | 指 | 国药集团上海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武汉血制 | 指 | 国药集团武汉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兰州血制 | 指 | 兰州兰生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贵州血制 | 指 | 国药集团贵州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永安项目 | 指 | 天府生物城永安血制建设项目 |
云南项目 | 指 | 云南生物制品产业化基地项目 |
兰州项目 | 指 | 兰州血制产业化基地项目 |
重组因子车间项目 | 指 | 成都蓉生重组凝血因子车间建设项目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天坛生物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BEIJING TIANTAN BIOLOGICAL PRODUCTS CORPORATION LIMITE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BTBP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付道兴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慈翔 | 田博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双桥路乙2号院 | 北京市朝阳区双桥路乙2号院 |
电话 | 010-65439720 | 010-65439720 |
传真 | 010-65436770 | 010-65436770 |
电子信箱 | ttswdb@sinopharm.com | ttswdb@sinopharm.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二路6号院8号楼521室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 |
公司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双桥路乙2号院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024 |
公司网址 | http://www.TiantanBio.com |
电子信箱 | ttsw@sinopharm.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天坛生物 | 600161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大厦B座17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王振宇、楚福娟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陈超、夏雨扬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1年4月23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营业收入 | 4,112,155,621.36 | 3,445,594,865.12 | 19.35 | 3,281,859,560.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60,012,024.99 | 639,006,857.10 | 18.94 | 611,093,849.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56,092,387.54 | 624,258,053.79 | 21.12 | 609,875,883.9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0,350,195.00 | 702,109,603.84 | 39.63 | 642,468,858.66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9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8,052,028,807.53 | 4,517,946,100.39 | 78.22 | 3,938,897,465.00 |
总资产 | 11,577,632,332.02 | 7,541,051,691.07 | 53.53 | 6,314,412,345.97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7 | 0.51 | 11.76 | 0.4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7 | 0.51 | 11.76 | 0.4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7 | 0.50 | 14.00 | 0.4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11 | 15.10 | -3.99 | 16.7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05 | 14.75 | 减少3.70个百分点 | 16.69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同比变化主要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及非公开发行股份带来的总股本增加影响。主要财务指标以报告期末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得出。其中:
2021年加权平均股数=期初股份总数1,254,440,168股+报告期内非公开发行新增股数118,734,447股*8(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12(报告期月份数)=1,333,596,466股;2020年股数=2020年初股份总数1,045,366,807股+2020年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数209,073,361股=1,254,440,168股;2019年股数以2020年期末总股本1,254,440,168股计算。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1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847,135,751.08 | 964,220,872.05 | 1,006,529,732.58 | 1,294,269,265.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1,721,352.21 | 185,164,537.13 | 221,192,849.17 | 201,933,286.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50,359,226.67 | 181,147,775.63 | 220,052,796.61 | 204,532,588.6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9,689,261.40 | 359,270,319.27 | 206,778,111.52 | 144,612,502.81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1年 金额 | 附注 (如适用) | 2020年 金额 | 2019年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95,355.73 | -623,912.70 | -501,803.76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098,678.47 | 政府补助 | 24,038,312.40 | 5,763,962.90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70,791.74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152,742.68 | 643,350.00 | -3,596,111.9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748,829.81 | 495,710.03 | 336,283.7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161,465.19 | 6,282,567.30 | 524,881.7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389,098.97 | 3,522,089.12 | 259,483.89 | |
合计 | 3,919,637.45 | 14,748,803.31 | 1,217,965.35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国药中生(上海)生物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0,000,000.00 | 100,000,000.00 | 30,000,000.00 | 0.00 |
聊城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15,200,000.00 | 15,200,000.00 | 0.00 | 0.00 |
莘县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8,000,000.00 | 28,000,000.00 | 0.00 | 0.00 |
浑源天坛生物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5,208,240.00 | -5,208,240.00 | 0.00 | |
十堰市郧阳区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320,000.00 | -320,000.00 | 0.00 | |
广西冠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2,864,759.60 | 2,864,759.60 | 0.00 | 0.00 |
合计 | 121,592,999.60 | 146,064,759.60 | 24,471,760.00 | 0.00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面对新冠疫情反复和政策调整对公司经营的双重不利影响,在公司董事会的坚强领导下,在监事会的有效监督下,公司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企业经营管理,强化血源拓展,加快投浆和产品交库进度,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11,215.5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9.35%;实现净利润106,881.3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3.3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001.2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8.94%。
(一) 积极应对挑战,努力提升浆量
报告期内,公司多措并举应对挑战,促进采浆量提升:一是面对疫情缓解后采浆区域内适龄献浆人员外出务工日趋增多的不利因素,组织浆站加大宣传和发展力度,优化血源发展方案;二是积极克服政策变化期间56周岁以上固定献浆员无法继续献浆的不利影响,加快血源发展模式的转型和创新,助推血源发展;三是优化血源板块考核机制,加大激励力度,发挥考核导向作用,激发采浆团队活力,促进采浆量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采集血浆1809吨,较上年增长95吨,增长6%;较2019年增加103吨,增长6%。同时,公司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全力支持河北、福建、辽宁、甘肃、北京等地的疫情防控工作,采集康复者血浆30,280毫升。
依托央企股东品牌影响力,公司浆站拓展工作加速推进。2021年至今,公司在贵州、甘肃、湖北、河北、吉林等地,新设江口、榆中、巴东、临城、农安等23家浆站,创造公司历年拓展新成绩。
(二) 强化过程管控,确保产品质量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生产质量全过程的管控,开展生产条线一体化管理,加强质量检定实验室能力建设和GMP内部监督检查,提高生产全过程质量控制水平、生产现场精益化管理水平,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产品质量及收率保持稳定;持续加强安全环保督导检查,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全面完成投浆目标和产品入库计划,并根据市场需求适时增加产品交库,保障公司血液制品的销售及市场供应。
(三) 坚持创新引领,推进成果转化
公司加强研发队伍建设,优化考核激励机制,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强化药品研发全生命周期质量体系建设,以临床需求为导向,开展新产品研发工作,重点提升新产品工艺技术和质量水平,确保了公司重组凝血因子类和免疫球蛋白类新产品在国内同行业的领先地位。
报告期内,成都蓉生的人凝血因子Ⅷ获得《药品注册批件》;四个产品取得五项临床试验许可:武汉血制的静注COVID-19人免疫球蛋白(pH4)全球率先获得国内《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和阿联酋《临床试验批件》并在阿联酋开展Ⅱ期临床试验,成都蓉生的皮下注射人免疫球蛋白国内首家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并开展Ⅲ临床试验,重组人凝血因子Ⅶa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并开展Ⅰ期临床试验,上海血制人纤维蛋白原获得《药物临床试验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其他重点项目临床研究进展顺利,成都蓉生的注射用重组人凝血因子Ⅷ完成成人及青少年(≥12岁)人群的Ⅲ期临床试验并获得总结报告,成都蓉生的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10%)、人纤维蛋白原和兰州血制的人凝血酶原复合物完成Ⅲ期临床试验并获得总结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强化技术创新,获得授权专利19项,其中发明专利7项,实用新型专利10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
(四) 拓展海外市场,参与国际竞争
公司以发展战略为引领,细化国际化经营规划及行动计划,积极推进海外市场拓展工作,努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血液制品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加快推进重点产品的海外注册工作,涵盖静注人免疫球蛋白、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和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等多个品种。同时,公司加强国际化经营团队建设;根据公司研发进程,有序开展拟上市产品国际注册准备;发挥产能布局优势,加强海外业务多品牌业务组合;对已有市场加强供应协调和服务支持,稳固市场地位。
(五) 强化管控措施,项目稳步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工程建设的疫情防护措施,加强施工过程防疫管理,努力推动项目建设进度。报告期内,成都蓉生永安血制项目已完成土建工程结算,并接受了人血白蛋白的GMP符合性及注册核查的二合一现场检查;成都蓉生重组凝血因子生产车间项目已完成重组车间、动物房结构施工;上海血制云南项目已基本完成综合车间、分离车间净化装修,工艺设备完成就位安装,模块设备全部就位完成打点测试,正式水、电接入厂区;兰州血制生产基地项目完成设计、勘察和监理等项目招标工作,进行强夯增湿施工。
报告期内,各浆站建设项目有序推进。泾川浆站、石首浆站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及行业验收,并投采;上杭浆站建设项目正常推进。
(六) 加强学术推广,持续终端拓展
报告期内,公司主动研判市场变化,聚焦市场开发及下沉,寻求新的增长点,保持了产品良好的销售态势。一是聚焦儿科、神经、血液、重症等科室,开展持续专业的学术推广,学术推广坚持“全国与区域相结合、院内与院外相结合、医生与患者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实现企业与医院、医生、患者的有效衔接。二是做好营销团队和合作伙伴团队培训,继续加大终端扩展力度,提高市场占有率。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覆盖销售终端总数达31,881家,同比增长22.68%,其中药店覆盖12,809家,同比增长45.51%;持续布局标杆医院,2021年进入标杆医院29家、重点开发医院30家,同时加强已准入标杆医院的推广工作。
(七) 提升投融资效能,助力业务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投资管理工作,先后完成二十余项浆站的新设、增资、购地、购房、分立等事项,为血源规模进一步扩大奠定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股份发行、验资、新股登记等工作,募集资金净额33.31亿元。公司按照既定的非公开发行方案,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完成了对成都蓉生及上海
血制、兰州血制的逐级增资及工商变更登记工作,有效保障了公司重大建设项目及科研项目的资金需求。
(八) 引进高端人才,助力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加快高端人才引进,柔性引进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和5名专家、引进研发高端人才1人,通过竞聘选用了5家血制公司13名高管人员,选用和调整研发中心、工程与信息管理中心和生产管理中心3名高管人员和36家浆站管理人员77人次,全年共招聘项目投产人员129人,以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九) 强化内控建设,提升管控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内控体系建设,保障内控体系有效运行,防范经营风险,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控手册,开展了血制公司法律风险评估工作,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十) 锻造红色引擎,赋能企业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把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开展第一议题学习32次,中心组学习5次,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党委会前置率100%;组织全级次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代表80余人,赴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开展专题学习培训;指导各基层党组织采取“三会一课”和“寻访红色印记”等形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550余场次;成立河北康复者血浆采集团队临时党支部和甘肃省康复者血浆兰州采集点临时党支部,把党组织的战斗堡垒筑在“抗疫”最前沿;各血制公司和浆站围绕“保障人民健康、为基层办实事”主题,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195件;开展“灯塔党支部”“坐标党员”评优选树,全系统6名党员、4名党务工作者和6个党组织受到国药集团党委表彰,12名党员、8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12个基层党组织受到中国生物党委表彰;打造行业特色品牌,建成国内首家中国生物血液制品博物馆并于七一前正式开馆;举办“榜样的力量”七一表彰暨文艺汇演,激发全体“天坛人”爱党爱国爱企的热情;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血液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所处的行业为血液制品行业,血液制品主要指以健康人血液为原料,采用生物学工艺或分离纯化技术制备的生物活性制剂。
(一)血液制品行业发展阶段
最早的血液制品起源于20世纪40年代初,是应反法西斯战争前线抢救伤员的需要而诞生的,被视为重要战略物资。
在血液制品行业发展过程中,世界范围内陆续发生血制品安全事件,各国政府逐渐加强了监管,加之企业的兼并重组,全球主要血液制品企业从上世纪70年代的102家减少到不足20家(不含中国),其中美国5家,欧洲8家,且营收排名前五位企业的市场份额占比为80%—85%,行业集中度凸显。从国外血液制品行业的集中过程,可以看出在充分竞争与较强的监管环境下,产业将不断走向集中,预计我国血液制品行业集中度也将持续加强。
我国血液制品生产始于上世纪60年代,至今已有近60年的历史。上世纪60年代末到70年代,血浆蛋白的分离工艺开始由盐析法逐步过渡到低温乙醇法,分离技术也由离心法过渡到压滤法。进入上世纪90年代,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许多地方血站、各大军区下属血站及一些科研机构等单位也开始生产血液制品,生产厂家总数达到70家左右。随着国家卫生部明令淘汰冻干人血浆的生产和禁止盐析法工艺的使用,大部分小型生产厂家被淘汰。至1998年,国家对血液制品行业率先实行GMP认证制度,只有通过GMP认证的企业才能生产经营血液制品。自2001年起,国家未再批准设立新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截至目前,正常经营的企业不足30家。
近年来,大型血液制品公司通过兼并、收购的方式,使我国血液制品行业集中度得到大幅提升。目前已形成以天坛生物、上海莱士、华兰生物、泰邦生物等大型血液制品公司为行业龙头的新局面。由于政府在血液制品企业准入上设置了高门槛,血浆综合利用率高的大型公司在设置单采血浆站方面更有优势,预计未来行业竞争的关键在于整合和集中,集团化企业在未来竞争中的优势将进一步扩大。
(二)血液制品行业特点
1、行业壁垒坚固,市场准入条件较高
行业政策壁垒:
国家在血液制品行业准入、原料血浆采集管理、生产经营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监管和限制措施,具有较高的政策壁垒。1996年12月发布的《血液制品管理条例》规定:健康人血浆的采集须通过单采血浆站进行,而单采血浆站需取得由省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单采血浆许可证》才能进行采浆活动,且在一个采血区域内只能设置一个单采血浆站。2012年,卫生部《关于单采血浆站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卫医政发〔2012〕,要求血液制品生产企业申请设置新的单采血浆站,其注册的血液制品应当不少于6个品种(承担国家计划免疫任务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不少于5个品种),且同时包含人血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和凝血因子类制品。确定血液制品生产企业注册血液制品品种时,同种成分不同剂型和规格的血液制品应按一个品种计算,增强了原料血浆采集的源头管理。2016年,卫计委发布《关于促进单采血浆站健康发展的意见》,严格新增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向研发能力强、血浆综合利用率高、单采血浆站管理规范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倾斜,新设单采血浆站难度明显增加。技术和资金壁垒:
随着血液制品的创新和升级换代,特别是一个从单采血浆到血浆组分分离乃至最终无菌制剂生产全产业链条的技术密集型制药行业,对多达数十个环节的生产和质量稳定性有日益提高的要求,对产品研发、生产技术、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的技术水平、经验积累等综合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血液制品生产的主要成本来自于的原料血浆和产品研发,生产企业如想降低单位成本以提高竞争力就必须提高血浆的综合利用率。这一方面要求需具备强大研发能力,开发新产品,以提高单位血浆提取的产品数量,另一方面,需要不断进行生产工艺优化以提高产品的收率和质量,行业存在比较高的技术壁垒。
血液制品行业是高投入行业,从单采血浆站设置、血浆采集、产品研发、临床试验、产品生产到产品实现销售,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设备等资源,同时占用大量流动资金。血液制品生产使用的厂房、设施以及仓库等必须进行专业化设计,且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生产使用,而且血液制品生产所需的专用设备较多,重要仪器设备也价格昂贵,行业具有较高的资金壁垒。
品牌和人才壁垒:
由于血液制品是一种以健康人血浆为原料制成的特殊药品,其质量稳定性直接关系到患者的安危,与生命健康息息相关。在消费过程中,消费者往往会选择知名度高、质量效果好、品牌声誉好的产品,一旦形成用药习惯,往往会建立起对该品牌的高度信任。由于品牌树立必须经过漫长的市场考验,新品牌的竞争性介入较为困难。
血液制品行业也是人才密集型行业,从研究开发、临床试验、生产再到最终的产品销售,需要大量的高素质、高精尖的人才作为支撑,国际大型血制品企业都有强有力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人才队伍,因此血液制品行业人才壁垒相对较高。
2、监管政策严格,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鉴于血液制品的特殊性和极高安全性要求,国家强制要求血液制品的原料采集、检测、存储、运输、生产、销售等各环节都具有可回溯性的过程记录,实行全链条严格监管。我国的监管部门对行业采取严格的监管手段,出台了一系列的监管措施,以保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必须达到《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标准,经国家相关监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才可从事血液制品的生产活动。2001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年)的通知》,国家即开始对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实行总量控制。之后,又在2006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的通知》中重申将继续实行血液制品生产企业的总量控制。
2017年12月2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修订后的《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以加强生物制品监督管理,规范生物制品批签发行为,保证生物制品安全、有效。未通过批签发的产品,不得上市销售或者进口。
2019年12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开始施行,明确了一定条件下,允许网络销售处方药,但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允许药品上市许可人委托其他企业进行药品生产和经营工作,但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不得委托生产。2020年6月3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血液制品附录修订稿的公告》(2020年第77号),对血液制品企业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的资质要求有了提升;要求企业定期开展实验室能力评估,确保实验结果准确、可靠和检验过程信息记录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要求企业对所有投料生产用原料血浆留样,至血浆投料生产所有产品有效期届满后1年;要求原料血浆留样量应当满足规定病毒的核酸、病毒标志物检测及复测等的用量要求,原料血浆留样使用的容器应当满足留样期间样品保存、信息标识等的需要。2021年9月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献血浆者须知(2021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1〕480号),以进一步加强单采血浆站管理,保障献血浆者身体健康,保证原料血浆质量。
2021年12月1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关于印发单采血浆站基本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单采血浆站管理,提升单采血浆站质量标准及要求,确保血浆质量和献血浆者安全。
2022年3月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关于印发单采血浆站质量管理规范(2022年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22〕5号),进一步规范单采血浆站全面质量管理,提升单采血浆站血浆采集供应全过程质量标准及要求,保障血浆质量和献血浆者安全。
我国对进口血液制品同样采取严格的管制措施,1985年开始国家禁止除人血白蛋白以外的血液制品的进口,2002年起禁止从疯牛病疫区进口人血白蛋白。为了缓解凝血因子Ⅷ供应紧张的局面和满足血友病患者的用药需求,从2007年11月开始允许进口重组类人凝血因子产品。除此之外,截至目前未开放其它血液制品的进口。
(三)公司的行业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规模、品牌、技术工艺、质量管理、销售渠道、战略目标、管理团队等各方面优势,通过持续强化生产质量、血源拓展、科技创新、营销队伍建设等工作,进一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持续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是国内最早开始从事血液制品工业化生产的企业之一,血液制品生产历史可追溯至1966年,目前共计拥有人血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人凝血因子等三大类、14个品种、72个血液制品生产文号,生产的血液制品在中国血液制品市场中占有较大市场份额,拥有质量、规模和品牌等综合优势。经过多年的努力,公司已建立了科学有效的运营管理机制,在血源管理、人才队伍、技术研发、生产质量等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和资源储备。公司下辖成都蓉生、兰州血制、上海血制、武汉血制、贵州血制五家血液制品生产企业,生产规模持续保持国内领先地位。
公司及各所属企业依托国药集团与各地战略合作背景,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及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支持,截至目前,公司拥有单采血浆站(含分站)总数达82家,其中在营单采血浆站(含分站)数量达58家。公司努力克服新冠疫情、法规调整带来的影响,通过组织优化血源发展方案、加快血源发展转型和加大考核激励力度等一系列措施提高采浆量,2021年全年实现采集血浆1809吨,采浆规模保持国内领先。
公司始终坚持以科技创新作为推动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源动力,不断加强科研创新能力建设。公司拥有百余名科研人员,专业从事血液制品和基因工程重组产品的研究开发,拥有完善的研发质量管理体系,配备先进的研发设施和设备。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整合内外部研发资源,加强临床研究团队力量,重点强化临床试验过程的质量控制,全面推进科研进度,提升研发质量。公司紧跟国际血液制品消费发展趋势和技术发展趋势,具有明确的新品种开发和新技术发展规划,在重组凝血因子类和免疫球蛋白类产品研发领域保持国内同行业领先地位的同时,密切保持对行业前沿创新的跟踪并进行前瞻性技术和品种的储备。公司集中优势资源,加快重点品种的产业化进程,并通过内部技术共享和外部合作开发相结合的方式,在下属不同子公司对科研品种进行合理布局,通过科研创新推动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公司坚定不移推进终端医院网络建设,扩大进入终端的数量和比例,根据医院的学术影响力对医院进行分类,加强重点区域核心医院的进入和推广工作。2021年,覆盖终端总数达31,881家,同比增长22.68%,其中药店覆盖12,809家,同比增长45.51%;进入标杆医院29家、重点开发医院30家,已基本覆盖除港澳台地区外的各省市地区主要的重点终端,终端数量持续位居国内领先地位。公司下辖成都蓉生、兰州血制、上海血制、武汉血制、贵州血制五家血液制品生产企业,目前生产规模设计产能保持国内领先地位。同时,为实现可健康持续发展,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成都蓉生在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园区投资新建永安基地,上海血制在云南省滇中新区投资新建云南基地,兰州血制在兰州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投资新建兰州基地,上述三个血液制品生产基地设计产能均为1200吨,产品包含白蛋白、球蛋白和因子类产品,随着未来逐步建成投产,公司将拥有三个单厂投浆能力超千吨的血液制品生产基地,并将通过内部资源的调配和共享,充分发挥协同效应,不断提升血液制品业务的经营质量和效益,打造中国领先,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血液制品企业。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主要业务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是以健康人血浆、经特异免疫的健康人血浆为原材料和采用基因重组技术研发、生产血液制品,开展血液制品经营业务。在研和在产品种包括白蛋白、免疫球蛋白、凝血因子等血液制品。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人血白蛋白、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冻干静注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pH4)、人免疫球蛋白、组织胺人免疫球蛋白、人凝血酶原复合物、人凝血因子Ⅷ等。
1、人血白蛋白:系由健康人血浆,经低温乙醇蛋白分离法分离纯化,并经加温灭活病毒后制成。主要用于:(1)治疗失血、创伤和烧伤等引起的休克;(2)治疗脑水肿及损伤引起的颅压升高;(3)治疗肝硬化及肾病引起的水肿或腹水;(4)预防和治疗低蛋白血症;(5)治疗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6)用于心肺分流术、烧伤及血液透析的辅助治疗和成人呼吸窘迫综合症。
2、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系由健康人血浆,经低温乙醇蛋白分离法分离纯化,去除抗补体活性并经病毒去除和灭活处理制成。主要用于治疗原发性免疫球蛋白G缺乏症,如X联锁低免疫球蛋白G血症,常见变异性免疫缺陷病,免疫球蛋白G亚类缺陷病等;治疗继发性免疫球蛋白G缺陷病,如重症感染,新生儿败血症,婴幼儿毛细支气管炎等;治疗自身免疫性疾病,如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川崎病等。
3、人免疫球蛋白:系由健康人血浆,经低温乙醇蛋白分离法分离纯化,并经病毒去除和灭活处理制成。主要用于预防麻疹。若与抗生素合并使用,可提高对某些严重细菌和病毒感染的疗效。
4、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系由含高效价乙型肝炎表面抗体的健康人血浆,经低温乙醇蛋白分离法分离纯化,并经病毒去除和灭活处理制成。主要用于乙型肝炎的预防。适用于: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的母亲所生婴儿的母婴隔断;意外感染的人群;与乙型肝炎患者和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密切接触者。
5、冻干静注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pH4):系由含高效价乙型肝炎表面抗体的健康人血浆,经低温乙醇蛋白分离法分离纯化,去除抗补体活性并经病毒去除和灭活处理制成。该产品与拉米夫定联合使用,预防乙型肝炎相关肝脏疾病的肝移植术后患者再感染乙型肝炎病毒。
6、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系由含高效价破伤风抗体的健康人血浆,经低温乙醇蛋白分离法分离纯化,并经病毒去除和灭活处理制成。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破伤风,尤其适用于对破伤风抗毒素(TAT)有过敏反应者。
7、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系由含高效价狂犬病抗体的健康人血浆,经低温乙醇蛋白分离法分离纯化,并经病毒去除和灭活处理制成。主要用于被狂犬或其他携带狂犬病毒动物咬伤、抓伤患者的被动免疫。
8、组织胺人免疫球蛋白:系由健康人血浆,经低温乙醇蛋白分离法分离纯化,并经病毒去除和灭活处理的人免疫球蛋白与磷酸组织胺配制、冻干制成。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过敏性皮肤病、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
9、人凝血因子Ⅷ:系由健康人血浆,经分离、提纯,并经病毒去除和灭活处理、冻干制成。本品对缺乏人凝血因子Ⅷ所致的凝血机能障碍具有纠正作用,主要用于防治甲型血友病和获得性凝血因子Ⅷ缺乏而致的出血症状及这类病人的手术出血治疗。
10、人纤维蛋白原:系由健康人血浆,经分离、提纯,并经病毒去除和灭活处理、冻干制成。主要用于防治先天性或获得性纤维蛋白原减少或缺乏症人群导致的出血症状和凝血障碍。
11、人凝血酶原复合物:系由健康人血浆,经分离、提纯,并经病毒去除和灭活处理、冻干制成。主要用于治疗先天性或获得性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缺乏的乙型血友病和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缺乏导致的出血症状。
(三)经营模式
采购模式:公司生产血液制品所需主要原材料为人血浆,由公司所属单采血浆站依法取得《单采血浆许可证》后,在划定的采浆区域内进行采集。公司所属单采血浆站均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涵盖血源登记、健康征询及体格检查、血浆检验、血浆采集、血浆贮存、后勤管理等执业全过程,由血制公司负责对所属各单采血浆站采集血浆进行运输。原料血浆以外的物资采购主要以物资需求计划(MRP)采购模式为主,定期订货采购模式为辅。MRP采购模式是根据生产计划和库存情况确定物资采购计划,满足常规生产及日常工作需要。
生产模式: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血浆进行逐份复检,包括对病毒核酸、病毒标志物的检测,血浆质量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三部要求。此外,公司对检测合格的血浆实施检疫期管理,以保证用于投料的原料血浆病毒安全性符合要求。每批原料血浆投产前,均进行质量评价,满足法规要求并且检测、检疫期管理合格的血浆方可投入生产。公司严格按照经批准的生产工艺通过血浆投料、组分分离、纯化、病毒灭活、配制、除菌分装、冻干等步骤生产相应产品,并通过自检及批签发后方可上市销售,产品质量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三部及药品注册标准要求。
科研模式:公司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对企业发展的推动作用,由研发中心统一负责公司及所属企业的研发工作,整合内外部资源,坚持自主创新与协同创新相结合,采用集中研发、分散注册的科研模式,加强技术平台建设,推进科研成果与技术共享。公司密切关注国内药品注册监管形式的变化,对照政策法规,加强新产品研发全生命周期的进度管理和质量控制,持续推动血液制品和基因工程重组产品的技术进步和产品创新,推动重点产品产业化进程。
销售模式:公司国内市场的销售模式主要是将产品通过经销商或配送商销往各级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等终端客户。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参与各省、市、地级市的政府采购招标,在招标过程中,确定中标价格,确定区域指定配送商,由配送商承担区域配送职责。公司国外市场的销售模式是将产品通过经销商销往国外市场的终端客户。公司根据当地经销商反馈的市场需求,经协商后与当地经销商及代理公司签署购销合同,并完成结算。
(四)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立足血液制品业务,进一步巩固血液制品行业领先地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11,215.5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9.35%;实现净利润106,881.3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3.3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001.2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8.94%。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拓市场,产品销量有所增加,同时,实施对所属子公司增资,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均有所增加;通过强化控费降本,深入挖潜增效,有效推进提质增效工作;通过深化集中采购,降低采购成本等一系列措施控制生产成本,降低了由于成本上升等带来的不利影响。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生产规模优势
公司主营业务规模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公司拥有人血白蛋白、静注人免疫球蛋白、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人凝血酶原复合物、人凝血因子Ⅷ等14个品种,生产规模、销售收入均居处于国内领先地位,规模优势明显。
(二)血源管理优势
公司及所属血制公司依托国药集团与各地战略合作背景,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及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支持,截至2021年底,在营单采血浆站(含分站)数量达58家,实现血浆采集1809吨,浆站数量和血浆采集规模均持续保持国内领先。
(三)研发管线优势
公司对标国内外同行业先进企业,建立了涵盖血浆蛋白新产品和重组血液制品领域的较为完善的研发管线,是目前国内血液制品行业唯一布局了重组凝血因子类产品并进入临床研究阶段的企业。为保证管线内各产品的研发进度,公司成立了研发中心,配备了专业化的研发和管理团队,搭建了完善的研发质量管理体系,对新产品开发、注册申报和临床试验进行标准化的统一管理。公司以儿童用药、老年人用药、罕见病用药等治疗领域为主要研究方向,重点布局高浓度人免疫球蛋白、特异性人免疫球蛋白、血源性凝血因子、重组凝血因子、微蛋白制剂等新产品,并在重组凝血因子类和免疫球蛋白类产品研发领域在国内同行业保持领先。
(四)质量管理优势
公司始终视质量如生命,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强调质量优先,开展质量管理一体化工作,持续推进质量文件标准化、实验室室间比对,扎实开展全员质量管理培训、质量文化建设活动,提升全员质量意识,不断加强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坚持严把产品质量关,加强质量全过程管控,防范质量安全风险,严格杜绝质量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用药安全,确保以优质的产品进入市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增强企业的市场核心竞争力。公司所属成都蓉生、兰州血制、上海血制、武汉血制、贵州血制五家血制公司在国内率先全面实施血浆病毒核酸筛查,严格控制病毒灭活工艺,开展成品病毒标志物检测,保障产品安全。
(五)产品品牌优势
公司是中国最早形成血液制品工业化生产的企业之一,长期以来“蓉生”牌系列血液制品在中国血液制品市场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具有质量、安全性和品牌等综合优势,曾被卫生部誉为“血液制品典范”,赢得了极高的市场美誉度;上海血制“上生”品牌是上海市著名商标,在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一带具有较强品牌影响力,在全国享有盛誉,上海血制人血白蛋白、静丙产品被多次评为名优产品;武汉血制“武生”产品在中南地区、湖北、湖南、广东、广西等省份有较高认可度,在全国有良好声誉;兰州血制“兰生”品牌在西北地区、河南、广东、广西等省份具有较高认可度;贵州血制“卫士”牌静丙、白蛋白多次被评为名牌产品,在华东华南华中等地区有较高的认知度。
(六)销售渠道优势
公司秉承“关爱生命、呵护健康”的企业理念,坚定不移推进终端医院网络建设,扩大进入终端的数量和比例,根据医院的学术影响力对医院进行分类,加强重点区域核心医院的进入和推广工作。公司已基本覆盖除港澳台地区外的各省市地区主要的重点终端,终端数量持续保持国内领先地位。
(七)战略目标优势
公司秉承“关爱生命,呵护健康”的企业发展理念,确定科学明晰的战略目标。公司以战略规划为指引,进一步加快体制和机制创新,提升公司科技创新水平,提升经营质量和效益,持续推进公司血液制品业务做大做优做强,将公司打造为中国领先,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血液制品企业。
(八)央企股东优势
公司实际控制人国药集团是由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的中国规模最大、产业链最全、综合实力最强的医药健康产业集团,以预防、治疗和诊断护理等健康相关产品的分销、零售、研发及生产为主业。国药集团2021年连续第九年登上世界500强企业榜单,位列第109位,较2020年上升36位。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生物最早是由隶属于卫生部的北京、长春、成都、兰州、上海、武汉六个生物制品研发所联合组建而成,为我国产品最全、规模最大,集科研、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生物制药企业集团之一。公司具备依托国药集团和中国生物强大股东资源的独特优势,实现快速发展。
(九)管理团队优势
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均深谙血液制品业务,多位成员是血液制品行业的资深专家,在各行业协会及委员会担任重要职务,公司董事长杨晓明先生任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科技攻关专家组成员、科技部“863计划”疫苗项目首席科学家、中华预防医学会常务理事及生物制品分会主任委员、中国免疫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副理事长、国家药典委员会委员;公司副董事长
杨汇川先生任中国输血协会副理事长、国家药典委委员、第二届生物药品与质量研究专业委员会委员;公司董事、总经理付道兴先生任中华预防医学会生物制品分会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输血协会理事、四川省输血协会副理事长;公司副总经理何彦林任中国输血协会理事,甘肃输血协会副理事长。
公司及所属血制公司均配备了聚焦血液制品业务的经营管理团队,熟悉血液制品业务,管理经验丰富,建立了比较科学有效的运营管理机制,有利于通过管理提升和技术共享等手段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立足血液制品业务,进一步巩固血液制品行业领先地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11,215.5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9.35%;实现净利润106,881.3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3.3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001.2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
18.94%。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4,112,155,621.36 | 3,445,594,865.12 | 19.35 |
营业成本 | 2,157,687,170.36 | 1,743,664,062.97 | 23.74 |
销售费用 | 270,790,126.13 | 239,569,567.01 | 13.03 |
管理费用 | 328,615,847.55 | 256,548,791.24 | 28.09 |
财务费用 | -64,147,776.17 | -30,304,376.40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133,209,660.41 | 119,874,891.16 | 11.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0,350,195.00 | 702,109,603.84 | 39.6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84,963,522.69 | -620,467,912.04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74,371,134.83 | 254,165,648.55 | 991.56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公司加强市场拓展力度,产品销量增长,营业收入相应增长。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销量的增长带来营业成本的增加。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上年同期社保减免及本期加大营销力度,员工薪酬有所增加。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上年同期社保减免及本期加强管理队伍建设,人员及薪酬有所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存款利息收入增加。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研发投入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销售回款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将部分货币资金存为1年期定期存款及支付云南项目、永安项目、重组车间项目工程款。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营销力度,实现业绩增长。公司通过进一步加强单采血浆站管理,持续优化绩效激励机制等措施,有效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全年采浆量有所增长;同时积极开展提质增效工作,持续强化生产精细化操作,产品收率同比有所提升。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生物制品行业 | 4,097,510,479.66 | 2,153,313,125.17 | 47.45 | 19.31 | 23.66 | 减少1.85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血液制品 | 4,097,510,479.66 | 2,153,313,125.17 | 47.45 | 19.31 | 23.66 | 减少1.85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国内地区 | 4,040,882,269.66 | 2,128,382,129.06 | 47.33 | 19.55 | 23.91 | 减少1.85个百分点 |
国外地区 | 56,628,210.00 | 24,930,996.11 | 55.97 | 4.19 | 5.52 | 减少0.56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无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血液制品 | 万瓶 | 1,195.39 | 1,247.49 | 169.14 | 8.50 | 14.16 | -23.62 |
产销量情况说明公司充分利用产能,增加血浆投产量,生产量较同期增长。通过加大营销力度,销售量较上年同期增长,库存量较上年有所减少。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 | 情况 说明 |
(%) | 比例(%) | 期变动比例(%) | |||||
生物制品行业 | 营业成本 | 2,153,313,125.17 | 100.00 | 1,741,357,719.40 | 100.00 | 23.66 | 血液制品销量增加 |
其中:原材料费用(采购成本) | 1,408,060,963.61 | 65.39 | 1,164,443,823.36 | 66.87 | 20.92 | 血液制品销量增加 | |
人工成本 | 248,247,113.59 | 11.53 | 195,499,023.92 | 11.23 | 26.98 | 人工成本增加 | |
制造费用 | 497,005,047.97 | 23.08 | 381,414,872.12 | 21.9 | 30.31 | 主要为血液制品销量增加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血液制品 | 营业成本 | 2,153,313,125.17 | 100.00 | 1,741,357,719.40 | 100.00 | 23.66 | 血液制品销量增加 |
其中:原材料费用(采购成本) | 1,408,060,963.61 | 65.39 | 1,164,443,823.36 | 66.87 | 20.92 | 血液制品销量增加 | |
人工成本 | 248,247,113.59 | 11.53 | 195,499,023.92 | 11.23 | 26.98 | 人工成本增加 | |
制造费用 | 497,005,047.97 | 23.08 | 381,414,872.12 | 21.9 | 30.31 | 主要为血液制品销量增加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前五名客户销售额87,589.27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1.38%;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21,837.35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5.33%。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5,457.41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1.28%;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3,956.03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89%。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销售费用本年27,079.01万元,同比增加13.03%,主要为上年同期社保减免及本期加大营销力度,员工薪酬有所增加。管理费用本年32,861.58万元,同比增加28.09%,主要为上年同期社保减免及本期加强管理队伍建设,人员及薪酬有所增加。研发费用本年13,320.97万元,同比增加11.12%,主要原因为本期研发投入增加。财务费用本年-6,414.78万元,同比减少3,384.34万元,主要为本期存款利息收入增加。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133,209,660.41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188,849,774.54 |
研发投入合计 | 322,059,434.95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7.83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58.64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281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7.1%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7 |
硕士研究生 | 95 |
本科 | 143 |
专科 | 35 |
高中及以下 | 1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29岁及以下 | 21 |
30-39岁 | 135 |
40-49岁 | 66 |
50-59岁 | 40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32,205.9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5.12%,研发投入占收入比重
7.83%,比上年增加1.34个百分点。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8,035.0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9.63%,主要原因为本期销售回款增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8,496.3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56,449.56万元,主要为将部分货币资金存为1年期定期存款及支付云南项目、永安项目、重组车间项目工程款。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7,437.1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91.56%,主要为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4,329,747,727.82 | 37.40 | 1,748,117,098.62 | 23.18 | 147.68 | 主要为非公开发行股份带来现金增加 |
应收票据 | 1,017,479,885.80 | 8.79 | 683,259,619.50 | 9.06 | 48.92 | 主要为应收客户票据增加 |
其他应收款 | 22,268,153.18 | 0.19 | 16,930,201.96 | 0.22 | 31.53 | 主要为应收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贷款贴息增加 |
其他流动资产 | 1,924,986.45 | 0.02 | 3,605,683.30 | 0.05 | -46.61 | 主要为预缴税金减少 |
在建工程 | 1,623,484,338.99 | 14.02 | 1,030,123,122.83 | 13.66 | 57.60 | 主要为云南血制项目及永安血制项目工程投入增加 |
使用权资产 | 41,555,385.72 | 0.36 | 不适用 | 执行新租赁准则将承租资产确认为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370,988,581.61 | 3.20 | 252,443,635.19 | 3.35 | 46.96 | 主要为兰州项目购 |
置土地资本化及非同一控制合并郧阳增加特许权 | ||||||
开发支出 | 330,082,791.46 | 2.85 | 141,233,016.92 | 1.87 | 133.72 | 资本化科研项目金额增加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50,800,949.01 | 2.17 | 86,319,470.39 | 1.14 | 190.55 | 主要为预付云南项目工程设备款增加 |
短期借款 | 200,125,277.78 | 2.65 | -100.00 | 归还武汉血制贷款 | ||
应付票据 | 327,912.00 | 0.00 | 919,738.85 | 0.01 | -64.35 | 主要为应付客户票据减少 |
应付账款 | 73,374,745.75 | 0.63 | 44,936,875.42 | 0.60 | 63.28 | 主要为应付材料采购款增加 |
租赁负债 | 18,014,570.25 | 0.16 | 不适用 | 执行新租赁准则将未付租赁款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60,565.68 | 0.00 | -100.00 | 根据精算报告及辞退福利的后续支付计划进行调整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0,135,606.55 | 0.17 | 11,151,977.58 | 0.15 | 80.56 | 主要为非同一控制下合并郧阳、浑源浆站形成 |
资本公积 | 3,067,275,565.07 | 26.49 | 274,621,868.42 | 3.64 | 1,016.91 | 主要为非公开发行股份带来资本公积增加 |
少数股东权益 | 2,214,834,289.82 | 19.13 | 1,513,008,716.24 | 20.06 | 46.39 | 主要为子公司归母净利润增加带来少数股东权益增加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货币资金期末余额596,299.57元为履约保证金,使用受到限制。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血液制品的研发、生产和经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2012年10月26日证监会公告〔2012〕31号),属于“C27医药制造业”。
医药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行业和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1). 行业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 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细分行业、治疗领域划分的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细分行业 | 药(产)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 是否处方药 | 是否属于报告期内推出的新药(产)品 | 是否纳入国家基药目录 | 是否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
血液制品 | 人血白蛋白 | 治疗用生物制品 | 1.治疗失血、创伤和烧伤等引起的休克。2.治疗脑水肿及损伤引起的颅压升高。3.治疗肝硬化及肾病引起的水肿或腹水。4.预防和治疗低蛋白血症。5.治疗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6.用于心肺分流术、烧伤及血液透析的辅助治疗和成人呼吸窘迫综合症。 | 是 | 否 | 否 | 是 |
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含冻干) | 1.治疗原发性免疫球蛋白G缺乏症。2.治疗继发性免疫球蛋白G缺陷病。3.治疗自身免疫性疾病。 | 是 | 否 | 否 | 是 | ||
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 | 预防和治疗破伤风 | 是 | 否 | 是 | 是 | ||
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 | 主要用于被狂犬或其他携带狂犬病毒动物咬伤、抓伤患者的被动免疫。 | 是 | 否 | 否 | 是 | ||
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含冻干) | 主要用于乙型肝炎的预防。 | 是 | 否 | 否 | 否 |
报告期内主要药品新进入和退出基药目录、医保目录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主要药品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的中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治疗领域或主要药(产)品等分类划分的经营数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治疗 领域 | 营业 收入 | 营业 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血液制品 | 4,097,510,479.66 | 2,153,313,125.17 | 47.45 | 19.31 | 23.66 | -1.85 |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因材料、人工等成本上升导致毛利率有所下降。
2.公司药(产)品研发情况
(1). 研发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对企业发展的推动作用,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紧抓科研质量管理,完善研发管线布局,丰富产品品种结构,以科技创新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研发中心统一负责公司及所属企业的研发工作,密切关注药品注册监管形式的变化,持续优化集中运营管控的科研管理流程,全面提升研发质量管理水平,加强技术平台建设,推进科研成果与技术内部共享,加强新产品研发全生命周期的进度和质量管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公司血液制品和基因工程重组新产品研发。
(2). 主要研发项目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研发项目(含一致性评价项目) | 药(产)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 是否 处方药 | 研发(注册)所处阶段 |
人免疫球蛋白工艺改造 | 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10%)(层析法) | 治疗用生物制品 | 1、治疗原发性免疫球蛋白G缺乏症,如X联锁低免疫球蛋白G血症,常见变异性免疫缺陷病,免疫球蛋白G亚类缺陷病等;2、治疗继发性免疫球蛋白G缺陷病,如重症感染,新生儿败血症,婴幼儿毛细支气管炎等;3、治疗自身免疫性疾病,如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川崎病等。 | 是 | 完成Ⅲ期临床试验 |
重组人凝血因子Ⅷ的研制 | 注射用重组人凝血因子Ⅷ | 治疗用生物制品 | 血友病A(先天性凝血因子Ⅷ缺乏症)患者出血的控制和预防。 | 是 | 上市许可申请 |
新型冠状病毒恢复期患者免疫血浆及特免性球蛋白开发 | 静注COVID-19人免疫球蛋白(pH4) | 治疗用生物制品 | 主要用于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 | 是 | Ⅱ期临床试验 |
重组人活化凝血因子七(rhFⅦa) | 注射用重组人凝血因子Ⅶa | 治疗用生物制品 | 用于下列患者群体出血的治疗,以及外科手术或有创操作出血的防治。 1.凝血因子Ⅷ或IX的抑制物>5BU的先天性血友病患者;2.预计对注射凝血因子Ⅷ或凝血因子IX,具有高记忆应答的先天性血友病患者;3.获得性血友病患者;4.先天性FⅦ缺乏症患者;5.具有GPⅡb-Ⅲa和/或HLA抗体和既往或现在对血小板输注无效或不佳的血小板无力症患者。 | 是 | Ⅰ期临床试验 |
静注CMV人免疫球蛋白(pH4)产品的开发 | 静注巨细胞病毒人免疫球蛋白(pH4) | 治疗用生物制品 | 治疗造血干细胞移植后治疗CMV感染和相关疾病。 | 是 | Ⅲ期临床试验 |
(3). 报告期内呈交监管部门审批、通过审批的药(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药(产)品名称 | 公司 | 药(产)品基本信息 | 审批类型 | 审批结果 | 对公司影响 |
人凝血因子Ⅷ | 成都蓉生 | 200IU(10ml)/瓶,每瓶含人凝血因子Ⅷ200IU,复溶后体 | 上市许可申请 | 获得《药品注册证书》 | 新产品研发的稳步推进,为公司长远发展 |
积为10ml。 | 提供动力。 | |
注射用重组人凝血因子Ⅶa
注射用重组人凝血因子Ⅶa | 成都蓉生 | 1mg/瓶 | 临床试验申请 | 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 |
皮下注射人免疫球蛋白 | 成都蓉生 | 2g/瓶(20%,10ml) | 临床试验申请 | 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 |
注射用重组人凝血因子Ⅷ | 成都蓉生 | 1000IU/瓶 | 上市许可申请 | 获得《受理通知书》 |
静注COVID-19人免疫球蛋白(pH4) | 武汉血制 | 5000U/瓶(1.25g,25ml)10000U/瓶(2.5g,50ml) | 临床试验申请 | 获得国家药监局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件》和阿联酋卫生和预防部签发的临床试验批准文件 |
人纤维蛋白原 | 上海血制 | 0.5g(25ml)/瓶 | 上市后补充申请 | 获得《药物临床试验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 |
(4). 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取消或药(产)品未获得审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研发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27
(6). 研发投入情况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研发投入比重、资本化比重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投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研发项目 | 研发投入金额 | 研发投入费用化 金额 | 研发投入资本化 金额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人免疫球蛋白工艺改造 | 62,988,818.03 | 0.00 | 62,988,818.03 | 1.53 | 50.40 |
重组人凝血因子Ⅷ的研制 | 43,341,502.16 | 0.00 | 43,341,502.16 | 1.05 | -6.94 |
新型冠状病毒恢复期患者免疫血浆及特免性球蛋白开发 | 39,160,605.51 | 39,160,605.51 | 0.00 | 0.95 | -22.64 |
重组人活化凝血因子Ⅶ(rhFⅦa) | 29,331,901.17 | 29,331,901.17 | 0.00 | 0.71 | 81.68 |
静注CMV人免疫球蛋白(pH4)产品的开发 | 20,760,473.54 | 0.00 | 20,760,473.54 | 0.50 | 147.35 |
3.公司药(产)品销售情况
(1). 主要销售模式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国内市场的销售模式主要是将产品通过经销商或配送商销往各级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等终端客户。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参与各省、市、地级市的政府采购招标,在招标过程中,确定中标价格,确定区域指定配送商,由配送商承担区域配送职责。国外市场的销售模式是将产品通过经销商销往国外市场的终端客户。公司根据当地经销商反馈的市场需求,经协商后与当地经销商及代理公司签署购销合同,并完成结算。
(2). 销售费用情况分析
销售费用具体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具体项目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占销售费用总额比例(%) |
市场服务费 | 74,116,840.27 | 27.37 |
职工薪酬 | 143,460,798.71 | 52.98 |
会议费 | 10,715,572.45 | 3.96 |
业务招待费 | 18,701,609.46 | 6.91 |
差旅费 | 10,421,159.57 | 3.85 |
广告宣传费 | 6,353,104.99 | 2.35 |
租赁费 | 1,851,422.36 | 0.68 |
交通费 | 1,175,980.05 | 0.43 |
其他 | 3,993,638.27 | 1.47 |
合计 | 270,790,126.13 | 100.00 |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销售费用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销售费用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对成都蓉生以及成都蓉生对上海血制、兰州血制的逐级增资工作;在浆站发展方面,为拓展浆源、解决浆站资金需求,董事会先后审批了单采血浆公司的设立、增资等重大股权投资事项,助力公司内生式发展。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3月26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武汉血制对其全资子公司十堰市郧阳区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郧阳浆站”)增资4,100万元,增资完成后,郧阳浆站注册资本由40万元增至4,14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7日发布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11)。截至目前,郧阳浆站增资工作已完成。
2021年4月25日,经天坛生物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以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向成都蓉生增资25.4亿元,增资完成后,成都蓉生注册资本由436,534,200增至512,687,899元;同时成都蓉生向上海血制、兰州血制分别增资10.9亿元、9.6亿元,增资完成后,上海血制注册资本由5,000,000元增11,230,754元,兰州血制注册资本由5,000,000元增至13,577,946元。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发布的《关于对成都蓉生增资暨关联交易以及成都蓉生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进展公告》(2021-022)。截止目前,天坛生物已完成对成都的增资款拨付及工商变更工作;成都蓉生已完成对上海血制、兰州血制的增资款拨付及工商变更工作。
2021年6月10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上海血制向上杭浆站增资;同意所属公司设立睢宁、临城、环县、民乐、宁县、镇原6家浆站;同意武汉血制郧阳浆站郧西分站以存续分立方式变更为独立法人主体等八项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发布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30)。截至目前,上述6家新设浆站已完成工商注册工作;郧西分站已完成分立工作;上杭浆站增资已完成工商变更工作,增资款拨付正在有序推进中。
2021年8月10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兰州血制新设永登、榆中、皋兰、甘谷4家浆站;同意分别向武汉血制老河口浆站、上海血制白茆浆站、成都蓉生浑源浆站、兰州血制青铜峡浆站进行增资等八项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发布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38)。截至目前,上述4家新设浆站已完成工商注册工作;白茆浆站、青铜峡浆站已完成增资工作;老河口浆站、浑源浆站增资已完成工商变更工作,增资款拨付正在有序推进中。
2021年8月25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兰州血制新设康县、景泰浆站两项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发布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0)。截至目前,上述2家新设浆站已完成工商注册工作。
2021年10月27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武汉血制新设竹山、巴东浆站、兰州血制新设张家川浆站共计三项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发布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8)。截至目前,上述3家新设浆站已完成工商注册工作。
2021年11月26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上海血制增资寻甸浆站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7日发布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9)。截至目前,寻甸浆站增资已完成工商变更工作,增资款拨付正在有序推进中。
2021年12月28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武汉血制增资石首浆站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发布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54)。截至目前,石首浆站已完成增资工作。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成都蓉生永安项目:项目总投资144,957.01万元,占地面积141.3亩(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27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天府生物城永安血制建设项目公告》)。项目于2018年3月开始土建动工建设,截止2021年底,项目已完成土建工程结算。2021年实际支出18,839.06万元,累计支出108,667.84万元。
上海血制云南项目:项目总投资165,508.41万元,占地面积161.7亩(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下属公司云南生物制品产业化基地项目的公告》)。项目于2019年9月举行奠基仪式,截止2021年底,土建工程收尾及配合安装施工,总图管网、外墙装饰基本完成,机电安装达到90%。2021年实际支出46,758.06万元,累计支出71,088.52万元。
成都蓉生重组凝血因子车间项目:项目总投资49,614.41万元,其中:建设投资46,323.75万元,建设期利息84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450.66万元。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申请银行贷款本金20,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余额及铺底流动资金由公司自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成都蓉生重组凝血因子车间建设项目的公告》)。截止2021年底,项目重组车间、动物房结构施工完成,外立面幕墙龙骨安装完成。安装工程各分包单位陆续进场施工,其中机电安装完成50%。2021年实际支出14,784.21万元,累计支出14,855.67万元。
兰州血制产业化基地项目:项目总投资136,675.17万元(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日发布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截止2021年底,项目完成设计、勘察和监理等项目招标工作,正在实施强夯增湿施工。2021年实际支出3681.18万元,累计支出3740.97万元。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七、18。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蓉生主要从事血液制品生产,生物制品的研制、开发;生物技术转让、咨询、服务。注册资本51,268.79万元,本报告期末(合并报表)总资产990,121.2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844,416.63万元,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409,904.1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11,226.97万元。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国家政策支持,行业发展空间较大
从政策层面来看,国家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未来将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和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面取消以药养医,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
度。随着社会保障体系、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不断完善,包括血制品在内的医药产业将迎来发展机遇。从社会和人口层面来看,我国老年人口比例快速上升,目前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总数超过2亿。随着老龄人口的数量增长,特别是经济负担能力较强的一线城市的老龄人口与日俱增,在术后或免疫力低的情况下需要使用血液制品的患者将越来越多,带来市场扩容。
从企业层面来看,比较全球血液制品的使用情况,我国血液制品的人均消费量和消费结构同发达国家相比存在较大差距,静丙和凝血因子具有较大增长空间。
2、企业技术创新,持续提升综合利用
企业生产的血液制品品种越多,血浆利用率越高,收入就会相应提升。血液中有150余种蛋白及因子,国外大型企业能够使用层析法分离20多种产品,我国血液制品企业的血浆提纯水平和综合利用水平较低,处于第一梯队的企业只能分离10-12种,一般企业只能分离3-4种。
未来国内血液制品行业将会更加充分合理的利用宝贵的血浆资源,强化生产管理,升级生产设备,提升生产工艺,积极采用新的蛋白分离纯化技术和方法,以提高产品的收率和质量;积极开展血浆蛋白的综合利用,大力研究开发新产品,并根据市场需要调整产品结构,以增强核心竞争力。
3、基因重组产品,助力行业快速发展
基因重组产品,其原料不是来源于血浆,因此产品具有更好的安全性及质量稳定性,并且产量不受原料血浆的限制。目前市场上基因重组产品有重组人凝血因子FⅦa、FⅧ、FⅨ和重组人血白蛋白等。
长效制剂是趋势。以人凝血因子为例,当血友病患者接受预防性治疗时,可以像正常人一样生活、学习和工作,平均生存期达到正常人水平。由于凝血因子类产品的半衰期较短,从预防角度,要维持血友病人血浆中具有治疗作用的最低水平的因子浓度需隔天用药(血友病A),或每两天用药一次(血友病B),患者用药的依从性较差;长效制剂可以延长产品的半衰期,提高患者的用药依从性。
基因重组产品将是行业的重要补充,但不会完全替代血液制品。研究发现,基因重组产品更容易产生抑制物,血源性凝血因子产品仍占到欧美主流市场30%左右的份额;人免疫球蛋白类产品本身为多种抗体的混合物,抗体多样性较高,且与人种及地域高度相关,开发广谱的重组抗体难度较大。因此,基因重组技术将作为行业的重要补充,并与血液制品行业一起快速发展。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践行新发展理念,履行央企使命与担当,推进高质量发展,提升综合实力,致力于为社会提供更多品种、更优质量和更多数量的血液制品,打造中国领先、具有国际影响力、受到社会尊重的血液制品公司。
企业理念:关爱生命、呵护健康。
企业使命:推动血制产业发展,服务健康中国战略。
发展愿景:成为中国领先,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血液制品企业。
核心价值观:爱与责任。
核心发展目标:
1、通过现有浆站提升、新浆站拓展、品牌培育和风险管控等战略举措,增加原料血浆来源,浆站数量和采浆规模保持国内行业领先地位。
2、实施科技创新战略,进一步完善研发管线,以临床需求为导向,血源和重组新产品研发“双管齐下”;加强研发体系建设,优化研发资源,提升研发效率和水平,血浆类产品实现综合利用显著提升;适时布局新产品、新技术,为公司带来新的盈利增长点,提升市场美誉度。
3、加大硬件和信息化投入,扩大生产规模,完成永安、云南、兰州三大血液制品生产基地和重组凝血因子车间建设,生产能力实现跨越式提升;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生产工艺的自动化控制能力和精细化生产水平,持续提升生产质量,与国际标准接轨。
4、贯彻投资并购策略,主要方向包括地区布局获取血浆资源、上下游产业链延伸、获得关键技术、掌控营销渠道等;研究关注生物技术新兴领域,探索在新兴领域布局和培育新业务,赢得发展优势,确保公司的龙头地位,提升企业价值和股东价值。
5、加快营销终端布局和国际化经营进程,深度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推进现阶段重点产品的国际认证和国际注册,深化国际化布局,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血液制品企业。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公司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董事会的坚强领导下,坚持规划引领,深化内部改革,提升管理效率和价值创造,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营发展工作,着力推进主要工作任务进度,努力完成2022年度各项经营目标。
预算工作:深化生产条线、血源条线、研发条线和管理条线的价值创造考核和激励机制改革,强化条线价值创造和成本费用管控,完成年度预算目标。
血源工作:完善薪酬绩效考核方案,加大对浆站管理人员考核激励力度,提升浆站员工团队积极性;加快浆站转型发展步伐,拓宽血源发展渠道,促进采浆业务提升;强化动态考核力度,优化专业团队,推进新浆站建设与新设浆站进度;加强浆站质量体系标准化和信息系统建设,防控浆站执业风险。
人才管理工作:加大年轻管理人员选用力度,组织公司管理人员竞聘工作,做好公司选人用人专项工作督查,优化条线考核方案和指标,强化过程跟踪和考核结果应用;修订血源“一站一策”绩效管理办法和科研成果专项奖励办法,不断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生产质量工作:加强生产进度,稳定产品收率,实现全年产品生产目标;持续加强质量管理,确保产品安全;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强化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完成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目标。
科研工作:创新考核激励机制,加快推进科研进度;完善科研质量管理体系,促进科研质量提升;加强高层次科研人员引进,用好外聘专家资源,优化整合创新性研究团队;加强对标研究,持续提升产品工艺质量水平;强化临床试验质量风险管理,确保临床试验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序推进;强化专利申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工程建设工作:加强项目建设考核,提升项目管理能力建设,有效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进度。上海血制云南项目:计划完成厂房设施、设备验证工作;成都蓉生重组凝血因子生产车间项目:
计划完成厂房设施及设备的调试和验证,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兰州血制生产基地项目:计划完成主车间主体结构和二次建构。
营销工作:聚焦年度销售任务,科学研判市场形势,合理制订产品策略、市场计划,做好新品上市策划,持续强化学术推广,创新拓展康养领域。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国家政策风险
血液制品行业是国家重点监管的产业之一,国家对行业内企业的监管程度越来越高,包括产品质量、生产标准等。如若国家有关行业监管政策发生变化,将可能对整个行业竞争态势带来新的变化,也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以及盈利情况产生影响。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处于常态化、制度化的新阶段,地方在参与国家组织集采的同时也开展了不同形式的省级和省际联盟集采。公司积极关注血液制品集采的最新政策文件,并将合理制定实施方案以应对未来集采政策对血制品行业带来的影响。
2、产品安全性导致的潜在风险
血液制品是以健康人血浆为原料,采用生物学工艺或分离纯化技术制备的生物活性制剂。由于血液制品主要原料的生物属性,基于现有的科学技术水平,理论上仍存在未能识别并去除某些未知病原体的可能性,因此公司未来可能存在血液制品业务经营风险。
3、单采血浆站监管风险
单采血浆站持续规范运营是血液制品企业的整体经营的重要因素之一。尽管公司对各所属单采血浆站在血浆采集及浆站管理等方面均建立了一套规范管理制度和流程,积累了丰富的内部监
管经验,并实行了最严格的考核问责制度,确保合规经营。但未来仍存在着单采血浆公司监管政策的变化给公司带来一定的影响。
4、原材料供应不足风险
血液制品的原材料为健康人血浆,由于来源的特殊性,加之人们献浆的积极性始终不高,供需失衡,导致目前整个原料血浆行业供应紧张,原料血浆供应量直接决定血液制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规模。
5、采浆成本上升风险
随着国民收入的持续增长及物价水平上升等因素影响,单采血浆站面临献浆员流失和采浆成本上升的压力,使血液制品业务面临成本上升影响盈利能力的风险。
6、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血液制品价格将随市场供需变化而产生波动,随着进口血液制品数量增加以及国内临床应用推广,血液制品的价格可能会出现分化。
7、产品研发风险
生物制药行业是创新型行业。由于血液制品和重组凝血因子类新产品开发具有探索性和不确定性,具有开发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的特点,均存在一定的研发风险,且创新度越高风险越大。且新产品研发成功并产业化后仍存在不适应市场需求及其变化的风险。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
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经贸委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规范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一系列制度,以规范公司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结合新《证券法》相关要求和公司经营管理实际,及时修订了《公司章程》,并对《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资产损失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制定了《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经理层契约化绩效管理办法》、《经理层契约化薪酬管理办法》和《经营层任期内经营业绩指标》。在实际运行中,公司能够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相关制度,保障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高效运作。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并实施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严格规范了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所有股东均能履行各自的义务。公司能够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开了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多项重要议案,切实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
公司的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做到了"五分开",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且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各司其职、独立运作。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聘董事,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达到了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审计与风险管理、业绩考核与薪酬、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的董事会、各董事、各专门委员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的规定开展工作,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以诚实诚信、勤勉尽责的态度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其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能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定期召开监事会会议,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各位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进行监督,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5、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建立了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和体系,健全了与激励相配套的约束机制,有效地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激励与公司业绩紧密关联,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6、关于利益相关者
公司能够充分尊重银行及其他债权人、职工、业主、供应商、销售商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合作,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
7、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制定并实施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接待股东来访和咨询,按照规定将公司应披露的信息通过指定报刊、网站等真实、准则、完整、及时、合法地披露有关信息,确保所有股东平等的获得公司信息,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制定并实施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信息外部使用管理制度》,通过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和对外信息报送登记等措施,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规范对外信息报送审查流程,明确相关人员履行未披露信息保密的义务和责任,强化信息披露意识,有效避免信息披露违规事项的发生。上述制度在实际工作中能够有效执行。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
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1年6月10日 | 《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2021年6月11日 | 详见《天坛生物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29)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 持股数 | 年末 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杨晓明 | 董事长 | 男 | 59 | 2020-06-23 | 2023-06-22 | 0 | 0 | 0 | / | 0 | 是 |
李向荣 | 董事 | 男 | 51 | 2020-06-23 | 2023-06-22 | 0 | 0 | 0 | / | 0 | 是 |
胡立刚 | 董事 | 男 | 47 | 2020-06-23 | 2023-06-22 | 0 | 0 | 0 | / | 0 | 是 |
杨汇川 | 董事 | 男 | 54 | 2020-06-23 | 2023-06-22 | 0 | 0 | 0 | / | 0 | 是 |
付道兴 | 董事、总经理 | 男 | 57 | 2020-06-23 | 2023-06-22 | 0 | 0 | 0 | / | 239 | 否 |
王宏广 | 独立董事 | 男 | 59 | 2020-06-23 | 2023-06-22 | 0 | 0 | 0 | / | 24 | 否 |
顾奋玲 | 独立董事 | 女 | 58 | 2020-06-23 | 2023-06-22 | 0 | 0 | 0 | / | 24 | 否 |
方 燕 | 独立董事 | 女 | 53 | 2020-06-23 | 2023-06-22 | 0 | 0 | 0 | / | 24 | 否 |
朱京津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9 | 2020-06-23 | 2023-06-22 | 0 | 0 | 0 | / | 0 | 是 |
刘金水 | 监事 | 男 | 50 | 2020-06-23 | 2022-04-22 | 0 | 0 | 0 | / | 0 | 是 |
王建明 | 职工监事 | 男 | 50 | 2020-06-23 | 2023-06-22 | 0 | 0 | 0 | / | 103 | 否 |
刘亚娜 | 副总经理 | 女 | 46 | 2021-08-25 | 2023-06-22 | 0 | 0 | 0 | / | 140 | 否 |
周东波 | 常务副总经理 | 男 | 48 | 2020-06-23 | 2023-06-22 | 0 | 0 | 0 | / | 219 | 否 |
何彦林 | 副总经理 | 男 | 54 | 2020-06-23 | 2023-06-22 | 0 | 0 | 0 | / | 211 | 否 |
张 翼 | 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 | 男 | 51 | 2020-06-23 | 2023-06-22 | 33,809 | 33,809 | 0 | / | 177 | 否 |
杜 晓 | 副总经理 | 男 | 59 | 2020-06-23 | 2023-06-22 | 0 | 0 | 0 | / | 151 | 否 |
慈 翔 | 董事会秘书 | 女 | 42 | 2020-06-23 | 2023-06-22 | 0 | 0 | 0 | / | 151 | 否 |
吴永林 | 董事(离任) | 男 | 56 | 2020-06-23 | 2021-07-12 | 0 | 0 | 0 | / | 0 | 是 |
合计 | / | / | / | / | / | 33,809 | 33,809 | 0 | / | 1,463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杨晓明 | 1985年7月至2002年9月,历任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组长、研究室副主任等职务,赴日本国立预防卫生研究院(JNIH)、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进修,作为访问学者赴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访问学习;2002年9月至2010年9月,历任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常务副所长、所长、党委副书记等职务;2010年5月至2012年8月任中国生物总裁(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2012年8月至2013年10月任中国生物总裁(法定代表人)、党委副书记;2010年9月至2014年3月任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3年10月至2015年3月任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工业发展与科研管理部主任;2015年3月至2018年1月任中国生物党委书记;2015年3月至今任中国生物董事长;2015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6年10月至今任中国生物法定代表人;2018年1月至今任中国生物党委副书记;2016年10月至今任天坛生物董事长。 |
李向荣 | 1995年7月至1997年6月任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系助教、讲师(其中:1997年3月至1997年6月借调国家科委(现科技部)国家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CESC)管理办公室;1997年6月至1998年11月在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民政府任党组成员、副市长,兼任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副主任、市城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副组长);1998年11月至2001年6月任北京大学校办产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产业管理部)副主任(副部长);2001年6月至2003年7月任深圳兴中图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03年10月至2009年10月历任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副经理、副经理(主持工作)、规划发展部经理;2009年10月至2018年5月历任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副主任、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兼任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改革办公室副主任、中国国际医药卫生公司董事、中国医药工业有限公司董事、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5月至今任中国药学会医药知识产权研究专业委员会委员;2018年2月至今任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018年10月至今任天坛生物董事。 |
胡立刚 | 2000年1月至2004年10月任岳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4年10月至2007年6月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主管、财务经理;2007年7月至2011年12月历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财务管理部部长;2012年1月至2014年3月历任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财务部主任;2014年3月至2015年8月任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8月至2018年1月任中国生物董事会秘书;2015年8月至今任中国生物财务总监;2015年11月至今任天坛生物董事。 |
杨汇川 | 1995年7月至2001年4月历任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血液制剂室血浆蛋白分离车间主任、血液制剂部副部长。2001年4月至2015年1月历任成都蓉生质量总监、生产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2011年6月至2016年2月任天坛生物副总经理;2010年9月至2021年1月兼任成都蓉生董事,其中:2018年1月至2021年1月任成都蓉生董事长;2015年1月至2018年5月任中国生物总裁助理;2018年5月至今任中国生物副总裁;2016年11月至今任天坛生物董事;2017年5月至今任天坛生物副董事长。 |
付道兴 | 1983年7月至1997年8月在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检定处工作,其中:1989年9月至1992年8月在西北师范大学生物技术专业函授学习;1997年8月至2001年4月历任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生产管理处副处长、血液制剂部部长;2001年4月至2004年4月历任成都蓉生生产总监、生产行政总监,其中:2000年9月至2002年7月在四川省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2003年11月至2004年4月兼任成都蓉生人力资源部经理;2004年4月至2012年4月历任成都蓉生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12年2月至2015年1月任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月至2020年12月历任成都蓉生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2016年2月至2017年4月任天坛生物副总经理;2017年4月至今任天坛生物总经理;2017年5月至今任天坛生物董事;2021年1月至今兼任成都蓉生董事长。 |
王宏广 | 1983年7月至1995年7月历任中国农业大学(原北京农业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导师,期间赴德国霍因海姆大学合作研究;1995年7月至2000年7月任科技部(原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农村科技司处长,期间赴荷兰瓦根宁根大学合作研究。2000年8月至2001年12月任科技部农村与社会发展司副司长,期间赴美国马里兰大学、明尼苏达大学合作研究;2002年1月至2010年12月任科技部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主任(正局级),负责全国生物技术研发与产业化有关工作;2011年1月至2019年6月任科技部中国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调研员、教授,负责国内外生物技术与产业发展重点与方向研究;2019年7月至今任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清华大学交叉医学研究院)国际生物经济中心主任、教授,重点跟踪研究国内外生物经济政策与技术研究。2020年6月至今任天坛生物独立董事。 |
顾奋玲 | 1985年7月至2001年9月在内蒙古财经学院会计系任教,先后担任审计教研室主任,会计系副主任;1985年8月至1986年1月参加上海财大“全国高校审 |
计师资培训班”(审计署);1993年至1996年,就读于财政部财政科研所,获经济学(会计学)硕士学位;2001年10月至2002年8月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高级访问学者;2002年9月至2005年7月就读于财政部财政科研所,获管理学(会计)博士学位;2005年7月至今,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任教。目前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院长。2020年6月至今任天坛生物独立董事。 | |
方燕 | 1990年7月至1994年6月任北京市公安局党校教师;1994年6月至1995年10月任北京元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1995年10月至2000年3月任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处副处长;2000年3月至今任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西安分所主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党委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届特约监督员,最高人民检察院特约监督员、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直接联系代表。2020年6月至今任天坛生物独立董事。 |
朱京津 | 1977年1月至1989年12月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52891部队战士、班长、排长、副连职干事、连指导员、团宣传股股长、师副营职干事、正营职干事等职;1989年12月至1999年4月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政治部宣传部理论研究室正营职干事、副团职研究员、正团职研究员(上校)等职;1999年4月至2012年5月历任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党办、企划部、纪检监察部副主任,企划部主任,总部党委副书记,党群工作部主任,企划部主任等职;2012年5月至2018年1月任中国生物党委副书记;2012年5月至2018年3月任中国生物纪委书记;2012年6月至2018年1月任中国生物监事;2016年10月至2018年11月任中国生物总法律顾问;2018年1月至今任中国生物党委书记、董事;2018年4月至今任中国生物副总裁;2016年11月至今任天坛生物监事会主席。 |
刘金水 | 1995年8月至2001年4月历任中国电子物资总公司财务处职员、副处长;2001年4月至2004年12月任中国工艺美术集团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05年1月至2006年4月任亿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6年5月至2009年11月历任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2009年12月至2011年5月任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会计管理部主任;2011年5月至2014年12月任中国生物财务部部长;2015年6月至2017年1月任北京普瑞博思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1月至2017年7月任中国生物审计部副主任(主持工作);2017年7月至2022年1月任中国生物审计部主任;2017年5月至2022年4月任天坛生物监事。 |
王建明 | 1992年7月至2001年9月历任西安陆军学院大学生入伍集训队学员、青海省军区尖扎县人武部见习参谋、青海省军区教导大队正排职、副连职、正连职干事;2001年9月至2017年10月历任兰州市民政局科员、副主任科员、人事处副处长、基层政权处处长、区划地名处处长,兰州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五处督查员、处长,兰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兰州市兽医局副局长;2017年11月至2019年12月,历任天坛生物综合管理部主任、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党群工作部与纪检监察室主任;2019年12月至今任天坛生物党群工作部主任;2020年6月至今任天坛生物职工监事。 |
刘亚娜 | 1998年7月至2004年10月任全国妇联宣传部干部,期间:2000年3月至2001年1月在甘肃省定西地区漳县挂职锻炼;2004年10月至2013年2月任全国妇联机关团委书记;2013年2月至2014年3月全国妇联机关精神文明办副主任(正处级),同时主持机关党委办公室工作;2014年3月至2019年5月任全国妇联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兼全国妇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2019年5月至2020年7月任全国妇联机关党委副书记;2020年7月至今任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21年8月至今任天坛生物副总经理。 |
周东波 | 1997年7月至2001年5月任岳阳市中心血站团支部书记、办公室主任,副站长、岳阳市献血办办公室主任,其中:1999年8月至2001年3月挂职于岳阳市共青团市委权益部任部长;2001年5月至2003年1月任岳阳市卫生局团委书记、改水办主任、《岳阳卫生宣传》副总编;2003年1月至2008年10月任湖南景达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行政部长、总裁助理;其中:2004年2月至2004年10月兼任湖南屈原单采血浆站站长,2006年1月至2008年10月兼任湖南景达创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8月至2008年10月兼任湖南景达浆站管理公司总经理、紫光古汉南岳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10月至2011年2月任湖南景达制药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011年3月至2017年6月历任中国生物血源管理部副部长、部长等职;2017年6月至2018年4月任中国生物规划发展部副主任(享受正职待遇);2018年4月至2022年1月任天坛生物副总经理;2018年8月至今任天坛生物党委副书记,2022年1月至今任天坛生物常务副总经理。 |
何彦林 | 1995年11月至2000年8月任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血液制剂室组长;2000年8月至2002年8月就职于甘肃工业大学;2002年8月至2004年2月任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血液制剂室副主任;2004年2月至2010年9月任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血液制剂室主任;2010年9月至2011年11月任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所长助理兼血液制剂室主任;2011年11月至2018年1月任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9月至2018年9月任兰州兰生血液制品有限 |
公司总经理;2018年4月至今任天坛生物副总经理。 | |
张翼 | 1994年7月至1998年6月,历任卫生部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主管会计、会计师;1998年6月至2010年11月历任天坛生物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兼投资部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10年11月至2013年12月任中国生物投资管理部部长;2013年12月至2017年4月任中国生物投资与法务部主任;2017年4月至今任天坛生物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杜晓 | 1984年9月至1992年12月任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仪器室工程师;1993年1月至1999年12月任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项目办主任;2000年1月至2007年12月任美国血液技术公司(中国)市场总监;2008年1月至2009年4月任美国PATH科技组织项目官员;2009年4月至2010年10月任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所长助理;2010年11月至2013年12月任中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部长;2014年1月至2016年10月任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6年7月至2021年6月任上海血制总经理;2018年4月至今任天坛生物副总经理。 |
慈翔 | 2002年7月至2020年12月历任天坛生物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2011年3月至今任天坛生物董事会秘书。 |
吴永林 (离任董事) | 1989年7月起历任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干扰素室助理研究员、研究组长、第一副主任、生产处副处长、处长、副研究员、所长助理、所长助理兼质量保证处处长、副所长、所长兼党委副书记、成都蓉生董事长等职务。2010年5月至2018年1月任中国生物副总裁;2018年1月至今任中国生物总裁;2012年5月至2021年7月任天坛生物董事。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杨晓明 | 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5年3月26日 | |
法定代表人 | 2016年10月9日 | |||
党委副书记 | 2018年1月19日 | |||
朱京津 | 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党委书记 | 2018年1月19日 | |
董事 | 2018年1月29日 | |||
副总裁 | 2018年4月20日 | |||
李向荣 | 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 2018年1月29日 | |
胡立刚 | 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财务总监 | 2015年9月2日 | |
杨汇川 | 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副总裁 | 2018年5月2日 | |
刘金水 | 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审计部主任 | 2017年8月29日 | 2022年1月19日 |
吴永林 (离任董事) | 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1月29日 | 2021年9月3日 |
总裁 | 2018年1月29日 | 2021年6月11日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杨晓明 | 中康泰和(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10月30日 | 2021年10月11日 |
朱京津 | 哈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董事长 | 2021年5月16日 | |
李向荣 | 中康泰和(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10月30日 | 2021年10月11日 |
北京天信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董事长 | 2020年2月6日 | ||
山东威高普瑞医药包装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9月11日 | ||
中国生物技术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2月7日 | ||
胡立刚 | 中国生物技术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2月7日 | |
国药财务公司 | 董事 | 2019年11月21日 | ||
国药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7月19日 | ||
王宏广 | 清华大学交叉医学院国际生物经济中心 | 主任、教授 | 2019年7月1日 | |
顾奋玲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 | 院长 | 2005年7月1日 | |
方 燕 |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 高级合伙人兼西安分所主任 | 2000年3月10日 |
刘金水 | 国药集团动物保健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19年12月11日 | |
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 2021年8月30日 |
(三) 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由董事会业绩考核与薪酬委员会根据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指标,结合效益、规模和管理难度等,参照市场化薪酬水平,确定高管人员薪酬标准,薪酬标准包括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薪酬标准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基本年薪与经济效益挂钩按月发放。年末董事会业绩考核与薪酬委员会根据预算完成、重点工作完成、考核结果等情况对高管进行业绩评价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薪酬总额,薪酬总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兑现发放绩效年薪。 |
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年度预算完成、重点工作完成、考核结果等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指标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确定其薪酬,有效地将高管人员薪酬激励与公司业绩紧密关联。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刘亚娜 | 副总经理 | 聘任 | 工作需要 |
吴永林 | 董事 | 离任 | 个人原因 |
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刘亚娜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八届高管人员换届。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7月12日收到公司原董事吴永林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吴永林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上述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1年1月29日 | 详见《天坛生物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1年3月26日 | 详见《天坛生物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1年4月25日 | 详见《天坛生物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1年6月10日 | 详见《天坛生物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1年8月10日 | 详见《天坛生物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1年8月25日 | 详见《天坛生物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1年10月27日 | 详见《天坛生物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1年11月26日 | 详见《天坛生物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1年12月28日 | 详见《天坛生物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杨晓明 | 否 | 10 | 10 | 5 | 0 | 0 | 否 | 1 |
李向荣 | 否 | 10 | 9 | 5 | 1 | 0 | 否 | 0 |
胡立刚 | 否 | 10 | 10 | 5 | 0 | 0 | 否 | 1 |
杨汇川 | 否 | 10 | 10 | 5 | 0 | 0 | 否 | 1 |
付道兴 | 否 | 10 | 10 | 7 | 0 | 0 | 否 | 1 |
王宏广 | 是 | 10 | 10 | 5 | 0 | 0 | 否 | 1 |
顾奋玲 | 是 | 10 | 10 | 5 | 0 | 0 | 否 | 1 |
方燕 | 是 | 10 | 10 | 5 | 0 | 0 | 否 | 1 |
吴永林(离任董事) | 否 | 4 | 3 | 1 | 1 | 0 | 否 | 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0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3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5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2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 顾奋玲、王宏广、方燕、胡立刚、杨汇川 |
提名委员会 | 方燕、杨晓明、王宏广 |
业绩考核与薪酬委员会 | 王宏广、杨晓明、顾奋玲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 杨汇川、李向荣、王宏广 |
(2).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4月25日 | 审议通过2020年度及2021年一季度财务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总结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 |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1年8月25日 | 审议通过半年度财务报告 |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1年10月27日 | 审议通过三季度财务报告、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设置并修订实施细则等事项 |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鉴于审计委员会增加风险管理职能,建议委员会委员增补公司行业专家,确保在决策中有效识别、把控行业风险 | 无 |
2021年11月26日 | 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8月25日 | 审议通过提名刘亚娜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事项 |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4).报告期内业绩考核与薪酬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8月10日 | 审议通过2020年度高管薪酬总额、2021年度薪酬标准 |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1年8月25日 | 审议通过制定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经理层契约化绩效管理办法、经理层契约化薪酬管理办法和经营层任期内经营业绩指标 |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5).报告期内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召开8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3月26日 | 审议通过武汉血制郧阳浆站增资、迁建等事项 |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1年4月25日 | 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确定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金额、兰州基地可研报告等事项 |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1年6月10日 | 审议通过上海血制上杭浆站增资、睢宁、临城等2家浆站设立、兰州血制环县、民乐、宁县、镇原等4家浆站设立、武汉血制郧阳浆站郧西分公 |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司分立、老河口浆站购地等事项 | |||
2021年8月10日 | 审议通过兰州血制永登、榆中、皋兰、甘谷等4家浆站设立、青铜峡浆站增资、靖远、镇原、民乐等3家浆站购地、武汉血制老河口浆站增资、上海血制白茆浆站增资、改造、成都蓉生浑源浆站增资等事项 |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1年8月25日 | 审议通过兰州血制康县、景泰等2家浆站设立,景泰浆站购地、上海血制睢宁浆站改造等事项 |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1年10月27日 | 审议通过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武汉血制竹山、巴东等2家浆站设立、竹山浆站购地、兰州血制张家川浆站设立、甘谷浆站购地等事项 |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1年11月26日 | 审议通过兰州血制宁县浆站购地、上海血制寻甸浆站购房、增资等事项 |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1年12月28日 | 审议通过兰州血制榆中、环县等2家浆站购地、宁县浆站购地价格调整、上海血制临城浆站改造、武汉血制石首浆站增资等事项 |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6).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25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808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3,933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1,172 |
销售人员 | 301 |
技术人员 | 1,821 |
财务人员 | 200 |
行政人员 | 439 |
合计 | 3,933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262 |
本科 | 1,732 |
大专 | 1,347 |
中专及以下 | 592 |
合计 | 3,933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职工薪酬包括: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包括非货币性福利);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其他与员工提供劳动服务相关的支出。公司实行以岗位技能工资为主的工资制度。在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可实行灵活的工资分配形式;同时加强年度考核,通过考核兑现绩效工资,有效的调动员工积极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对于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可实行谈判工资制。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重员工能力素质提升,建立完善的员工培训机制。公司及各级子公司根据职能管理、生产和质量管理等工作要求,结合员工个人职业发展需要,制订本企业的员工管理和技能提升等培训计划,以内训与送外培训相结合、课堂培训与实操培训的方式,开展行业法规和技术标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内审技能、先进知识、行业最新进展等方面的培训,注重提升员工在工作中存在薄弱环节,不断提升员工素质能力,促进企业与员工共同发展。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 1230546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万元) | 3,146.51 |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分配政策、审议程序等情况均有明确规定,公司在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事项时,均按规定由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在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同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对表决结果进行了公开披露。
(一)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方案的制定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客观需要,结合公司资金状况及未来投资并购需求,公司拟以2021年4月增发新股后总股本1,373,174,6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分红总金额137,317,461.50元(含税)。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方案的执行情况
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202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制定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以2021年年末总股本1,373,174,6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分红总金额137,317,461.5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2股,转增股本274,634,923.00股,不送红股。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
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1、科研专项考核激励:建立研发中心技术职务体系和薪酬管理办法,完成科研人员技术职务和薪酬等级定级工作,并修订科研成果专项奖励办法。充分调动和发挥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科研进度和质量。
2、血源专项考核激励:修订浆站“一站一策”绩效管理办法,优化区域总监的血源管理模式,提高血源管理效率和运营质量;加强浆站管理层薪酬和考核激励力度,从采浆量、吨浆成本以及经营合规等指标对浆站进行评价,激发浆站运营活力。
3、员工绩效薪酬激励:深化考核与分配机制改革,以年度价值创造、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为核心,建立了血源管理条线、生产条线、研发条线和管理条线等四个部分绩效考核与工资分配体系。激发各条线员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立了以业绩为导向的考评机制和激励机制。根据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指标,结合效益、规模和管理难度等,参照市场化薪酬水平,确定高管人员薪酬标准。年薪实发额结合年度预算完成、重点工作完成、考核结果等情况核算。基本年薪与经济效益挂钩按月发放,绩效年薪与重点工作、素质能力等挂钩,年度考核后兑现发放。有效地将高管人员薪酬激励与公司业绩紧密关联。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从血源管理、生产管理、采购管理、科研管理、工程管理、财务管理、内控风险管理、党建管理、纪检监察管理、审计管理等方面完善并发布制度68项,所属子公司完善并发布制度111项。各项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均得到了有效落实,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有效。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法人治理程序对各子公司进行管理,同时强化以目标为导向的运营管理,在公司的统一组织和要求下,加大内部协作力度,倒逼各企业不断提升竞争能力;在降本增效、内部挖潜方面积极推广好的做法,贯彻与时俱进的经营管理理念,不断通过绩效指标的纵向和横向比较推动企业管理的提升。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无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废水:
公司 名称 | 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 方式 | 排口 数量及分布 | 排放浓度(mg/L) | 排放总量(吨) | 执行标准 | 核定的总量 (吨) | 超标 情况 |
成都 蓉生 | COD | 间歇式 | 排口 数量1个,位于 | 21.62 | 6.464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500mg/L | 12.69 | 未超标 |
氨氮 | 0.0606 | 0.1813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45mg/L | 5.07 |
BOD | 污水站旁 | 4.5 | /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300mg/L | 无要求 | |||
SS | 7.58 | /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400mg/L | 无要求 | ||||
PH | 7.35 | /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6-9 | 无要求 | ||||
上海 血制 | COD | 间歇式 | 排口 数量1个,位于污水站旁 | 16.404 | 1.16282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500mg/L | 2.52 | 未超标 |
氨氮 | 0.449 | 0.025292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45mg/L | 0.13 | ||||
BOD | 5.8 | /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300mg/L | 无要求 | ||||
SS | 8.25 | /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400mg/L | 无要求 | ||||
PH | 7.257 | /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6-9 | 无要求 |
(2)废气:
公司 名称 | 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 方式 | 排口 数量及分布 | 排放浓度(mg/m3) | 排放总量(吨) | 执行标准 | 核定的总量 (吨) | 超标 情况 |
成都 蓉生 | 二氧 化硫 | 间歇式 | 排口 数量3个,位于锅炉房 | 1.5 | 0.0879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100mg/L | 无要求 | 未超标 |
氮氧 化物 | 28 | 0.5316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200mg/L | 无要求 |
上海血制委托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制责任公司提供工业蒸汽,由受托方锅炉进行供气,未产生废气,受托方锅炉排放均符合要求。
(3)固体废物:
公司 名称 | 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 方式 | 排口 数量及分布 | 排放浓度(mg/L) | 排放总量(吨) | 执行标准 | 核定的总量 (吨) | 超标 情况 |
成都 蓉生 | 危险废物 | 交由具备处置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 | / | 662.159 | 《危险废物目录》 | 无要求 | 未超标 |
上海 血制 | 危险废物 | 交由具备处置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 | / | 219.387 | 《危险废物目录》 | 无要求 | 未超标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成都蓉生:
废水治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公司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两大部分。其中生产废水主要为冷却、冷凝循环系统废水,容器、器皿、设备和车间地坪冲洗废水,澄清过滤、压滤和乙醇回收装置废水。针对废水,公司建设两个污水处理站,占地面积约2000 m
(分为一期和二期),其中一期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于2003年建设,2006年竣工验收,采用DAT-IAT污水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600 m
/d;二期污水处理项目于2012年建设,2015年竣工验收,采用MBR污水处理工艺,日处理量900 m
/d,并配套建设设备用房、脱水机房等及中水回用系统,污水处理规模总计1500 m
/d。公司安装了废水在线监测设备,随时对出水情况进行在线监测,如发现异常及时处置。报告期内共处理排放废水299,259 m
,日均处理819.891 m
/d,出水均稳定达标,未发生超标排放情况。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成都蓉生废气主要是燃气锅炉烟气、消毒过程产生的热蒸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含酸碱废气。其中燃气锅炉烟气为排气筒排放,其余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经环评评估不需要进行特别处理。报告期内全年锅炉运行良好,经监测废气均达标,经低氮燃烧改造后,氮氧化物平均排放浓度为28 mg/L。固废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公司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血袋、硅藻土、废滤板、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其中废血袋、硅藻土、废滤板、污水处理污泥作为危险废物,公司分类收集暂存后,送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为确保危险废物暂存安全,公司按照国家标准“防渗、防雨、防盗”要求修建了危险废物暂存库(约200 m
),对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严格包装并设置警示标识。由专人负责库房管理,出入库登记台账。报告期内共安全暂存,处置危险废物662.159吨,未发生危废泄漏污染环境事件。
(2)上海血制:
废水治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上海血制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两大部分。其中生产废水主要为冷却、冷凝循环系统废水,容器、器皿、设备和车间地坪冲洗废水,澄清过滤、压滤和乙醇回收装置废水。针对废水公司建设1个污水处理站,占地面积约780 m
,污水处理项目原建于1988年,1991年竣工投入使用,后整体扩容改造,于2008年改造完成,竣工投入使用。采用A/O氧化生物接触法污水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200 m
/d;并配套建设设备用房、脱水机房等系统,污水处理规模总计200 m
/d。租用上海所污水处理站,工作人员由上海血制公司人员负责,采用A/O氧化生物接触法,实际最高日处理量198吨/天,每天对COD进行监测,已经对COD、氨氮开展在线监测工作,确保处理符合要求。每天对电控柜、罗茨风机、污水提升泵、管路等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保证污水设备设施正常运行。2020年7月1日前已完成污水处理池加盖工程,及污泥脱水间废气收集并最终稀释排放。公司安装了废水在线监测设备,随时对出水情况进行在线监测,如发现异常及时处置。出水均稳定达标,未发生超标排放情况。报告期内COD排放量1.16282吨。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上海血制废气主要是无组织排放,质保楼及污水处理站均已完成废弃收集过滤设施。经监测废气均达标。固废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公司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血袋、硅藻土、废滤板、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其中废血袋、硅藻土、废滤板作为危险废物,公司分类收集暂存后,送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与属地环保局沟通后在2021年4月转为一般固废,公司收集后送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为确保危险废物暂存安全,公司按照国家标准“防渗、防雨、防盗”要求修建了危险废物暂存库(约60 m
),对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严格包装并设置警示标识。由专人负责库房管理,出入库登记台账。报告期内共安全暂存及委托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泥)
111.126吨;安全暂存及委托处置危险废弃物219.387吨,其中医疗废弃物37.678吨、除医疗废弃物外的其他危险废弃物181.709吨。未发生危废泄漏污染环境事件。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成都蓉生、上海血制所有投用建设项目均按照法规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及通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成都蓉生投资新建的重组凝血因子生产车间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完成了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批复。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为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危害,成都蓉生、上海血制按照法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以保证突发环境事件迅速、有效的处理。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成都蓉生、上海血制按照规定制定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按照方案定期开展自行监测,确保排放合规。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排放情况:
废水:
公司 名称 | 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 方式 | 排口 数量及分布 | 排放浓度(mg/L) | 排放总量(吨) | 执行标准 | 核定的总量 (吨) | 超标 情况 |
武汉 血制 | COD | 间歇式 | 排口 数量1个 | 43.15 | 3.16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50mg/L | 38.6 (武汉所排污证总量) | 未超标 |
氨氮 | 3.18 | 0.233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5mg/L | 3.07 (武汉所排污证总量) | ||||
兰州 血制 | COD | 间歇式 | 排口 数量1个 | 15.9 | 0.3772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500mg/L | 12.08 | 未超标 |
氨氮 | 0.35 | 0.0096 | 0.14 |
贵州 血制 | COD | 间歇式 | 排口 数量1个 | 14 | 0.275128 | 《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7-2008)表2 | 5.85 | 未超标 |
氨氮 | 0.106 | 0.002083 | 0.72 |
废气:
公司 名称 | 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 方式 | 排口 数量 | 排放浓度(mg/L) | 排放总量(吨) | 执行标准 | 核定的总量 (吨) | 超标 情况 |
贵州血制 | 二氧化硫 | 间歇式 | 1个 | 0 | 0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无要求 | 未超标 |
氮氧化物 | 97 | 0.5728 | 无要求 |
兰州血制、武汉血制分别委托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工业蒸汽,采用受托方锅炉进行供气,未产生废气,受托方锅炉排放均符合要求。固体危险废弃物:
公司 名称 | 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 方式 | 排口 数量及分布 | 排放浓度(mg/L) | 排放总量(吨) | 执行标准 | 核定的总量(吨) | 超标 情况 |
武汉 血制 | 危险废物 | 交由具备处置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 | / | 29.13 | / | 无要求 | 未超标 |
兰州 血制 | 危险废物 | / | / | 98.7928 | / | 无要求 | 未超标 | |
贵州 血制 | 危险废物 | / | / | 29.913 | / | 无要求 | 未超标 |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1、武汉血制、兰州血制
未设置独立的污水处理站,与受托方签订污水处理相关协议,由受托方处理血制公司的生产、生活污水;武汉血制向当地市区环保局就污水委托处理进行了备案,并提交《排污许可证的说明》,获得市区环境保护局确认。兰州血制已按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并定期开展检测工作。
2、贵州血制
贵州血制防治污染设施均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政府要求进行建设。2020年6月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自正式投入使用以来,污水处理系统运行正常,公司污水处理站岗位操作人员对污水处理系统运行进行现场监控,保证公司生产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各血制公司所有投用建设项目均按照法规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及通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各血制公司为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危害,并编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保证突发环境事件迅速、有效的处理。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贵州血制公司按照规定制定环境管理制度和自行监测操作规程,并按照操作规程定期开展自行监测,使处理后的污水经公司质量控制室化验合格,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标准后达标排放,确保排放合规。报告期内公司废水经处理后COD浓度基本上控制在30mg/l以下,氨氮排放浓度基本上控制在0.15mg/l以下,总磷排放浓度基本上控制在0.5mg/l以下,均达标排放。
武汉血制、兰州血制按照规定制定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按照方案定期开展自行监测,确保排放合规。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国家安全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控制措施,确保环保风险可控。增加危险废物臭气收集处理系统,确保危险废物臭气不逸散,并经处理后排放,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危险废物进行信息化管理,在暂存间安装视频监控并与政府部门联网,从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全程监控管理,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做到危废应收尽收,应处置全处置,有效履行产废企业社会责任。
明确公司环境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环境保护关键岗位职责和责任,制定岗位职责制度并严格执行、定期考核,确保污水站、危废储存等环保设备设施合规、达标运行,杜绝环保事故发生。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响应上级党委和各级子公司属地党组织号召,秉承“关爱生命、呵护健康”的企业理念和“爱与责任”的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是通过“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的方式促进各地扶贫产品销售,助力贫困群众持续增收,公司本部及各级子公司参与贫困地区产品消费共计90,228.25元;二是紧盯稳定就业,培育脱贫地区内生动力,宜春浆站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已按期脱贫)提供就业岗位支出53,960元;三是围绕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宜春浆站新建公交车站台及疏通排水沟并修缮坍塌土墙、贵溪浆站安装宣传标牌及硬化村路路面,投入资金共计121,824元;四是注重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为贫困学子教育成长保驾护航,武冈浆站、郧西浆站向武冈市生命之源爱心基金和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共捐赠34,000元;五是情系爱心帮扶事业发展,积极投身公益慈善,南部浆站向南部县红十字会捐赠扶贫基金20,000元,助力大山湾村乡村振兴。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 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避免同业竞争 | 中国 生物 | 一、本次重组完成后,除中国生物下属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血液制品业务外,中国生物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即中国生物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但不含天坛生物及天坛生物下属公司,下同)不会从事与天坛生物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中国生物承诺在上述承诺期限内对前述与天坛生物相竞争的业务予以协调并妥善解决。 二、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除中国生物下属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外,中国生物不会以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天坛生物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中国生物将尽一切可能之努力使本公司其他关联企业不从事与天坛生物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中国生物不投资控股于业务与天坛生物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如果中国生物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与天坛生物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新业务(以下简称“竞争性新业务”)机会,中国生物将书面通知天坛生物,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新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天坛生物,以避免与天坛生物之间产生同业竞争。 三、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中国生物愿意承担因不能履行上述承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天坛生物造成的损失。 四、本承诺函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 1、中国生物不再作为天坛生物的控股股东;或 2、天坛生物股票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 自2017年2月20日起 | 否 | 是 |
本次重组完成后,天坛生物的主营业务为血制产品研发、生产及自有产品销售,中国生物作为天坛生物的控股股东,作出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和保证: | 自2017 | 否 | 是 |
一、本次重组完成后,将彻底解决天坛生物与其控股股东即中国生物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中国生物及所控制的企业(即中国生物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但不含天坛生物及天坛生物下属公司,下同)不会从事与天坛生物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 二、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中国生物不会从事与天坛生物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中国生物将尽一切可能之努力使中国生物其他关联企业不从事与天坛生物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中国生物不投资控股于业务与天坛生物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如果中国生物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与天坛生物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新业务(以下简称“竞争性新业务”)机会,中国生物将书面通知天坛生物,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新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天坛生物,以避免与天坛生物之间产生同业竞争。 三、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中国生物愿意承担因不能履行上述承诺所产生的相关责任。 四、本承诺函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 1、中国生物不再作为天坛生物的控股股东;或 2、天坛生物股票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 年12月1日起 | |||
国药 集团 | 一、本次重组完成后,除中国生物下属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血液制品业务外,国药集团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即国药集团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但不含天坛生物及天坛生物下属公司,下同)不会从事与天坛生物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国药集团承诺并将促使中国生物在上述承诺期限内对前述与天坛生物相竞争的业务予以协调并妥善解决。 二、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除中国生物下属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外,国药集团不会以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天坛生物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国药集团将尽一切可能之努力使本公司其他关联企业不从事与天坛生物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国药集团不投资控股于业务与天坛生物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如果国药集团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与天坛生物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新业务(以下简称“竞争性新业务”)机会,国药集团将书面通知天坛生物,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新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天坛生物,以避免与天坛生物之间产生同业竞争。 三、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国药集团愿意承担因不能履行上述承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天坛生物造成的损失。 四、本承诺函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 1、国药集团不再作为天坛生物的实际控制人;或 2、天坛生物股票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 自2017年2月20日起 | 否 | 是 |
本次重组完成后,天坛生物的主营业务为血制产品研发、生产及自有产品销售,国药集团作为天坛生物的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和保证: 一、本次重组完成后,将彻底解决天坛生物与其控股股东中国生物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国药集团及所控制的企业(即国药集团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但不含天坛生物及天坛生物下属公司,下同)不会从事与天坛生物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 二、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国药集团不会从事与天坛生物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国药集团将尽一切可能之努力使国药集团其他关联企业不从事与天坛生物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国药集团不投资控股于业务与天坛生物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如果国药集团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与天坛生物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新业务(以下简称“竞争性新业务”)机会,国药集团将书面通知天坛生物,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新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天坛生物,以避免与天坛生物之间产生同业竞争。 三、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国药集团愿意承担因不能履行上述承诺所产生的相关责任。 四、本承诺函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 1、国药集团不再作为天坛生物的实际控制人;或 2、天坛生物股票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 自2017年12月1日起 | 否 | 是 | ||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 中国 生物 | 一、中国生物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行使控股股东的权利,履行控股股东的义务,保持天坛生物在资产、财务、人员、业务及机构上的独立性。 二、中国生物自身将尽量减少并将促使所控制的主体减少与天坛生物之间产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或者确有必要与天坛生物发生的关联交易,将本着遵循市场化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本公司自身并将促使所控制的主体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不会要求或接受天坛生物给予比在类似市场公平交易中独立第三方更优惠的条件,并善意、严格地履行与天坛生物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 三、中国生物将促使所控制的主体严格按照天坛生物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天坛生物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以及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中国生物将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天坛生物的资金、利润,确保自身及控制的主体不会进行有损天坛生物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 五、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中国生物作为天坛生物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在承诺有效期内,若中国生物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天坛生物受到损失,中国生物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自2017年2月20日起 | 否 | 是 |
中国生物作为天坛生物的控股股东,特此说明和承诺如下: 一、中国生物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行使控股股东的权利,履行控股股东的义务,保持天坛生物在资产、财务、人员、业务及机构上的独立性。 | 自2017年12 | 否 | 是 |
二、中国生物自身将尽量减少并将促使所控制的主体减少与天坛生物之间产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或者确有必要与天坛生物发生的关联交易,将本着遵循市场化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将促使所控制的主体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不会要求或接受天坛生物给予比在类似市场公平交易中独立第三方更优惠的条件,并善意、严格地履行与天坛生物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 三、中国生物将促使所控制的主体严格按照天坛生物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天坛生物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以及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中国生物将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天坛生物的资金、利润,确保自身及控制的主体不会进行有损天坛生物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 五、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中国生物作为天坛生物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在承诺有效期内,若中国生物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天坛生物受到损失,中国生物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月1日起 | |||
国药 集团 | 一、国药集团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行使实际控制人的权利,履行实际控制人的义务,保持天坛生物在资产、财务、人员、业务及机构上的独立性。 二、国药集团自身将尽量减少并将促使所控制的主体减少与天坛生物之间产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或者确有必要与天坛生物发生的关联交易,将本着遵循市场化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国药集团自身并将促使所控制的主体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不会要求或接受天坛生物给予比在类似市场公平交易中独立第三方更优惠的条件,并善意、严格地履行与天坛生物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 三、国药集团将促使所控制的主体严格按照天坛生物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天坛生物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以及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国药集团将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天坛生物的资金、利润,确保自身及控制的主体不会进行有损天坛生物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 五、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国药集团作为天坛生物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在承诺有效期内,国药集团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天坛生物受到损失,国药集团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自2017年2月20日起 | 否 | 是 |
国药集团作为天坛生物的实际控制人,特此说明和承诺如下: 一、国药集团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行使实际控制人的权利,履行实际控制人的义务,保持天坛生物在资产、财务、人员、业务及机构上的独立性。 二、国药集团自身将尽量减少并将促使所控制的主体减少与天坛生物之间产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或者确有必要与天坛生物发生的关联交易,将本着遵循市场化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将促使所控制的主体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不会要求或接受天坛生物给予比在类 | 自2017年12月1日起 | 否 | 是 |
似市场公平交易中独立第三方更优惠的条件,并善意、严格地履行与天坛生物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 三、国药集团将促使所控制的主体严格按照天坛生物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天坛生物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以及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国药集团将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天坛生物的资金、利润,确保自身及控制的主体不会进行有损天坛生物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 五、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国药集团作为天坛生物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在承诺有效期内,若国药集团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天坛生物受到损失,国药集团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若本人违反、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上述承诺,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自2020年10月27日起 | 否 | 是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1、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的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自2020年10月27日起 | 否 | 是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以下称首次执行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1)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2)对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执行新租赁准则与原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具体处理如下: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按照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准则的账面价值(采用首次执行日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
在首次执行日,公司按照本财务报表附注三(十八)的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项 目 | 资产负债表 | ||
2020年12月31日 | 新租赁准则 调整影响 | 2021年1月1日 | |
预付账款 | 20,035,961.28 | -675,000.00 | 19,360,961.28 |
其他应收款 | 16,930,201.96 | -2,200,000.00 | 14,730,201.96 |
其他流动资产 | 3,605,683.30 | -97,500.00 | 3,508,183.30 |
使用权资产 | 51,863,739.98 | 51,863,739.98 | |
长期待摊费用 | 32,842,196.62 | -4,734,239.69 | 28,107,956.9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6,250,000.00 | 15,348,538.18 | 141,598,538.18 |
租赁负债 | 28,808,462.11 | 28,808,462.11 |
(3)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低价值资产经营租赁合同,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4)对公司作为出租人的租赁合同,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公司自2021年1月26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规定,按该规定对母公司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项 目 | 资产负债表 | ||
2020年12月31日 | 调整金额 | 2021年1月1日 | |
其他应收款 | 9,943,315.22 | 169,000,000.00 | 178,943,315.22 |
其他流动资产 | 169,234,690.47 | -169,000,000.00 | 234,690.47 |
项 目 | 资产负债表 | ||
2020年12月31日 | 调整金额 | 2021年1月1日 | |
短期借款 | 510,000,000.00 | -510,0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1,519,116.90 | 510,000,000.00 | 511,519,116.90 |
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将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其中,对2020年利润表的相关影响如下:
项 目 | 2020年利润表 |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
营业成本 | 1,734,063,887.83 | 9,600,175.14 | 1,743,664,062.97 |
销售费用 | 249,169,742.15 | -9,600,175.14 | 239,569,567.01 |
对2020年现金流量表的相关影响如下:
项 目 | 2020年现金流量表 |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287,641,427.50 | 9,123,192.70 | 1,296,764,620.2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4,984,017.66 | -9,123,192.70 | 265,860,825.0 |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495,7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4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524,30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
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1年度实际发生关联方购销和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16,233.33万元,关联存款(日最高额)204,110.29万元,未超出协议约定金额,未发生关联贷款。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发布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购买能源 | 购买能源 | 市场价 | 226,876.23 | 0.02 | 货币资金 |
国药工程(武汉)信息与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接受劳务 | 接受劳务 | 市场价 | 5,116,000.00 | 0.41 | 货币资金 |
上海沃凯药业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采购材料 | 采购材料 | 市场价 | 2,923,311.53 | 0.24 | 货币资金 |
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采购材料 | 采购材料 | 市场价 | 672,000.00 | 0.05 | 货币资金 |
上海现代药物制剂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接受劳务 | 接受劳务 | 市场价 | 48,442.00 | 0.00 | 货币资金 |
中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采购材料 | 采购材料 | 市场价 | 33,738.67 | 0.00 | 货币资金 |
上海数图健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接受劳务 | 接受劳务 | 市场价 | 15,000.00 | 0.00 | 货币资金 |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采购材料 | 采购材料 | 市场价 | 271,819.30 | 0.02 | 货币资金 |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接受劳务 | 接受劳务 | 市场价 | 250,999.61 | 0.02 | 货币资金 |
北京市华生医药生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采购材料 | 采购材料 | 市场价 | 864,350.00 | 0.07 | 货币资金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7,757,843.11 | 0.19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2,457,302.45 | 0.06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云南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535,865.23 | 0.01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854,084.59 | 0.02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重庆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95,048.55 | 0.00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山西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3,889,285.38 | 0.09 | 货币资金 |
国药集团攀枝花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29,231.07 | 0.00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吉林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365,289.49 | 0.01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3,080,780.37 | 0.07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2,636,631.51 | 0.06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3,368,014.13 | 0.08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3,248,511.36 | 0.08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聊城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3,883.50 | 0.00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黑龙江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417,172.94 | 0.01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楚雄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2,427.18 | 0.00 | 货币资金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泸州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87,693.20 | 0.00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新余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1,304,648.40 | 0.03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泰安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23,300.97 | 0.00 | 货币资金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自贡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388.35 | 0.00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江西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1,231,788.09 | 0.03 | 货币资金 |
长春祈健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54,174.78 | 0.00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西部药业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620,790.79 | 0.02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连云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31,212,798.09 | 0.76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锦州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1,026,552.32 | 0.02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2,343,927.84 | 0.06 | 货币资金 |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303,656.04 | 0.01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焦作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77,388.35 | 0.00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台州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646,218.84 | 0.02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安庆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1,217,628.12 | 0.03 | 货币资金 |
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22,854,757.48 | 0.56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上海连锁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542,752.45 | 0.01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鲁南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55,339.81 | 0.00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文德医药南京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23,817,729.60 | 0.58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重庆泰民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10,220,688.91 | 0.25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开封普生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636,821.43 | 0.02 | 货币资金 |
兰州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6,553.41 | 0.00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安徽省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3,734,708.72 | 0.09 | 货币资金 |
国药乐仁堂唐山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2,738,640.78 | 0.07 | 货币资金 |
上海养和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1,416,104.84 | 0.03 | 货币资金 |
武汉中生毓晋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45,283.02 | 0.00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安顺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1,941.75 | 0.00 | 货币资金 |
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房屋租赁 | 房屋租赁 | 市场价 | 68,552.56 | 0.27 | 货币资金 |
北京国药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房屋租赁 | 房屋租赁 | 市场价 | 107,227.29 | 0.42 | 货币资金 |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房屋租赁 | 房屋租赁 | 市场价 | 1,357,466.12 | 5.27 | 货币资金 |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设备租赁 | 设备租赁 | 市场价 | 3,797.34 | 0.01 | 货币资金 |
北京国药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房屋出租 | 房屋出租 | 市场价 | 1,531,954.63 | 11.80 | 货币资金 |
合计 | / | 148,455,182.52 | / | / |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出资1亿元与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等共同发起设立国药中生生物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并授权总经理就生物创新基金设立事宜签署相关文件(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披露的《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认缴出资占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11.94%;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实缴出资10,000万元人民币。报告期内,合伙企业认缴金额83,750万元,实缴金额83,750万元。本报告期末,总资产101,883.91万元,净资产101,883.91万元,本报告期实现净利润15,813.80万元。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修订并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公司在国药财务的日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但不包括来自国药财务的任何贷款类业务所得款项)和贷款综合授信额度(全部为信用贷款)均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本次续签合同约定有效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发布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修订并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 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 |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2,200,000,000.00 | 0.35%-2.25% | 1,353,395,679.58 | 17,396,431,436.57 | 16,696,724,226.42 | 2,053,102,889.73 |
合计 | / | / | / | 1,353,395,679.58 | 17,396,431,436.57 | 16,696,724,226.42 | 2,053,102,889.73 |
2. 贷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3. 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报告期血制公司换发生产许可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兰州血制完成生产许可证换发,具体情况如下:
血制公司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换发日期 | 有效期至 |
兰州血制 | 甘20160167 | 2021-11-04 | 2026-11-03 |
(二)报告期浆站获得及换发采浆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25家所属单采血浆公司完成了单采血浆许可证的申领和换发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归属公司 | 采浆公司 | 有效期至 | 许可证号码 |
1. | 成都蓉生 | 渠县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23.01.17 | 川卫采浆字(2011)01号 |
2. | 成都蓉生 | 仁寿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23.07.08 | 川卫采浆字(2007)05号 |
3. | 成都蓉生 | 高县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23.12.29 | 川卫采浆字(2006)01号 |
4. | 成都蓉生 | 宜宾市叙州区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23.12.29 | 川卫采浆字(2019)01号 |
5. | 成都蓉生 | 中江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23.12.11 | 川卫采浆字(2007)03号 |
6. | 成都蓉生 | 南江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23.11.10 | 川卫采浆字(2008)01号 |
7. | 成都蓉生 | 南部县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23.11.29 | 川卫采浆字(2015)03号 |
8. | 成都蓉生 | 蓬溪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23.11.29 | 川卫采浆字(2015)02号 |
9. | 成都蓉生 | 浑源天坛生物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2023.12.03 | 晋卫血字[2010]第001号 |
10. | 成都蓉生 | 忻州天坛生物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23.10.24 | 晋卫血字[2011]第006号 |
11. | 成都蓉生 | 富顺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23.09.29 | 川卫采浆字(2017)01号 |
12. | 成都蓉生 | 安岳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24.01.04 | 川卫采浆字(2011)03号 |
13. | 兰州血制 | 秦安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23.10.14 | 56644166562052215F2009 |
14. | 兰州血制 | 临洮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23.03.23 | 07929003862112415F2009 |
15. | 兰州血制 | 定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陇西站 | 2023.10.14 | 622425525851530141 |
16. | 兰州血制 | 定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巉口站 | 2023.02.01 | 68154217062110215F2009 |
17. | 兰州血制 | 定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岷县站 | 2023.02.01 | 68154218962112615F2009 |
18. | 兰州血制 | 中宁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 | 2023.09.15 | MA75X807364052115F2002 |
19. | 兰州血制 | 高台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 | 2022.12.19 | 08238256662072415F2009 |
20. | 武汉血制 | 湖南君山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2023.09.29 | 湘卫医血浆字[2021]07号 |
21. | 武汉血制 | 武冈市武生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2023.05.15 | 湘卫医血浆字[2021]04号 |
22. | 武汉血制 | 武生云梦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2023.04.26 | 鄂卫采浆站字[2010]第01号 |
23. | 武汉血制 | 大同云冈区武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23.04.18 | 晋卫血字[2019]第001号 |
24. | 武汉血制 | 湖南君山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岳阳县分公司 | 2023.09.29 | 湘卫医血浆字[2021]07号 |
25. | 上海血制 | 开阳县上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23.07.31 | 520121 |
(三)报告期内,产品上市后的补充申请情况
1、产品再注册情况
公司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要求开展药品再注册工作,2021年公司下属血制公司共完成3个品种4个批准文号血液制品再注册工作,获得了相应药品再注册批件,现有批准文号均在有效期内,具体情况如下:
药品名称 | 药品批准 文号 | 获得再注册文号日期 | 再注册 批件号 | 批准文号 有效期 | 规格 | 生产企业 名称 | 审批结论 |
人血白蛋白 | 国药准字 S20110005 | 2021-03-26 | 2021R045184 | 2026-03-25 | 10g(20%,50ml)/瓶 | 国药集团贵州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经审查,同意再注册。 |
人血白蛋白 | 国药准字 S20110006 | 2021-03-26 | 2021R045183 | 2026-03-25 | 5g(20%,25ml)/瓶 | 国药集团贵州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经审查,同意再注册。 |
人纤维蛋白原 | 国药准字 S10970080 | 2021-11-26 | 2021R047831 | 2026-11-25 | 0.5g(25ml)/瓶 | 国药集团上海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经审查,同意再注册。 |
人凝血酶原复合物 | 国药准字 S10970102 | 2021-11-26 | 2021R047833 | 2026-11-25 | 每瓶含人凝血因子Ⅸ300IU(30ml),同时含人凝血因子Ⅱ300IU、人凝 | 国药集团上海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经审查,同意再注册。 |
血因子Ⅶ200IU,人凝血因子Ⅹ300IU
2、上市产品补充情况
公司按照《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要求开展上市后药品补充申请工作,2021年公司下属血制公司共完成3个品种7个批准文号血液制品补充申请工作,获得了相应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具体情况如下:
药品名称 | 药品批准文号 | 获得补充申请批准日期 | 通知书编号 | 规格 | 生产企业名称 |
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 | 国药准字S20023011 | 2021-06-09 | 2021B01793 | 2.5g(50ml)/瓶 | 国药集团上海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 | 国药准字S19993042 | 2021-06-24 | 2021B01978 | 5% 50ml 2.5g/瓶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冻干静注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pH4) | 国药准字S20120010 | 2021-09-23 | 2021B03381 | 2500IU(50ml)/瓶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 | 国药准字S19993043 | 2021-10-21 | 2021B03796 | 5% 25ml 1.25g/瓶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 | 国药准字S20033001 | 2021-10-21 | 2021B03795 | 5% 100ml 5g/瓶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冻干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 | 国药准字S10950016 | 2021-10-21 | 2021B03793 | 5% 1.25g(25ml)/瓶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冻干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 | 国药准字S10950015 | 2021-10-21 | 2021B03794 | 5% 2.5g(50ml)/瓶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3、产品注册情况
公司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要求开展药品注册工作,2021年公司下属成都蓉生完成1个品种1个批准文号血液制品注册工作,获得了相应药品注册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药品名称 | 药品批准 文号 | 获得证书 日期 | 证书编号 | 规格 | 生产企业名称 |
人凝血因子Ⅷ | 国药准字S20013030 | 2021-09-01 | 2021S00939 | 200IU(10ml)/瓶,每瓶含人凝血因子Ⅷ200IU,复溶后体积为10ml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254,440,168 | 100 | 118,734,447 | 118,734,447 | 1,373,174,615 | 1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254,440,168 | 100 | 118,734,447 | 118,734,447 | 1,373,174,615 | 1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254,440,168 | 100 | 118,734,447 | 118,734,447 | 1,373,174,615 | 1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3月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申请。公司于2021年4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新增股份登记工作,发行股份118,734,447股,公司总股本由1,254,440,168股增加至1,373,174,615股。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上述股本变动使公司2021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被摊薄,如按照股本变动前总股本1,254,440,168股计算,2021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分别为0.61元、
8.18元;按照股本变动后总股本加权平均股数1,333,596,466股计算2021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57元、按照股本变动后总股本1,373,174,615股计算每股净资产为7.48元。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0 | 28,403,839 | 28,403,839 | 0 | 非公开发行股份 | 2021-10-25 |
乔晓辉 | 0 | 21,329,541 | 21,329,541 | 0 | 非公开发行股份 | 2021-10-25 |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0 | 14,219,694 | 14,219,694 | 0 | 非公开发行股份 | 2021-10-25 |
深圳国调招商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0,664,770 | 10,664,770 | 0 | 非公开发行股份 | 2021-10-25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0 | 6,505,510 | 6,505,510 | 0 | 非公开发行股份 | 2021-10-25 |
黑龙江振兴基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0 | 5,154,639 | 5,154,639 | 0 | 非公开发行股份 | 2021-10-25 |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0 | 5,154,639 | 5,154,639 | 0 | 非公开发行股份 | 2021-10-25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0 | 4,799,146 | 4,799,146 | 0 | 非公开发行股份 | 2021-10-25 |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0 | 4,621,400 | 4,621,400 | 0 | 非公开发行股份 | 2021-10-25 |
上海申创浦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3,554,923 | 3,554,923 | 0 | 非公开发行股份 | 2021-10-25 |
上海申创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3,554,923 | 3,554,923 | 0 | 非公开发行股份 | 2021-10-25 |
上海申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3,554,923 | 3,554,923 | 0 | 非公开发行股份 | 2021-10-25 |
富安商贸(江门)有限公司 | 0 | 3,554,923 | 3,554,923 | 0 | 非公开发行股份 | 2021-10-25 |
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 0 | 3,554,923 | 3,554,923 | 0 | 非公开发行股份 | 2021-10-25 |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06,654 | 106,654 | 0 | 非公开发行股份 | 2021-10-25 |
合计 | 0 | 118,734,447 | 118,734,447 | 0 | / | / |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普通股股票类 |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2021年4月9日 | 28.13元/股 | 118,734,447 | 2021年4月23日 | 118,734,447 | -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9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118,734,447股股份。上述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新增股份登记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限售股股票已于2021年10月25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85,757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76,516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0 | 626,736,450 | 45.64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0 | 48,484,330 | 3.53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石雯 | 3,713,674 | 28,994,365 | 2.11 | 0 | 无 | 0 | 未知 |
乔晓辉 | 28,926,489 | 28,926,489 | 2.11 | 0 | 无 | 0 | 未知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4,706,491 | 26,759,549 | 1.95 | 0 | 无 | 0 | 未知 |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14,219,694 | 14,219,694 | 1.04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0 | 13,057,198 | 0.95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 | -1,235,126 | 11,138,543 | 0.81 | 0 | 无 | 0 | 未知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1,730,203 | 10,934,804 | 0.80 | 0 | 无 | 0 | 未知 | |
深圳国调招商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664,770 | 10,664,770 | 0.78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626,736,450 | 人民币普通股 | 626,736,450 | |||||
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48,484,330 | 人民币普通股 | 48,484,330 | |||||
石雯 | 28,994,365 | 人民币普通股 | 28,994,365 | |||||
乔晓辉 | 28,926,489 | 人民币普通股 | 28,926,489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6,759,549 | 人民币普通股 | 26,759,549 | |||||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14,219,694 | 人民币普通股 | 14,219,694 | |||||
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13,057,198 | 人民币普通股 | 13,057,198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 | 11,138,543 | 人民币普通股 | 11,138,543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10,934,804 | 人民币普通股 | 10,934,804 | |||||
深圳国调招商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664,77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664,77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属于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未知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的名称 | 约定持股起始日期 | 约定持股终止日期 |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2021-4-23 | 不适用 |
深圳国调招商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1-4-23 | 不适用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新股约定持股期限的说明 |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调招商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成为公司前10名股东。 |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杨晓明 |
成立日期 | 1989年04月18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生物制品的批发;投资;生物制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仪器设备、塑料制品、玻璃用品及包装材料的销售。(市场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报告期末,中国生物下属武汉所持有卫光生物16,443,000股股份,持股比例7.25%。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刘敬桢 |
成立日期 | 1987年03月26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批发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材、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药(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05月12日);医药企业受托管理、资产重组;医药实业投资及咨询服务;举办医疗器械的展览展销;提供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
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天健审〔2022〕1-281号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坛生物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天坛生物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天坛生物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内销血液制品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一)、五(二)1及十三(一)。
天坛生物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国内血液制品的销售。2021年度,公司财务报表所示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4,112,155,621.36元,其中内销血液制品业务的收入为人民币4,040,882,269.66元,占营业收入的98.27%。
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
由于营业收入是天坛生物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天坛生物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
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 检查主要的经销协议、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 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分析波动原因;
(4) 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经销协议、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冷链运输单及客户验收回执等;
(5)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6) 以抽样方式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核对至出库单、冷链运输单、客户签收单等支持性文件,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 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8) 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退回记录,检查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
(9)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 商誉减值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八)及五(一)15。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天坛生物公司财务报表所示商誉账面余额为人民币127,934,229.03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27,934,229.03元。主要来自收购国药集团贵州血液制品有限公司形成商誉93,987,046.86元。
当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存在减值迹象时,以及每年年度终了,管理层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管理层将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算确定。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关键假设包括:详细预测期收入增长率、永续预测期增长率、毛利率、折现率等。
由于商誉金额重大,且商誉减值测试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商誉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商誉减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商誉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 复核管理层以前年度对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预测和实际经营结果,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3) 了解并评价管理层聘用的外部估值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4) 评价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使用方法的合理性和一致性;
(5) 评价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复核相关假设是否与总体经济环境、行业状况、经营情况、历史经验、经审批预算、会议纪要、管理层使用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其他假设等相符;
(6) 复核管理层对关键假设执行的敏感性分析,评价关键假设的变化对减值测试结果的影响,识别在选择关键假设时可能存在的管理层偏向的迹象;
(7) 测试管理层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算是否准确;
(8) 检查与商誉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天坛生物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天坛生物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天坛生物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天坛生物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天坛生物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天坛生物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振宇(项目合伙人)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楚福娟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329,747,727.82 | 1,748,117,098.62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017,479,885.80 | 683,259,619.50 | |
应收账款 | 9,809,077.60 | 12,327,693.43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0,349,378.89 | 20,035,961.28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2,268,153.18 | 16,930,201.96 | |
其中:应收利息 | 909,134.57 | 6,900,575.63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144,147,278.75 | 2,171,912,021.20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924,986.45 | 3,605,683.30 | |
流动资产合计 | 7,545,726,488.49 | 4,656,188,279.29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46,064,759.60 | 121,592,999.6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76,050,274.81 | 72,664,055.45 | |
固定资产 | 965,556,197.71 | 969,521,247.14 | |
在建工程 | 1,623,484,338.99 | 1,030,123,122.8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41,555,385.72 | ||
无形资产 | 370,988,581.61 | 252,443,635.19 | |
开发支出 | 330,082,791.46 | 141,233,016.92 | |
商誉 | 127,934,229.03 | 115,012,135.83 | |
长期待摊费用 | 32,376,886.41 | 32,842,196.6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7,011,449.18 | 63,111,531.8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50,800,949.01 | 86,319,470.39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031,905,843.53 | 2,884,863,411.78 | |
资产总计 | 11,577,632,332.02 | 7,541,051,691.0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00,125,277.78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27,912.00 | 919,738.85 | |
应付账款 | 73,374,745.75 | 44,936,875.42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15,306,722.44 | 200,662,719.41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5,983,632.85 | 22,239,567.22 | |
应交税费 | 108,359,444.41 | 85,527,407.36 | |
其他应付款 | 255,237,870.18 | 252,678,381.58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4,659,451.61 | 126,25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6,328,480.84 | 6,019,881.59 | |
流动负债合计 | 809,578,260.08 | 939,359,849.21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366,250,000.00 | 474,593,822.24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8,014,570.25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60,565.68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92,686,038.19 | 80,825,900.1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0,135,606.55 | 11,151,977.58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4,104,759.60 | 4,104,759.6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01,190,974.59 | 570,737,025.23 | |
负债合计 | 1,310,769,234.67 | 1,510,096,874.4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373,174,615.00 | 1,254,440,16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资本公积 | 3,067,275,565.07 | 274,621,868.42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04,205.00 | -104,205.00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53,615,778.62 | 250,560,863.22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3,358,067,053.84 | 2,738,427,405.75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052,028,807.53 | 4,517,946,100.39 | |
少数股东权益 | 2,214,834,289.82 | 1,513,008,716.2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266,863,097.35 | 6,030,954,816.6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1,577,632,332.02 | 7,541,051,691.07 |
公司负责人:付道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翼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振海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004,207,766.92 | 1,296,549,236.6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76,292.23 | 183,990.05 | |
其他应收款 | 150,547,968.22 | 9,943,315.22 | |
其中:应收利息 | 794,801.25 | 6,825,144.38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987,609.02 | 169,234,690.47 | |
流动资产合计 | 2,155,819,636.39 | 1,475,911,232.40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585,334,887.32 | 1,045,334,887.32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0,000,000.00 | 70,0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76,050,274.81 | 72,664,055.45 |
固定资产 | 10,604,187.13 | 13,006,502.19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1,588,275.76 | ||
无形资产 | 4,422,947.55 | 7,185,371.67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80,1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788,680,672.57 | 1,208,190,816.63 | |
资产总计 | 5,944,500,308.96 | 2,684,102,049.0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10,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4,351,657.54 | 3,018,490.89 | |
应交税费 | 3,499,668.30 | 4,666,080.73 | |
其他应付款 | 537,155,569.88 | 1,519,116.9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769,782.62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548,776,678.34 | 519,203,688.52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7,019,580.88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019,580.88 | ||
负债合计 | 555,796,259.22 | 519,203,688.5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373,174,615.00 | 1,254,440,16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336,691,462.48 | 124,851,912.79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53,615,778.62 | 250,560,863.22 | |
未分配利润 | 425,222,193.64 | 535,045,416.5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388,704,049.74 | 2,164,898,360.5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5,944,500,308.96 | 2,684,102,049.03 |
公司负责人:付道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翼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振海
合并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112,155,621.36 | 3,445,594,865.12 | |
其中:营业收入 | 4,112,155,621.36 | 3,445,594,865.12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873,224,577.09 | 2,366,125,940.46 | |
其中:营业成本 | 2,157,687,170.36 | 1,743,664,062.97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47,069,548.81 | 36,773,004.48 | |
销售费用 | 270,790,126.13 | 239,569,567.01 | |
管理费用 | 328,615,847.55 | 256,548,791.24 | |
研发费用 | 133,209,660.41 | 119,874,891.16 | |
财务费用 | -64,147,776.17 | -30,304,376.40 | |
其中:利息费用 | 3,089,366.29 | 2,983,888.95 | |
利息收入 | 68,918,298.54 | 34,706,409.90 | |
加:其他收益 | 9,847,508.28 | 24,334,022.43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000,000.00 | 1,153,072.99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237,907.16 | 613,684.33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5,145,675.87 | -916,806.05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11,839.60 | -116,005.36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244,906,809.12 | 1,104,536,893.00 | |
加:营业外收入 | 634,249.82 | 5,045,747.57 | |
减:营业外支出 | 4,523,396.09 | 4,710,304.91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241,017,662.85 | 1,104,872,335.66 | |
减:所得税费用 | 172,203,844.45 | 161,795,743.67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68,813,818.40 | 943,076,591.99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68,813,818.40 | 943,076,591.99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60,012,024.99 | 639,006,857.10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308,801,793.41 | 304,069,734.89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978,388.82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763,786.71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763,786.71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6,947.00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770,733.71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214,602.11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068,813,818.40 | 947,054,980.81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760,012,024.99 | 641,770,643.81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08,801,793.41 | 305,284,337.00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7 | 0.51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7 | 0.51 |
司负责人:付道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翼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振海
母公司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3,114,392.23 | 10,302,285.10 | |
减:营业成本 | 3,809,955.11 | 2,150,670.86 | |
税金及附加 | 2,518,091.34 | 2,646,578.45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91,080,758.95 | 77,860,429.85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28,541,775.98 | -19,822,844.69 | |
其中:利息费用 | 13,437,040.25 | 8,948,700.00 | |
利息收入 | 42,065,489.99 | 28,798,990.63 | |
加:其他收益 | 315,795.98 | 556,024.1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6,005,000.00 | 70,623,072.99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9,683.16 | 270,420.4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0,548,475.63 | 18,916,968.16 | |
加:营业外收入 | 2,080.00 | 3,00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1,401.59 | 3,558.57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0,549,154.04 | 18,916,409.59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0,549,154.04 | 18,916,409.59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0,549,154.04 | 18,916,409.59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0,549,154.04 | 18,916,409.59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付道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翼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振海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718,598,229.58 | 3,233,296,450.21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93.90 | 71,630.7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1,713,482.31 | 123,628,045.6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70,311,805.79 | 3,356,996,126.5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314,353,462.69 | 1,296,764,620.20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76,131,168.19 | 729,134,653.6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86,746,415.46 | 363,126,423.9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2,730,564.45 | 265,860,824.9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89,961,610.79 | 2,654,886,522.7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0,350,195.00 | 702,109,603.8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988,388.82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153,072.9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8,511,447.60 | 609,811.54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0,622.61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672,070.21 | 5,751,273.3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31,697,351.65 | 608,905,847.8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0,000,000.00 | 15,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29,494,161.89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2,444,079.36 | 2,313,337.5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93,635,592.90 | 626,219,185.3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84,963,522.69 | -620,467,912.0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332,581,126.18 | 1,5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600,000.00 | 1,5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0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32,581,126.18 | 401,5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26,25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91,924,994.52 | 143,443,351.45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28,081,830.81 | 50,558,568.06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034,996.83 | 3,891,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58,209,991.35 | 147,334,351.4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74,371,134.83 | 254,165,648.5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1,044.83 | -217,586.66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569,746,762.31 | 335,589,753.6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47,404,665.94 | 1,411,814,912.2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317,151,428.25 | 1,747,404,665.94 |
公司负责人:付道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翼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振海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0,784,488.89 | 45,405,609.2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0,784,488.89 | 45,405,609.2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8,185,499.99 | 58,779,928.6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350,943.04 | 2,650,424.1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024,459.93 | 16,218,923.2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6,560,902.96 | 77,649,276.0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776,414.07 | -32,243,666.7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80,021,234.88 | 113,926,018.8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9,000,000.00 | 38,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9,021,234.88 | 151,926,018.8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327,653.05 | 1,697,647.9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570,000,000.00 | 15,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16,300,000.00 | 181,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789,627,653.05 | 197,697,647.9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70,606,418.17 | -45,771,629.0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331,981,126.18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55,000,000.00 | 883,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86,981,126.18 | 883,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29,000,000.00 | 373,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50,162,824.00 | 71,670,708.42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650,550.8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84,813,374.80 | 444,670,708.4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02,167,751.38 | 438,329,291.5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04,215,080.86 | 360,313,995.7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96,422,847.78 | 936,108,852.0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92,207,766.92 | 1,296,422,847.78 |
公司负责人:付道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翼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振海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254,440,168.00 | 274,621,868.42 | -104,205.00 | 250,560,863.22 | 2,738,427,405.75 | 4,517,946,100.39 | 1,513,008,716.24 | 6,030,954,816.6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54,440,168.00 | 274,621,868.42 | -104,205.00 | 250,560,863.22 | 2,738,427,405.75 | 4,517,946,100.39 | 1,513,008,716.24 | 6,030,954,816.6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8,734,447.00 | 2,792,653,696.65 | 3,054,915.40 | 619,639,648.09 | 3,534,082,707.14 | 701,825,573.58 | 4,235,908,280.7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60,012,024.99 | 760,012,024.99 | 308,801,793.41 | 1,068,813,818.4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18,734,447.00 | 2,792,653,696.65 | 2,911,388,143.65 | 421,105,610.98 | 3,332,493,754.6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18,734,447.00 | 3,211,839,549.69 | 3,330,573,996.69 | 600,000.00 | 3,331,173,996.69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419,185,853.04 | -419,185,853.04 | 420,505,610.98 | 1,319,757.94 | |||||||||||
(三)利润分配 | 3,054,915.40 | -140,372,376.90 | -137,317,461.50 | -28,081,830.81 | -165,399,292.3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054,915.40 | -3,054,915.4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37,317,461.50 | -137,317,461.50 | -28,081,830.81 | -165,399,292.31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73,174,615.00 | 3,067,275,565.07 | -104,205.00 | 253,615,778.62 | 3,358,067,053.84 | 8,052,028,807.53 | 2,214,834,289.82 | 10,266,863,097.35 |
项目 | 2020年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045,366,807.00 | 274,621,868.42 | -97,258.00 | 248,669,222.26 | 2,370,336,825.32 | 3,938,897,465.00 | 1,238,464,947.30 | 5,177,362,412.3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45,366,807.00 | 274,621,868.42 | -97,258.00 | 248,669,222.26 | 2,370,336,825.32 | 3,938,897,465.00 | 1,238,464,947.30 | 5,177,362,412.3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9,073,361.00 | -6,947.00 | 1,891,640.96 | 368,090,580.43 | 579,048,635.39 | 274,543,768.94 | 853,592,404.3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763,786.71 | 639,006,857.10 | 641,770,643.81 | 305,284,337.00 | 947,054,980.8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500,000.00 | 1,50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500,000.00 | 1,5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891,640.96 | -64,613,649.38 | -62,722,008.42 | -32,240,568.06 | -94,962,576.4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891,640.96 | -1,891,640.96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2,722,008.42 | -62,722,008.42 | -32,240,568.06 | -94,962,576.48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09,073,361.00 | -2,770,733.71 | -206,302,627.29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2,770,733.71 | 2,770,733.71 | |||||||||||||
6.其他 | 209,073,361.00 | -209,073,361.00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54,440,168.00 | 274,621,868.42 | -104,205.00 | 250,560,863.22 | 2,738,427,405.75 | 4,517,946,100.39 | 1,513,008,716.24 | 6,030,954,816.63 |
公司负责人:付道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翼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振海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254,440,168.00 | 124,851,912.79 | 250,560,863.22 | 535,045,416.50 | 2,164,898,360.5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54,440,168.00 | 124,851,912.79 | 250,560,863.22 | 535,045,416.50 | 2,164,898,360.5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8,734,447.00 | 3,211,839,549.69 | 3,054,915.40 | -109,823,222.86 | 3,223,805,689.2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0,549,154.04 | 30,549,154.0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18,734,447.00 | 3,211,839,549.69 | 3,330,573,996.6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18,734,447.00 | 3,211,839,549.69 | 3,330,573,996.69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054,915.40 | -140,372,376.90 | -137,317,461.5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054,915.40 | -3,054,915.4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37,317,461.50 | -137,317,461.5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73,174,615.00 | 3,336,691,462.48 | 253,615,778.62 | 425,222,193.64 | 5,388,704,049.74 |
项目 | 2020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045,366,807.00 | 124,851,912.79 | 248,669,222.26 | 789,816,017.29 | 2,208,703,959.3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45,366,807.00 | 124,851,912.79 | 248,669,222.26 | 789,816,017.29 | 2,208,703,959.3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9,073,361.00 | 1,891,640.96 | -254,770,600.79 | -43,805,598.8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8,916,409.59 | 18,916,409.5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891,640.96 | -64,613,649.38 | -62,722,008.42 |
1.提取盈余公积 | 1,891,640.96 | -1,891,640.96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2,722,008.42 | -62,722,008.42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09,073,361.00 | -209,073,361.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209,073,361.00 | -209,073,361.00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54,440,168.00 | 124,851,912.79 | 250,560,863.22 | 535,045,416.50 | 2,164,898,360.51 |
公司负责人:付道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翼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振海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由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发起设立,于1998年5月18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北京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600069802M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373,174,615.00元,股份总数1,373,174,615股(每股面值1元),均为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份。公司股票已于1998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公司属医药制造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血液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有:人血白蛋白、静注人免疫球蛋白、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冻干静注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人凝血酶原复合物等血液制品。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2年4月22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蓉生)、国药集团武汉血液制品有限公司、国药集团上海血液制品有限公司、兰州兰生血液制品有限公司和山阴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等74家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
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 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 金融工具减值
(1) 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 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组合 | 股利分红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组合 | 利息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关联往来组合[注] | 款项性质 | |
其他应收款——押金、备用金组合 |
[注]关联往来组合系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
(3) 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1)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关联往来组合 |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
2)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5 |
1-2年 | 20 |
2-3年 | 50 |
3-4年 | 60 |
4-5年 | 80 |
5年以上 | 100 |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 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0.金融工具。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0.金融工具。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0.金融工具。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 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0.金融工具。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相反,本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本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贷记“合同资产”。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 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
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 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 合并财务报表
1)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
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1.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2.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30 | 5.00 | 9.50-3.17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5 | 5.00 | 19.00-6.33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10-12 | 5.00 | 9.50-7.92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5.00 | 31.67-9.50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00 | 19.00-9.5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00 | 19.00-9.50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 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 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公司采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 自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计提折旧。公司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公司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 无形资产包括软件、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及特许权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 目 | 摊销年限(年) |
软件 | 5-10 |
土地使用权 | 20、50 |
专利权 | 20 |
非专利技术 | 10 |
商标 | 10 |
特许权 | 10-20 |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
结合公司及行业特点,在实际操作中,研究阶段的支出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参照下列标准进行区分:(1) 在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临床试验批件》之前(含取得《临床试验批件》之时点)所从事的工作为研究阶段,该阶段所发生的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2) 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临床试验批件》之后至获得新药证书之前,该阶段所发生的支出管理层根据上述五项条件进行判断并出具专项报告,如同时满足上述五项条件,该阶段所从事的工作为开发阶段,所发生的支出在符合开发阶段资本化的条件时予以资本化;如无法同时满足上述五项条件,则将该期临床试验期间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确实无法区分应归属于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临床试验批件》之前或之后发生的支出,则将其发生的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3) 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临床试验批件》之后至获得新药证书之前,会进行若干期临床试验。管理层在每一期临床试验开展之前根据上述五项条件对单项项目进行判断,如无法同时满足上述五项条件,则将该期临床试验期间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如同时满足上述五项条件,在每一临床试验期间发生的研发支出予以资本化;若临床试验失败,则将归集的费用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4) 获得新药证书后,开发阶段发生的资本化支出转为无形资产。若无法取得新药证书的,则将归集的费用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
品之前,如果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企业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则企业应当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熟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的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 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 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 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 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 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 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 收入计量原则
(1) 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主要销售血液制品,按地区分类分为内销、外销,均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内销收入在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运送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并由客户确认接受、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外销收入在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出口报关单,已收取货款或取得了收款权力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 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 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
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 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 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 企业合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42(3)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
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恢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 租赁负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公司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选择追溯调整并不重述比较数据 | 董事会审批 | 详见下方其他说明部分 |
其他说明
1.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以下称首次执行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1)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2) 对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执行新租赁准则与原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具体处理如下: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按照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准则的账面价值(采用首次执行日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
在首次执行日,公司按照本财务报表附注三(十八)的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项 目 | 资产负债表 | ||
2020年12月31日 | 新租赁准则 调整影响 | 2021年1月1日 | |
预付账款 | 20,035,961.28 | -675,000.00 | 19,360,961.28 |
其他应收款 | 16,930,201.96 | -2,200,000.00 | 14,730,201.96 |
其他流动资产 | 3,605,683.30 | -97,500.00 | 3,508,183.30 |
使用权资产 | 51,863,739.98 | 51,863,739.98 | |
长期待摊费用 | 32,842,196.62 | -4,734,239.69 | 28,107,956.9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6,250,000.00 | 15,348,538.18 | 141,598,538.18 |
租赁负债 | 28,808,462.11 | 28,808,462.11 |
(3)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低价值资产经营租赁合同,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
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4)对公司作为出租人的租赁合同,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公司自2021年1月26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 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规定,按该规定对母公司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项 目 | 资产负债表 | ||
2020年12月31日 | 调整金额 | 2021年1月1日 | |
其他应收款 | 9,943,315.22 | 169,000,000.00 | 178,943,315.22 |
其他流动资产 | 169,234,690.47 | -169,000,000.00 | 234,690.47 |
短期借款 | 510,000,000.00 | -510,0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1,519,116.90 | 510,000,000.00 | 511,519,116.90 |
4.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将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其中,对2020年利润表的相关影响如下:
项 目 | 2020年利润表 |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
营业成本 | 1,734,063,887.83 | 9,600,175.14 | 1,743,664,062.97 |
销售费用 | 249,169,742.15 | -9,600,175.14 | 239,569,567.01 |
对2020年现金流量表的相关影响如下:
项 目 | 2020年现金流量表 |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287,641,427.50 | 9,123,192.70 | 1,296,764,620.2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4,984,017.66 | -9,123,192.70 | 265,860,825.0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748,117,098.62 | 1,748,117,098.62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683,259,619.50 | 683,259,619.50 | |
应收账款 | 12,327,693.43 | 12,327,693.43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0,035,961.28 | 19,360,961.28 | -675,000.00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6,930,201.96 | 14,730,201.96 | -2,200,000.00 |
其中:应收利息 | 6,900,575.63 | 6,900,575.63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171,912,021.20 | 2,171,912,021.20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605,683.30 | 3,508,183.30 | -97,500.00 |
流动资产合计 | 4,656,188,279.29 | 4,653,215,779.29 | -2,972,500.00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21,592,999.60 | 121,592,999.6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72,664,055.45 | 72,664,055.45 | |
固定资产 | 969,521,247.14 | 969,521,247.14 | |
在建工程 | 1,030,123,122.83 | 1,030,123,122.8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51,863,739.98 | 51,863,739.98 | |
无形资产 | 252,443,635.19 | 252,443,635.19 | |
开发支出 | 141,233,016.92 | 141,233,016.92 | |
商誉 | 115,012,135.83 | 115,012,135.83 | |
长期待摊费用 | 32,842,196.62 | 28,107,956.93 | -4,734,239.6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3,111,531.81 | 63,111,531.8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6,319,470.39 | 86,319,470.39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884,863,411.78 | 2,931,992,912.07 | 47,129,500.29 |
资产总计 | 7,541,051,691.07 | 7,585,208,691.36 | 44,157,000.29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00,125,277.78 | 200,125,277.78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919,738.85 | 919,738.85 | |
应付账款 | 44,936,875.42 | 44,936,875.42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00,662,719.41 | 200,662,719.41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2,239,567.22 | 22,239,567.22 | |
应交税费 | 85,527,407.36 | 85,527,407.36 | |
其他应付款 | 252,678,381.58 | 252,678,381.58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6,250,000.00 | 141,598,538.18 | 15,348,538.18 |
其他流动负债 | 6,019,881.59 | 6,019,881.59 | |
流动负债合计 | 939,359,849.21 | 954,708,387.39 | 15,348,538.18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474,593,822.24 | 474,593,822.24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8,808,462.11 | 28,808,462.11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60,565.68 | 60,565.68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80,825,900.13 | 80,825,900.1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1,151,977.58 | 11,151,977.58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4,104,759.60 | 4,104,759.6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70,737,025.23 | 599,545,487.34 | 28,808,462.11 |
负债合计 | 1,510,096,874.44 | 1,554,253,874.73 | 44,157,000.29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254,440,168.00 | 1,254,440,16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74,621,868.42 | 274,621,868.42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04,205.00 | -104,205.00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50,560,863.22 | 250,560,863.22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738,427,405.75 | 2,738,427,405.75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517,946,100.39 | 4,517,946,100.39 | |
少数股东权益 | 1,513,008,716.24 | 1,513,008,716.2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030,954,816.63 | 6,030,954,816.6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7,541,051,691.07 | 7,585,208,691.36 | 44,157,000.29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296,549,236.66 | 1,296,549,236.6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83,990.05 | 183,990.05 | |
其他应收款 | 9,943,315.22 | 178,943,315.22 | |
其中:应收利息 | 6,825,144.38 | 6,825,144.38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69,234,690.47 | 234,690.47 | |
流动资产合计 | 1,475,911,232.40 | 1,475,911,232.40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045,334,887.32 | 1,045,334,887.32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0,000,000.00 | 70,0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72,664,055.45 | 72,664,055.45 | |
固定资产 | 13,006,502.19 | 13,006,502.19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5,465,169.46 | 15,465,169.46 | |
无形资产 | 7,185,371.67 | 7,185,371.67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08,190,816.63 | 1,223,655,986.09 | 15,465,169.46 |
资产总计 | 2,684,102,049.03 | 2,699,567,218.49 | 15,465,169.46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10,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3,018,490.89 | 3,018,490.89 | |
应交税费 | 4,666,080.73 | 4,666,080.73 | |
其他应付款 | 1,519,116.90 | 511,519,116.9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675,805.95 | 4,675,805.95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519,203,688.52 | 523,879,494.47 | 4,675,805.95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0,789,363.51 | 10,789,363.51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789,363.51 | 10,789,363.51 | |
负债合计 | 519,203,688.52 | 534,668,857.98 | 15,465,169.46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254,440,168.00 | 1,254,440,16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24,851,912.79 | 124,851,912.79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50,560,863.22 | 250,560,863.22 | |
未分配利润 | 535,045,416.50 | 535,045,416.50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164,898,360.51 | 2,164,898,360.5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684,102,049.03 | 2,699,567,218.49 | 15,465,169.46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12月,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为“新租赁准则”),按照要求,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衔接规定,公司选择追溯调整并不重述比较数据。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简易计征方式下按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 1%、3%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6%、13% |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5%、1%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0%、25%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1.5%、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成都蓉生 | 15% |
兰州兰生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15% |
国药集团贵州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15% |
国药集团武汉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15% |
国药集团上海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15% |
高县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 |
都江堰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 |
金堂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 |
南江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 |
仁寿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 |
什邡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 |
通江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 |
中江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 |
渠县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 |
安岳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 |
南部县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 |
蓬溪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 |
富顺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 |
忻州天坛生物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 |
山阴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 |
浑源天坛生物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20% |
贵溪市中泰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 |
分宜县中泰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 |
定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 |
高台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 | 20% |
泾川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 | 20% |
靖远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 | 20% |
临洮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 | 20% |
秦安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 |
宁夏青铜峡兰生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20% |
永昌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 | 20% |
中宁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 | 20% |
镇原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 | 20% |
民乐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 | 20% |
甘谷兰生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20% |
景泰兰生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20% |
康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 |
石首武生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20% |
郧西武生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20% |
老河口市武生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20% |
临高武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 |
钟祥武生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20% |
武生松滋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20% |
巴东武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 |
武穴武生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20% |
湖南君山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20% |
竹山武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 |
开阳县上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 |
宜春市上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 |
常熟市白茆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 | 20% |
上饶县上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 |
石城县上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 |
上杭县上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 |
滨海县上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 增值税
本公司子公司成都蓉生及其下属控股血液制品公司及单采血浆公司属于“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所列的一般纳税人(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根据财税〔2014〕57号、财税〔2009〕9号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增值税征收率由6%调整为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0〕13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税〔2020〕24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其中,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项目,按简易办法适用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2. 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子公司成都蓉生系经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依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20年9月获得证书编号为GR202051001200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成都蓉生适用15%的优惠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成都蓉生控股子公司国药集团贵州血液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血制)、兰州兰生血液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血制)均属于中国西部地区的企业,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的规定,贵州血制、兰州血制适用15%的优惠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贵州血制于2021年11月获得证书编号为GR20215200023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贵州血制2021-2023年适用15%的优惠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兰州血制于2019年11月获得证书编号为GR201962000164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兰州
血制2019-2021年适用15%的优惠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成都蓉生控股子公司国药集团武汉血液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血制)系经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依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21年11月获得证书编号为GR20214200021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武汉血制适用15%的优惠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成都蓉生控股子公司国药集团上海血液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血制)系经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依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19年10月获得证书编号为GR201931000048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上海血制适用15%的优惠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等规定,对于小微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12号)的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适用单位如上表列示。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5,159,831.62 | 5,588,235.81 |
银行存款 | 4,323,991,596.63 | 1,741,942,819.01 |
其他货币资金 | 596,299.57 | 586,043.80 |
合计 | 4,329,747,727.82 | 1,748,117,098.62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银行存款中有1,012,000,000.00元为定期存款,使用受到限制。
其他货币资金期末余额596,299.57元为履约保证金,使用受到限制。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797,413,480.80 | 516,558,585.50 |
商业承兑票据 | 220,066,405.00 | 166,701,034.00 |
合计 | 1,017,479,885.80 | 683,259,619.5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69,471,489.61 | |
商业承兑票据 | 1,640,800.00 | |
合计 | 71,112,289.61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17,479,885.80 | 100.00 | 1,017,479,885.80 | 683,259,619.50 | 100.00 | 683,259,619.50 | |||||
其中: | |||||||||||
票据类型 | |||||||||||
银行承兑票据 | 797,413,480.80 | 78.37 | 797,413,480.80 | 516,558,585.50 | 75.60 | 516,558,585.50 | |||||
商业承兑票据 | 220,066,405.00 | 21.63 | 220,066,405.00 | 166,701,034.00 | 24.40 | 166,701,034.00 | |||||
合计 | 1,017,479,885.80 | / | / | 1,017,479,885.80 | 683,259,619.50 | / | / | 683,259,619.5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票据类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票据 | 797,413,480.80 | ||
商业承兑票据 | 220,066,405.00 | ||
合计 | 1,017,479,885.8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0,325,344.90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0,325,344.9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0,325,344.90 | 100.00 | 516,267.30 | 5.00 | 9,809,077.60 | 12,976,519.42 | 100.00 | 648,825.99 | 5.00 | 12,327,693.43 |
合计 | 10,325,344.90 | / | 516,267.30 | / | 9,809,077.60 | 12,976,519.42 | / | 648,825.99 | / | 12,327,693.4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325,344.90 | 516,267.30 | 5.00 |
合计 | 10,325,344.90 | 516,267.30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见第十节五、10。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48,825.99 | -132,558.69 | 516,267.30 | |||
合计 | 648,825.99 | -132,558.69 | 516,267.3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兰州大学第二医院 | 4,916,472.00 | 47.62 | 245,823.60 |
兰州大学第一医院 | 1,190,644.00 | 11.53 | 59,532.20 |
华东医院 | 995,100.00 | 9.64 | 49,755.00 |
甘肃省人民医院 | 811,273.00 | 7.86 | 40,563.65 |
北京市华生医药生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650,000.00 | 6.30 | 32,500.00 |
合计 | 8,563,489.00 | 82.95 | 428,174.45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9,670,578.02 | 96.57 | 18,844,625.47 | 97.19 |
1至2年 | 462,490.87 | 2.27 | 497,457.61 | 2.57 |
2至3年 | 199,533.80 | 0.98 | 9,904.20 | 0.05 |
3年以上 | 36,845.00 | 0.18 | 36,597.00 | 0.19 |
合计 | 20,369,447.69 | 100.00 | 19,388,584.28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成都贝康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7,896,600.00 | 38.77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 3,475,207.79 | 17.06 |
旭化成生物工程(上海)有限公司 | 3,019,021.00 | 14.82 |
莘县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1,330,812.78 | 6.53 |
成都中石油昆仑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4.91 |
合计 | 16,721,641.57 | 82.09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909,134.57 | 6,900,575.63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1,359,018.61 | 7,829,626.33 |
合计 | 22,268,153.18 | 14,730,201.9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
委托贷款 | ||
债券投资 | ||
通知存款 | 909,134.57 | 6,900,575.63 |
合计 | 909,134.57 | 6,900,575.63 |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21,642,211.76 |
1至2年 | 50,609.30 |
2至3年 | 913,688.02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869,400.56 |
4至5年 | 1,392,000.00 |
5年以上 | 2,216,113.05 |
合计 | 27,084,022.69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往来款 | 23,112,934.49 | 7,917,914.66 |
押金备用金 | 3,971,088.20 | 4,258,695.70 |
合计 | 27,084,022.69 | 12,176,610.36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161,748.98 | 67,860.00 | 4,117,375.05 | 4,346,984.03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161,748.98 | 161,748.98 | ||
--转入第三阶段 | -67,860.00 | 67,860.00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899,993.71 | -161,748.98 | 639,775.32 | 1,378,020.05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899,993.71 | 4,825,010.37 | 5,725,004.08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4,346,984.03 | 1,378,020.05 | 5,725,004.08 | |||
合计 | 4,346,984.03 | 1,378,020.05 | 5,725,004.0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其他 | 11,743,731.11 | 1年以内 | 43.36 | 587,186.56 |
北京国药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往来 | 3,558,623.13 | 1年以内 | 13.14 | 177,931.16 |
靖远县经济合作局 | 保证金 | 2,600,000.00 | 1年以内 | 9.60 | 130,000.00 |
自贡晨光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 保证金 | 850,000.00 | 4-5年 | 3.14 | 850,000.00 |
武冈市国土资源局 | 单位往来 | 708,922.00 | 5年以上 | 2.62 | 708,922.00 |
合计 | / | 19,461,276.24 | / | 71.86 | 2,454,039.72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国药中生血液制品总部及产业基地项目(永安血制项目) | 11,743,731.11 | 1年以内 | 根据《投资合作协议》,预计2022年收取11,743,731.11元款项 |
其他说明无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924,365,622.06 | 866,524.33 | 923,499,097.73 | 840,976,055.77 | 526,823.41 | 840,449,232.36 |
在产品 | 1,066,124,871.25 | 1,066,124,871.25 | 1,087,371,043.42 | 1,087,371,043.42 | ||
库存商品 | 140,078,871.29 | 996.60 | 140,077,874.69 | 242,258,605.58 | 242,258,605.58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发出商品 | 14,445,435.08 | 14,445,435.08 | 1,833,139.84 | 1,833,139.84 | ||
合计 | 2,145,014,799.68 | 867,520.93 | 2,144,147,278.75 | 2,172,438,844.61 | 526,823.41 | 2,171,912,021.20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526,823.41 | 865,586.96 | 525,886.04 | 866,524.33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996.60 | 996.60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526,823.41 | 866,583.56 | 525,886.04 | 867,520.93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项 目 |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 本期转回 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本期转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原材料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本期已将当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报废,导致存货跌价准备转销 | |
库存商品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摊费用 | 65,529.87 | |
预缴增值税及待抵扣进项税 | 987,983.08 | 405,869.54 |
预缴所得税 | 937,003.37 | 3,022,067.85 |
其他 | 14,716.04 | |
合计 | 1,924,986.45 | 3,508,183.30 |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国药中生(上海)生物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0,000.00 | 70,000,000.00 |
聊城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15,200,000.00 | 15,200,000.00 |
莘县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8,000,000.00 | 28,000,000.00 |
浑源天坛生物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5,208,240.00 | |
十堰市郧阳区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320,000.00 | |
广西冠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2,864,759.60 | 2,864,759.60 |
合计 | 146,064,759.60 | 121,592,999.60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的原因公司对聊城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莘县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不具有控制或者重大影响,持有股权目的为获取血浆,非频繁交易获利,故公司将非交易性股权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公司对国药中生(上海)生物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西冠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不具有控制或者重大影响,持有股权目的非频繁交易获利,故公司将非交易性股权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2、本期终止确认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项 目 | 终止确认时公允价值 | 终止确认时 累计利得和损失 | 处置原因 |
浑源天坛生物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5,208,24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十堰市郧阳区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320,0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小 计 | 5,528,240.00 |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0,139,817.27 | 70,069,619.31 | 120,209,436.5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440,777.76 | 4,130,172.41 | 19,570,950.17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15,440,777.76 | 4,130,172.41 | 19,570,950.17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65,580,595.03 | 74,199,791.72 | 139,780,386.75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8,575,103.78 | 18,950,345.57 | 47,525,449.3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742,151.32 | 3,442,579.49 | 16,184,730.81 | |
(1)计提或摊销 | 1,883,016.55 | 1,926,938.56 | 3,809,955.11 | |
(2)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转入 | 10,859,134.77 | 1,515,640.93 | 12,374,775.7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41,317,255.10 | 22,392,925.06 | 63,710,180.16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9,931.78 | 19,931.7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9,931.78 | 19,931.78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4,243,408.15 | 51,806,866.66 | 76,050,274.8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1,544,781.71 | 51,119,273.74 | 72,664,055.45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965,555,165.83 | 967,163,052.71 |
固定资产清理 | 1,031.88 | 2,358,194.43 |
合计 | 965,556,197.71 | 969,521,247.1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 | 电子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1.期初余额 | 949,519,853.06 | 1,065,059,561.99 | 55,813,599.01 | 12,034,144.02 | 27,639,250.26 | 17,264,022.16 | 2,127,330,430.50 |
2.本期增加金额 | 36,720,955.80 | 86,223,982.88 | 7,191,954.94 | 5,700,572.54 | 10,102,113.66 | 1,316,119.00 | 147,255,698.82 |
(1)购置 | 918,842.02 | 76,553,567.79 | 3,878,891.86 | 2,161,683.07 | 8,052,111.38 | 840,494.00 | 92,405,590.12 |
(2)在建工程转入 | 22,899,071.89 | 2,639,266.56 | 2,850,007.31 | 1,121,789.29 | 376,670.00 | 29,886,805.05 | |
(3)企业合并增加 | 12,903,041.89 | 7,031,148.53 | 3,313,063.08 | 688,882.16 | 928,212.99 | 98,955.00 | 24,963,303.65 |
3.本期减少金额 | 23,013,443.73 | 9,025,886.40 | 2,361,986.77 | 550,239.12 | 3,313,580.54 | 160,818.54 | 38,425,955.10 |
(1)处置或报废 | 7,572,665.97 | 9,025,886.40 | 2,361,986.77 | 550,239.12 | 3,313,580.54 | 160,818.54 | 22,985,177.34 |
(2)转出到投资性房地产 | 15,440,777.76 | 15,440,777.76 | |||||
4.期末余额 | 963,227,365.13 | 1,142,257,658.47 | 60,643,567.18 | 17,184,477.44 | 34,427,783.38 | 18,419,322.62 | 2,236,160,174.2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47,870,069.24 | 744,180,205.11 | 28,946,066.26 | 8,077,042.03 | 17,845,377.94 | 11,760,510.17 | 1,158,679,270.75 |
2.本期增加金额 | 45,496,895.22 | 63,376,553.35 | 6,776,760.54 | 1,558,714.08 | 3,821,501.79 | 786,181.53 | 121,816,606.51 |
(1)计提 | 43,818,270.57 | 60,137,290.25 | 4,876,162.74 | 1,257,957.53 | 3,243,008.72 | 767,011.31 | 114,099,701.12 |
(2)企业合并增加 | 1,678,624.65 | 3,239,263.10 | 1,900,597.80 | 300,756.55 | 578,493.07 | 19,170.22 | 7,716,905.39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139,975.47 | 8,271,622.18 | 2,217,148.47 | 524,475.78 | 3,225,179.55 | 154,043.43 | 25,532,444.88 |
(1)处置或报废 | 280,840.70 | 8,271,622.18 | 2,217,148.47 | 524,475.78 | 3,225,179.55 | 154,043.43 | 14,673,310.11 |
(2)转出到投资性房地产 | 10,859,134.77 | 10,859,134.77 | |||||
4.期末余额 | 382,226,988.99 | 799,285,136.28 | 33,505,678.33 | 9,111,280.33 | 18,441,700.18 | 12,392,648.27 | 1,254,963,432.38 |
三、减值准备 |
1.期初余额 | 200,000.00 | 1,287,657.01 | 450.03 | 1,488,107.0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529.69 | 14,051,459.97 | 108,539.47 | 22,187.61 | 97,740.20 | 15,162.53 | 14,306,619.47 |
(1)计提 | 11,529.69 | 14,036,584.97 | 108,539.47 | 22,187.61 | 85,088.04 | 15,162.53 | 14,279,092.31 |
(2)企业合并增加 | 14,875.00 | 12,652.16 | 27,527.1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40,498.34 | 12,652.16 | 153,150.50 | ||||
(1)处置或报废 | 140,498.34 | 12,652.16 | 153,150.50 | ||||
4.期末余额 | 211,529.69 | 15,198,618.64 | 108,539.47 | 22,637.64 | 85,088.04 | 15,162.53 | 15,641,576.01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80,788,846.45 | 327,773,903.55 | 27,029,349.38 | 8,050,559.47 | 15,900,995.16 | 6,011,511.82 | 965,555,165.83 |
2.期初账面价值 | 601,449,783.82 | 319,591,699.87 | 26,867,532.75 | 3,956,651.96 | 9,793,872.32 | 5,503,511.99 | 967,163,052.71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仁寿浆站采浆大楼 | 13,637,287.44 | 正在办理中 |
山阴浆站采浆大楼 | 1,653,446.60 | 正在办理中 |
富顺浆站采浆大楼 | 13,817,487.43 | 正在办理中 |
武汉血制酒精站 | 311,642.14 | 正在办理中 |
合 计 | 29,419,863.6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屋及建筑物 | 2,348,488.85 | |
机器设备 | 26.21 | 9,705.58 |
运输工具 | 1,005.67 | |
合计 | 1,031.88 | 2,358,194.43 |
其他说明:
无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623,484,338.99 | 1,030,123,122.83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1,623,484,338.99 | 1,030,123,122.8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成都蓉生永安血制项目 | 965,176,063.22 | 965,176,063.22 | 849,946,959.86 | 849,946,959.86 | ||
上海血制云南产业化基地项目 | 497,729,693.97 | 497,729,693.97 | 166,800,644.08 | 166,800,644.08 | ||
成都蓉生重组凝血因子生产车间项目 | 119,479,965.64 | 119,479,965.64 | 794,600.00 | 794,600.00 | ||
兰州血制血液制品生产基地项目 | 2,279,269.90 | 2,279,269.90 | ||||
武汉血制酒精循环利用工程项目 | 4,843,864.52 | 4,843,864.52 | 566,864.52 | 566,864.52 | ||
浆站建设项目 | 33,975,481.74 | 33,975,481.74 | 12,014,054.37 | 12,014,054.37 | ||
合计 | 1,623,484,338.99 | 1,623,484,338.99 | 1,030,123,122.83 | 1,030,123,122.83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成都蓉生永安血制项目 | 1,437,833,996.96 | 849,946,959.86 | 118,555,689.96 | 3,326,586.60 | 965,176,063.22 | 74.81 | 75.00 | -82,190.39 | -14,380,087.07 | 4.86 | 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 | |
成都蓉生重组凝血因子生产车间项目 | 496,144,100.00 | 794,600.00 | 118,685,365.64 | 119,479,965.64 | 24.08 | 24.00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
上海血制云南产业化基地项目 | 1,612,447,202.62 | 166,800,644.08 | 330,929,049.89 | 497,729,693.97 | 30.87 | 31.00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
兰州血制血液制品生产基地项目 | 1,314,783,200.00 | 2,279,269.90 | 2,279,269.90 | 0.17 | 0.17 | 自有资金、募资资金 | ||||||
石首浆站综合工程项目 | 25,498,800.00 | 5,120,938.71 | 17,481,959.49 | 16,249,398.20 | 5,103,500.00 | 1,250,000.00 | 88.64 | 89.00 | 自有资金 | |||
永昌浆站办公楼改造项目 | 5,509,361.17 | 4,512,348.50 | 997,012.67 | 5,509,361.17 | 1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4,892,216,660.75 | 1,027,175,491.15 | 588,928,347.55 | 25,085,345.97 | 5,103,500.00 | 1,585,914,992.73 | / | / | -82,190.39 | -14,380,087.07 | / | / |
[注]公司利息资本化金额为项目借款利息支出扣减借款产生的利息收入和财政贴息后的净额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1,472,584.63 | 357,329.90 | 33,825.45 | 51,863,739.98 |
2.本期增加金额 | 8,976,326.06 | 8,976,326.06 | ||
(1)租入 | 8,976,326.06 | 8,976,326.0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565,476.99 | 1,565,476.99 | ||
(1)处置 | 1,565,476.99 | 1,565,476.99 | ||
4.期末余额 | 58,883,433.70 | 357,329.90 | 33,825.45 | 59,274,589.0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284,484.30 | 194,907.22 | 22,550.30 | 18,501,941.82 |
(1)计提 | 18,284,484.30 | 194,907.22 | 22,550.30 | 18,501,941.82 |
3.本期减少金额 | 782,738.49 | 782,738.49 | ||
(1)处置 | 782,738.49 | 782,738.49 |
4.期末余额 | 17,501,745.81 | 194,907.22 | 22,550.30 | 17,719,203.3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1,381,687.89 | 162,422.68 | 11,275.15 | 41,555,385.72 |
2.期初账面价值 | 51,472,584.63 | 357,329.90 | 33,825.45 | 51,863,739.98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商标 | 特许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21,954,084.68 | 16,462,416.66 | 12,596,771.63 | 17,373,314.83 | 18,500.00 | 139,680,137.13 | 408,085,224.93 |
2.本期增加金额 | 90,806,666.65 | 3,516,991.99 | 50,390,600.00 | 144,714,258.64 | |||
(1)购置 | 90,178,276.22 | 2,644,452.69 | 92,822,728.91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628,390.43 | 872,539.30 | 50,390,600.00 | 51,891,529.7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130,172.41 | 132,155.93 | 4,262,328.34 | ||||
(1)处置 | 132,155.93 | 132,155.93 | |||||
(2)转出到投资性房地产 | 4,130,172.41 | 4,130,172.41 | |||||
4.期末余额 | 308,630,578.92 | 19,979,408.65 | 12,596,771.63 | 17,241,158.90 | 18,500.00 | 190,070,737.13 | 548,537,155.23 |
二、累计摊销 |
1.期初余额 | 42,169,162.30 | 6,701,896.49 | 6,836,714.15 | 2,044,968.99 | 18,500.00 | 96,882,901.37 | 154,654,143.30 |
2.本期增加金额 | 6,470,710.60 | 2,281,149.43 | 684,363.26 | 1,734,272.43 | 12,252,129.09 | 23,422,624.81 | |
(1)计提 | 6,194,019.99 | 2,066,010.13 | 684,363.26 | 1,734,272.43 | 10,272,129.09 | 20,950,794.90 | |
(2)企业合并增加 | 276,690.61 | 215,139.30 | 1,980,000.00 | 2,471,829.9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515,640.93 | 1,515,640.93 | |||||
(1)处置 | |||||||
(2)转出到投资性房地产 | 1,515,640.93 | 1,515,640.93 | |||||
4.期末余额 | 47,124,231.97 | 8,983,045.92 | 7,521,077.41 | 3,779,241.42 | 18,500.00 | 109,135,030.46 | 176,561,127.1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987,446.44 | 987,446.4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987,446.44 | 987,446.44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61,506,346.95 | 10,996,362.73 | 5,075,694.22 | 13,461,917.48 | 79,948,260.23 | 370,988,581.6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79,784,922.38 | 9,760,520.17 | 5,760,057.48 | 15,328,345.84 | 41,809,789.32 | 252,443,635.19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3.55%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兰州血制血液制品生产基地项目 | 67,270,933.33 | 正在办理中 |
民乐浆站迁建项目 | 2,956,855.33 | 正在办理中 |
合计 | 70,227,788.6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其他 | |||
两步病毒灭活的高纯FVIII | 15,505,189.32 | 20,760,473.54 | 36,265,662.86 | ||||
纤维蛋白原/胶 | 13,729,127.39 | 14,522,193.57 | 28,251,320.96 | ||||
重组人凝血因子VIII | 46,574,831.46 | 43,341,502.16 | 89,916,333.62 | ||||
人免疫球蛋白工艺改造 | 56,258,945.82 | 62,988,818.03 | 119,247,763.85 | ||||
静注巨细胞病毒(CMV)人免疫球蛋白 | 19,484,696.53 | 19,484,696.53 | |||||
皮下注射人免疫球蛋白 | 17,915,901.51 | 258,306.14 | 17,657,595.37 | ||||
人凝血因子IX | 1,204,332.00 | 1,204,332.00 | |||||
血浆蛋白制品病毒去除/灭活方法研究 | 1,933,035.40 | 1,933,035.40 | |||||
长效重组人凝血因子Ⅷ | 9,110,000.00 | 9,110,000.00 | |||||
重组人活化凝血因子VII(rhFVIIa) | 29,331,901.17 | 29,331,901.17 | |||||
人血浆综合利用研究(PCC) | 9,164,922.93 | 10,094,495.34 | 19,259,418.27 | ||||
新型冠状病毒恢复期患者免疫力血浆及特免性球蛋白开发 | 4,000.00 | 4,000.00 |
人血浆Cohn法组分IV沉淀综合利用(AT-III) | 1,208,668.00 | 1,208,668.00 | |||||
人纤维蛋白原课题 | 13,397,734.35 | 13,397,734.35 | |||||
人纤维蛋白原病毒灭活工艺研究 | 1,245,845.05 | 1,245,845.05 | |||||
人纤维蛋白原内包材相容性研究 | 266,100.34 | 266,100.34 | |||||
人凝血因子Ⅷ内包材相容性研究 | 266,102.83 | 266,102.83 | |||||
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稳定剂供应商变更后的研究 | 779,000.66 | 779,000.66 | |||||
α1-抗胰蛋白酶-生产工艺研究 | 1,643.50 | 1,643.50 | |||||
血液制品工艺提升的研究 | 7,880,862.11 | 7,880,862.11 | |||||
静注人免疫球蛋白Iga控制研究 | 7,919,666.82 | 7,919,666.82 | |||||
凝血因子效价检测准确性研究 | 598,487.40 | 598,487.40 | |||||
人纤维蛋白原上市后安全有效性评价 | 19,195.16 | 19,195.16 | |||||
人凝血因子VIII肝素残留检测方法学研究 | 83,676.87 | 83,676.87 | - | ||||
免疫球蛋白类制品抗Hbs含量检测方法学研究 | 83,676.87 | 83,676.87 | - | ||||
云南项目工艺控制软件开发 | 409,226.48 | 409,226.48 | - | ||||
血浆蛋白层析分离中试研究 | 9,395,535.22 | 9,395,535.22 | - | ||||
重组人凝血因子Ⅷ的研制 | 155,956.99 | 155,956.99 | - | ||||
人血浆蛋白综合利用和工艺提升研究 | 3,993,861.91 | 3,993,861.91 |
层析法降低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IgA含量研究应用 | 1,301,266.06 | 1,301,266.06 | |||||
血液制品生产用人血浆核酸检测结果准确度研究 | 392,778.59 | 392,778.59 | |||||
血液制品除菌过滤研究应用 | 460,682.64 | 460,682.64 | |||||
一种重量计量法在血液制品反应分离过程中的应用研究 | 458,681.78 | 458,681.78 | |||||
人凝血酶原复合物制品的研究与应用 | 1,656,913.65 | 1,656,913.65 | |||||
2019-nCoV患者特异血浆项目 | 39,392,522.42 | 39,392,522.42 | |||||
合计 | 141,233,016.92 | 322,059,434.95 | 133,209,660.41 | 330,082,791.46 |
其他说明
序 号 | 项目 | 期末余额 | 资本化时点 | 研发进度 |
1 | 人免疫球蛋白工艺改造 | 119,247,763.85 | 2019.01.01 | 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10%)(层析法)已完成Ⅲ期临床试验 |
2 | 重组人凝血因子VIII的研制组 | 89,916,333.62 | 2020.01.01 | 注射用重组人凝血因子Ⅷ已完成Ⅲ期临床试验 |
3 | 两步病毒灭活的高纯FVIII | 36,265,662.86 | 2019.01.01 |
人凝血因子Ⅷ已获得药品注册证书,但根据药品注册审批结论,后续仍需进行进一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
4 | 纤维蛋白原/胶 | 28,251,320.96 | 2019.01.01 | 人纤维蛋白原已完成Ⅲ期临床试验 |
5 | 静注巨细胞病毒(CMV)人免疫球蛋白 | 19,484,696.53 | 2021.03.01 | 静注巨细胞病毒人免疫球蛋白(pH4)在开展Ⅲ期临床研究 |
6 | 人血浆综合利用研究(PCC) | 19,259,418.27 | 2020.04.01 | 人凝血酶原复合物(PCC)已完成Ⅲ期临床试验 |
7 | 皮下注射人免疫球蛋白 | 17,657,595.37 | 2021.09.01 | 皮下注射人免疫球蛋白在开展Ⅲ期临床研究 |
合 计 | 330,082,791.46 |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国药集团贵州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93,987,046.86 | 93,987,046.86 | ||
山阴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1,538,701.85 | 1,538,701.85 | ||
武穴武生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7,413,279.23 | 7,413,279.23 | ||
西吉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12,073,107.89 | 12,073,107.89 | ||
十堰市郧阳区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8,999,707.56 | 8,999,707.56 | ||
郧西武生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3,922,385.64 | 3,922,385.64 | ||
合计 | 115,012,135.83 | 12,922,093.20 | 127,934,229.03 |
注:公司于2021年1月1日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十堰市郧阳区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含分公司)形成商誉12,922,093.20 元,2021年6月十堰市郧阳区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分立为十堰市郧阳区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郧西武生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企业因分立原因改变了其报告结构,商誉按照公允价值分摊至受影响的资产组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国药集团贵州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山阴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西吉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武穴武生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十堰市郧阳区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郧西武生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构成 | 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及经营性的非流动资产 |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 | 150,602,182.86 | 4,956,694.79 | 9,797,088.02 | 16,803,999.88 | 46,841,032.08 | 21,076,448.25 |
分摊至本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账面价值及分摊方法 | 184,288,327.18 | 1,923,377.31 | 12,073,107.89 | 7,413,279.23 | 8,999,707.56 | 3,922,385.64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 | 334,890,510.04 | 6,880,072.10 | 21,870,195.91 | 24,217,279.11 | 55,840,739.64 | 24,998,833.89 |
公司名称 | 国药集团贵州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山阴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西吉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武穴武生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十堰市郧阳区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郧西武生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否与购买日、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一致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商誉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其预计现金流量根据公司批准的五年期现金流量预测为基础,现金流量预测使用的税前折现率及预测期以后的收入增长率如下:
被投资单位名称 | 税前折现率(%) | 预测期收入平均增长率(%) |
国药集团贵州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10.32 | -1.51 |
山阴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11.78 | 7.07 |
武穴武生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9.99 | 10.24 |
西吉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12.38 | 7.42 |
十堰市郧阳区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9.92 | 9.79 |
郧西武生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11.99 | 13.09 |
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其他关键数据包括:产品预计售价、销量、生产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上述关键数据。公司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
根据公司聘请的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国药集团贵州血液制品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2〕第0271号),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为35,163.95万元,账面价值33,489.05元,商誉并未出现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聘请的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山阴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2〕第0171号),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为836.11万元,账面价值688.01元,商誉并未出现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聘请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国药集团武汉血液制品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武穴武生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2〕第1065号),武穴武生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为2,535.01万元,账面价值2,421.73元,商誉并未出现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聘请的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兰州兰生血液制品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西吉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2〕第0236号),西吉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为2,497.04元,账面价值2,187.02元,商誉并未出现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聘请的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国药集团武汉血液制品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郧西武生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2〕第1071号),十堰市郧阳区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为5,600.60元,账面价值5,584.07元,商誉并未出现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聘请的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国药集团武汉血液制品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十堰市郧阳区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2〕第1072号),郧西武生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为2,511.78元,账面价值2,499.88元,商誉并未出现减值损失。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租赁房屋改造支出 | 15,035,481.73 | 1,982,154.79 | 1,952,292.19 | 15,065,344.33 | |
房屋装修支出 | 11,083,367.23 | 8,251,882.81 | 5,565,113.88 | 13,770,136.16 | |
其他 | 1,989,107.97 | 2,410,991.42 | 858,693.47 | 3,541,405.92 | |
合计 | 28,107,956.93 | 12,645,029.02 | 8,376,099.54 | 32,376,886.41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5,570,488.86 | 2,383,950.05 | 1,066,960.92 | 210,933.00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50,192,495.54 | 23,096,634.57 | 177,791,297.20 | 27,482,753.84 |
可抵扣亏损 | ||||
已预提尚未支付的各项费用 | 181,214,749.21 | 27,182,212.39 | 152,494,973.52 | 22,874,246.03 |
政府补助 | 92,656,038.19 | 13,918,938.23 | 79,775,900.00 | 12,113,885.00 |
其他[注] | 2,864,759.60 | 429,713.94 | 2,864,759.60 | 429,713.94 |
合计 | 442,498,531.40 | 67,011,449.18 | 413,993,891.24 | 63,111,531.81 |
[注]其他系其他非流动负债核算托管款项,尚未提供托管服务,已一次性计税,产生暂时性差异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71,566,377.64 | 17,055,253.64 | 33,404,337.14 | 7,617,190.16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20,459,898.50 | 3,080,352.91 | 23,366,423.03 | 3,534,787.42 |
合计 | 92,026,276.14 | 20,135,606.55 | 56,770,760.17 | 11,151,977.58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8,519,946.48 | 4,590,265.28 |
可抵扣亏损 | 237,536,050.32 | 202,122,258.60 |
合计 | 246,055,996.80 | 206,712,523.88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1年 | 25,862,152.74 | ||
2022年 | 18,228,273.96 | 19,045,019.20 | |
2023年 | 25,309,710.37 | 27,861,681.21 | |
2024年 | 54,467,279.64 | 54,511,750.15 | |
2025年 | 74,726,960.76 | 74,841,655.30 | |
2026年 | 64,803,825.59 | ||
合计 | 237,536,050.32 | 202,122,258.6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241,420,587.01 | 241,420,587.01 | 77,519,946.17 | 77,519,946.17 | ||
其他 | 9,380,362.00 | 9,380,362.00 | 8,799,524.22 | 8,799,524.22 | ||
合计 | 250,800,949.01 | 250,800,949.01 | 86,319,470.39 | 86,319,470.39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200,125,277.78 |
合计 | 200,125,277.78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327,912.00 | 919,738.85 |
银行承兑汇票 | ||
合计 | 327,912.00 | 919,738.85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款 | 73,374,745.75 | 44,936,875.42 |
合计 | 73,374,745.75 | 44,936,875.42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215,306,722.44 | 200,662,719.41 |
合计 | 215,306,722.44 | 200,662,719.41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0,604,402.86 | 869,950,645.38 | 865,212,413.96 | 25,342,634.2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591,349.36 | 91,417,349.84 | 92,367,700.63 | 640,998.57 |
三、辞退福利 | 134,697.17 | 134,697.17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43,815.00 | 43,815.00 | ||
合计 | 22,239,567.22 | 961,502,692.39 | 957,758,626.76 | 25,983,632.85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8,206,309.68 | 709,056,184.70 | 709,056,184.70 | 8,206,309.68 |
二、职工福利费 | 24,417,381.85 | 24,417,381.85 | ||
三、社会保险费 | 254,820.92 | 37,621,826.48 | 37,633,504.04 | 243,143.36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13,277.99 | 30,317,738.37 | 30,338,486.38 | 192,529.98 |
工伤保险费 | 14,566.78 | 1,599,034.11 | 1,595,465.72 | 18,135.17 |
生育保险费 | 26,976.15 | 2,239,899.11 | 2,234,397.05 | 32,478.21 |
其他 | 3,465,154.89 | 3,465,154.89 | ||
四、住房公积金 | 295,406.95 | 46,494,899.72 | 46,461,420.65 | 328,886.02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1,847,392.81 | 17,559,005.52 | 12,969,096.66 | 16,437,301.67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其他短期薪酬 | 472.50 | 34,801,347.11 | 34,674,826.06 | 126,993.55 |
合计 | 20,604,402.86 | 869,950,645.38 | 865,212,413.96 | 25,342,634.28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480,114.22 | 60,765,860.33 | 60,678,624.29 | 567,350.26 |
2、失业保险费 | 58,441.56 | 2,313,804.56 | 2,309,247.33 | 62,998.79 |
3、企业年金缴费 | 1,052,793.58 | 28,337,684.95 | 29,379,829.01 | 10,649.52 |
合计 | 1,591,349.36 | 91,417,349.84 | 92,367,700.63 | 640,998.5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2,424,705.24 | 13,740,751.34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44,862,577.82 | 36,631,863.66 |
个人所得税 | 34,213,018.50 | 29,652,541.6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836,205.16 | 1,177,761.14 |
房产税 | 863,658.01 | 1,058,696.62 |
土地使用税 | 139,465.44 | 102,327.00 |
教育费附加 | 843,672.23 | 564,428.47 |
地方教育附加 | 553,925.55 | 362,607.01 |
其他 | 2,622,216.46 | 2,236,430.43 |
合计 | 108,359,444.41 | 85,527,407.36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255,237,870.18 | 252,678,381.58 |
合计 | 255,237,870.18 | 252,678,381.5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工程款及质保金 | 104,583,720.38 | 96,574,344.32 |
市场服务费 | 70,933,445.80 | 77,674,696.26 |
设备款及质保金 | 28,208,702.81 | 29,678,635.59 |
预提费用 | 23,816,979.98 | 27,695,614.12 |
股权收购款 | 12,010,981.48 | 2,539,534.80 |
往来款 | 10,627,471.41 | 10,635,299.00 |
其他 | 5,056,568.32 | 7,880,257.49 |
合计 | 255,237,870.18 | 252,678,381.58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08,153,363.06 | 126,250,000.00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6,506,088.55 | 15,348,538.18 |
合计 | 124,659,451.61 | 141,598,538.18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6,328,480.84 | 6,019,881.59 |
合计 | 6,328,480.84 | 6,019,881.59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366,250,000.00 | 474,593,822.24 |
合计 | 366,250,000.00 | 474,593,822.24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 37,194,624.46 | 47,855,571.97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2,673,965.66 | -3,698,571.68 |
减: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租赁付款额 | -17,730,143.28 | -16,711,447.51 |
减: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未确认融资费用 | 1,224,054.73 | 1,362,909.33 |
合计 | 18,014,570.25 | 28,808,462.11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 60,565.68 | |
二、辞退福利 | ||
三、其他长期福利 | ||
合计 | 60,565.68 |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期初余额 | 60,565.68 | 10,565.68 |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设定受益成本 | -60,565.68 | 40,000.00 |
1.当期服务成本 | ||
2.过去服务成本 | -60,565.68 | 40,000.00 |
3.结算利得(损失以“-”表示) | ||
4、利息净额 | ||
三、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设定收益成本 | 10,000.00 | |
1.精算利得(损失以“-”表示) | 10,000.00 | |
四、其他变动 | ||
1.结算时支付的对价 | ||
2.已支付的福利 | ||
3.合并范围减少 | ||
五、期末余额 | 60,565.68 |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期初余额 | 60,565.68 | 10,565.68 |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设定受益成本 | -60,565.68 | 40,000.00 |
三、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设定收益成本 | 10,000.00 | |
四、其他变动 | ||
五、期末余额 | 60,565.68 |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设定受益计划系退休及内退福利,与公司相关的风险主要是投资风险和精算风险,此风险依赖于宏观经济形势和精算假设,为不可控因素,但目前经济形势稳定向好,精算假设未发生重大变化,该风险相对较小。公司每年根据精算报告调整财务报表中列示的金额,其变动都是根据精算师提供的精算报告为依据。公司设定受益计划的人数和金额每年都是固定的,每月发放固定额度,现金流量的风险可控,且无不确定性。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重大精算假设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折现率 | 3.00% | 3.25% |
死亡率 | CL5/CL6(2010-2013) | CL5/CL6(2010-2013) |
遗属补贴年增长率 | 3.00% | 3.00% |
平均医疗费用的预期年增长率 | 7.00% | 7.00% |
年净投资收益率 | 3.25% | 3.2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80,825,900.13 | 14,101,325.00 | 2,241,186.94 | 92,686,038.19 | |
合计 | 80,825,900.13 | 14,101,325.00 | 2,241,186.94 | 92,686,038.19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国药中生血液制品总部及产业基地项目(永安血制项目)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易短缺小品种药供应保障能力提升 | 9,118,100.00 | 9,118,1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重组人凝血因子VIII课题政府补助 | 100,000.00 | 70,424.00 | 29,576.00 | 与资产相关 | |||
2021省级工业发展资金 | 8,510,000.00 | 8,51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云南滇中新区经济发展部云南项目拨款 | 20,634,200.00 | 920,000.00 | 21,554,2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16年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补助 | 66,666.79 | 66,666.79 | 与资产相关 | ||||
中央财政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备选项目 | 983,333.34 | 99,999.96 | 883,333.38 | 与资产相关 | |||
十大千亿级工业(健康医药) | 500,000.00 | 31,250.03 | 468,749.97 | 与资产相关 | |||
高台浆站“十强双百”企业振兴计划 | 30,000.00 | 3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武汉血制工业技改补贴 | 2,000,000.00 | 153,846.16 | 1,846,153.84 | 与资产相关 | |||
临高浆站新能源购车补贴 | 46,000.00 | 46,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19-nCoV患者特异血浆项目 | 23,600.00 | 23,6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人血浆蛋白综合利用和工艺提升研究 | 380,000.00 | 363,000.00 | 17,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西吉浆站政策性搬迁 | 1,615,325.00 | 1,410,000.00 | 205,325.00 | 与收益相关 |
小 计 | 80,825,900.13 | 14,101,325.00 | 2,241,186.94 | 92,686,038.1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
特种储备资金 | 1,240,000.00 | 1,240,000.00 |
托管款项 | 2,864,759.60 | 2,864,759.60 |
合计 | 4,104,759.60 | 4,104,759.60 |
其他说明:
无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254,440,168.00 | 118,734,447.00 | 118,734,447.00 | 1,373,174,615.00 |
其他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9号)核准,2021年4月公司向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15名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8,734,447股,募集资金净额3,330,573,996.69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118,734,447.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211,839,549.69元。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77,760,319.26 | 2,792,653,696.65 | 2,970,414,015.91 | |
其他资本公积 | 96,861,549.16 | 96,861,549.16 | ||
合计 | 274,621,868.42 | 2,792,653,696.65 | 3,067,275,565.0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本期因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的资本公积增加3,211,839,549.69元,原因详见附注七、53;本期因公司向成都蓉生非同比例增资导致资本公积减少419,185,853.04元。国有独享资本公积:期末余额为51,500,000.00元,系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北京天坛特种生物制品生产线项目2010年中央预算内基建支出预算(拨款)的通知》(财企〔2010〕218号),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收到的2010年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预算拨款51,500,000.00元拨付给本公司,该笔资金作为公司资本公积核算,由国家独享权益。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04,205.00 | -104,205.00 | ||||||
其中:重新计 | -104,205.00 | -104,205.00 |
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04,205.00 | -104,205.00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50,560,863.22 | 3,054,915.40 | 253,615,778.62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250,560,863.22 | 3,054,915.40 | 253,615,778.62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按照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054,915.40元。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738,427,405.75 | 2,370,336,825.3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738,427,405.75 | 2,370,336,825.32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60,012,024.99 | 639,006,857.10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3,054,915.40 | 1,891,640.96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37,317,461.50 | 62,722,008.42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209,073,361.00 | |
加:其他 | -2,770,733.71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358,067,053.84 | 2,738,427,405.7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097,510,479.66 | 2,153,313,125.17 | 3,434,317,816.91 | 1,741,357,719.40 |
其他业务 | 14,645,141.70 | 4,374,045.19 | 11,277,048.21 | 2,306,343.57 |
合计 | 4,112,155,621.36 | 2,157,687,170.36 | 3,445,594,865.12 | 1,743,664,062.97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血液制品-分部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血液制品 | 4,097,510,479.66 | 4,097,510,479.66 |
其他 | 1,662,824.94 | 1,662,824.94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国内地区 | 4,042,545,094.60 | 4,042,545,094.60 |
国外地区 | 56,628,210.00 | 56,628,210.00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商品(在某一时间点转让) | 4,099,173,304.60 | 4,099,173,304.60 |
合计 | 4,099,173,304.60 | 4,099,173,304.60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销售血液制品相关产品,分为客户自提和公司送货两种方式,一般收到客户的全部货款后向客户发出商品。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1,745,046.06 | 9,729,132.95 |
教育费附加 | 8,955,880.60 | 7,383,455.31 |
资源税 | 2,322.15 | 441.42 |
房产税 | 13,721,482.65 | 9,461,007.73 |
土地使用税 | 4,115,550.93 | 3,883,897.14 |
车船使用税 | 126,826.74 | 103,304.10 |
印花税 | 4,067,083.00 | 2,551,269.10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4,131,404.06 | 3,267,197.30 |
环保税 | 60,610.47 | 77,860.47 |
其他 | 143,342.15 | 315,438.96 |
合计 | 47,069,548.81 | 36,773,004.48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43,460,798.71 | 116,038,864.95 |
市场服务费 | 74,116,840.27 | 84,492,286.33 |
业务招待费 | 18,701,609.46 | 13,971,458.15 |
会议费 | 10,715,572.45 | 8,399,818.45 |
差旅费 | 10,421,159.57 | 7,310,583.92 |
广告宣传费 | 6,353,104.99 | 3,284,751.03 |
租赁费 | 1,851,422.36 | 2,022,866.36 |
交通费 | 1,175,980.05 | 798,984.36 |
其他 | 3,993,638.27 | 3,249,953.46 |
合计 | 270,790,126.13 | 239,569,567.01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98,205,675.03 | 153,465,683.74 |
修理费 | 4,414,550.38 | 6,036,392.68 |
无形资产摊销 | 15,969,413.47 | 11,262,061.32 |
折旧费 | 15,063,643.77 | 9,223,402.59 |
开办费 | 6,379,507.37 | 5,643,775.59 |
广告费 | 6,698,218.78 | 4,121,543.90 |
差旅费 | 7,236,738.61 | 5,682,076.95 |
使用权资产折旧费 | 5,599,908.20 | |
业务招待费 | 5,050,507.88 | 4,349,980.96 |
中介机构费 | 8,040,219.15 | 5,827,315.68 |
劳务费 | 5,526,524.85 | 4,637,116.75 |
其他 | 50,430,940.06 | 46,299,441.08 |
合计 | 328,615,847.55 | 256,548,791.24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消耗 | 62,360,249.89 | 39,869,125.18 |
职工薪酬 | 23,961,616.08 | 47,900,031.99 |
折旧费 | 6,264,847.08 | 5,598,080.55 |
租赁费 | 98,424.00 | 1,260,612.43 |
技术服务费 | 26,973,441.04 | 6,735,605.00 |
临床研究费 | 6,394,700.40 | 9,154,155.82 |
能源费 | 1,839,194.65 | 2,704,481.06 |
其他 | 5,317,187.27 | 6,652,799.13 |
合计 | 133,209,660.41 | 119,874,891.16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3,089,366.29 | 2,983,888.95 |
利息收入 | -68,918,298.54 | -34,706,409.90 |
汇兑损失 | 6,193,571.14 | 9,229,451.11 |
减:汇兑收益 | -6,189,000.31 | -9,097,969.25 |
其他 | 1,676,585.25 | 1,286,662.69 |
合计 | -64,147,776.17 | -30,304,376.40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468,186.94 | 260,779.86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8,630,491.53 | 23,577,532.54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732,029.81 | 495,710.03 |
其他 | 16,800.00 | |
合计 | 9,847,508.28 | 24,334,022.43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1,153,072.99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定期存款投资收益 | 12,000,000.00 | |
合计 | 12,000,000.00 | 1,153,072.99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32,558.69 | -160,038.54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378,020.05 | 65,212.56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预付账款坏账损失 | 7,554.20 | 708,510.31 |
合计 | -1,237,907.16 | 613,684.33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866,583.56 | -851,898.25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14,279,092.31 | -64,907.80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5,145,675.87 | -916,806.05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494,578.10 | -116,005.36 |
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 | 17,261.50 | |
合计 | 511,839.60 | -116,005.36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7,038.90 | 32,458.24 | 7,038.90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7,038.90 | 32,458.24 | 7,038.90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1,077,807.40 | ||
政府补助 | 200,000.00 |
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 | 119,823.20 | 756,813.38 | 119,823.20 |
股权投资成本小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 70,791.74 | 70,791.74 | |
其他 | 436,595.98 | 2,978,668.55 | 436,595.98 |
合计 | 634,249.82 | 5,045,747.57 | 634,249.8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管理委员会复工补贴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814,234.23 | 540,365.58 | 814,234.23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814,234.23 | 540,365.58 | 814,234.23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634,000.00 | 1,347,383.04 | 634,000.00 |
其他 | 3,075,161.86 | 2,822,556.29 | 3,075,161.86 |
合计 | 4,523,396.09 | 4,710,304.91 | 4,523,396.09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79,872,368.18 | 169,658,009.07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7,668,523.73 | -7,862,265.40 |
合计 | 172,203,844.45 | 161,795,743.67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241,017,662.85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10,254,415.71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27,489,703.21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7,290,213.98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452,990.62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907,050.95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2,893,296.70 |
其他 | -17,709,890.44 |
所得税费用 | 172,203,844.4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项主要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57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企业间往来款 | 17,456,159.07 | 15,430,524.39 |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75,040,083.12 | 35,895,346.63 |
保证金 | 400,000.00 | 1,513,549.16 |
政府补贴收入 | 48,555,702.04 | 56,327,701.74 |
其他 | 10,261,538.08 | 14,460,923.72 |
合计 | 151,713,482.31 | 123,628,045.64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的各项费用 | 271,500,720.85 | 213,812,923.11 |
支付代收代付款 | 3,380,332.82 | 8,542,526.66 |
招投标及履约保证金 | 2,600,000.00 | 1,084,971.50 |
其他 | 35,249,510.78 | 42,420,403.69 |
合计 | 312,730,564.45 | 265,860,824.96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浑源浆站合并日结存资金 | 160,622.61 | |
合计 | 160,622.61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浆站小股东利润补偿款 | 2,444,079.36 | 2,313,289.50 |
定期存款 | 1,000,000,000.00 | |
其他 | 48.00 | |
合计 | 1,002,444,079.36 | 2,313,337.5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购买股权款 | 3,891,000.00 | |
偿还郧阳、郧西浆站自然人借款 | 20,162,742.04 | |
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 19,753,520.34 | |
其他 | 118,734.45 | |
合计 | 40,034,996.83 | 3,891,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068,813,818.40 | 943,076,591.99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5,145,675.87 | 916,806.05 |
信用减值损失 | 1,237,907.16 | -613,684.33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15,982,717.67 | 114,471,126.27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8,501,941.82 | |
无形资产摊销 | 22,668,896.34 | 18,281,793.2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8,376,099.54 | 9,445,512.1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11,839.60 | 116,005.36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07,195.33 | 507,907.34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093,937.12 | 3,115,370.81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000,000.00 | -1,153,072.99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649,830.77 | -9,324,064.73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018,692.96 | 1,461,799.33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0,955,155.93 | -222,657,479.07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51,207,046.61 | -82,481,436.56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6,154,259.76 | -73,053,571.02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0,350,195.00 | 702,109,603.8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317,151,428.25 | 1,747,404,665.94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747,404,665.94 | 1,411,814,912.25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569,746,762.31 | 335,589,753.69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33,608,553.32 |
其中:十堰市郧阳区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33,608,553.32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4,114,391.43 |
其中:十堰市郧阳区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4,114,391.43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29,494,161.89 |
其他说明:
注:本期公司将浑源天坛生物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是通过重新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取得控制权,并未进行付现收购,浑源天坛生物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于合并日持有的160,622.61元现金在现金流量表中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列示。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
其中:库存现金 | 3,317,151,428.25 | 1,747,404,665.9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159,831.62 | 5,588,235.8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3,311,991,596.63 | 1,741,816,430.13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317,151,428.25 | 1,747,404,665.94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012,596,299.57 | 定期存款及履约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合计 | 1,012,596,299.57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国药中生血液制品总部及产业基地项目(永安血制项目) | 50,000,000.00 | 递延收益 | |
易短缺小品种药供应保障能力提升 | 9,118,100.00 | 递延收益 | |
重组人凝血因子VIII课题政府补助 | 100,000.00 | 递延收益 | 70,424.00 |
2021省级工业发展资金 | 8,510,000.00 | 递延收益 | |
云南滇中新区经济发展部云南项目拨款 | 21,554,200.00 | 递延收益 | |
2016年贵州省工业和 | 500,000.00 | 递延收益 | 66,666.79 |
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补助 | |||
中央财政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备选项目 | 1,000,000.00 | 递延收益 | 99,999.96 |
十大千亿级工业(健康医药) | 500,000.00 | 递延收益 | 31,250.03 |
高台浆站“十强双百”企业振兴计划 | 30,000.00 | 递延收益 | |
武汉血制工业技改补贴 | 2,000,000.00 | 递延收益 | 153,846.16 |
临高浆站新能源购车补贴 | 46,000.00 | 递延收益 | 46,000.00 |
2019-nCoV患者特异血浆项目 | 23,600.00 | 递延收益 | |
人血浆蛋白综合利用和工艺提升研究 | 380,000.00 | 其他收益 | 363,000.00 |
西吉浆站政策性搬迁 | 1,615,325.00 | 其他收益 | 1,410,000.00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促进生物产业生态圈(产业功能区)成型成势发展政策奖励 | 1,682,000.00 | 其他收益 | 1,682,000.00 |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医药健康产业政策奖励 | 1,500,000.00 | 其他收益 | 1,500,000.00 |
稳岗补贴 | 1,381,148.92 | 其他收益 | 1,381,148.92 |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研发准备金制度财政奖补资金 | 1,0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0 |
甘肃省血液制品动员中心项目资金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兰州市城关区财政专精特新项目奖励资金 | 30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0 |
仁寿县“开门红”奖励 | 150,000.00 | 其他收益 | 150,000.00 |
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经济贸易发展局鼓励扩大产业投资奖励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成都高新区2019年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奖金 | 60,000.00 | 其他收益 | 60,000.00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政策奖励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科学技术局2017-2019年度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补助款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开阳县退伍军人自主 | 21,750.00 | 其他收益 | 21,750.00 |
就业补助 | |||
泾川县2021年企业社保返还 | 13,061.00 | 其他收益 | 13,061.00 |
凯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款 | 1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 |
永昌县企业招用困难就业人员财政补助 | 8,851.68 | 其他收益 | 8,851.68 |
高县企业录用精准扶贫定额减税补贴 | 7,800.00 | 其他收益 | 7,800.00 |
凯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款 | 7,420.00 | 其他收益 | 7,420.00 |
什邡市政府经科局奖励资金 | 6,000.00 | 其他收益 | 6,000.00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优化产业服务促进企业发展政策奖金 | 5,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 |
高县统计局统计员补助 | 2,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 |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补助资金 | 1,200.00 | 其他收益 | 1,200.00 |
凯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专利补助费 | 600.00 | 其他收益 | 600.00 |
北京市失业保险返还 | 566.03 | 其他收益 | 566.03 |
都江堰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退回 | 93.90 | 其他收益 | 93.90 |
成都蓉生天府生物城永安血制建设项目 | 39,340,710.52 | 在建工程 |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9,098,678.47元。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浑源天坛生物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2021年1月1日 | 5,208,240.00 | 80.00 | 协议取得 | 2021年1月1日 | 取得实际控制权 | 19,588,429.56 | 223,214.53 |
十堰市郧阳区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注] | 2021年1月1日 | 43,400,000.00 | 100.00 | 现金收购 | 2021年1月1日 | 取得实际控制权 | 47,461,144.56 | 1,038,441.59 |
[注]十堰市郧阳区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郧西分公司已于2021年6月30日分立为郧西武生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上表中关于十堰市郧阳区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的财务数据均为包含郧西武生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的财务数据其他说明:
公司所属成都蓉生、武汉血制购买日前分别持有上述公司的80%股权,鉴于其对上述浆站不具有经营主导权,均由小股东支配,并由小股东享有剩余利益和承担经营亏损,公司获得固定回报,故未将上述浆站纳入合并范围。
根据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成都蓉生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浑源天坛生物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具有经营主导权,实现控制浆站的能力和条件,将其纳入合并范围;武汉血制自2021年1月1日起,对十堰市郧阳区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具有经营主导权,实现控制浆站的能力和条件,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浑源天坛生物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十堰市郧阳区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现金 | 43,400,000.00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5,208,240.00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5,208,240.00 | 43,400,000.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5,279,031.74 | 30,477,906.80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70,791.74 | 12,922,093.20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对浑源天坛生物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拟了解浑源天坛生物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净资产价值项目》(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1〕第1226号),成都蓉生持有的浑源天坛生物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80%股权的净资产价值为5,279,031.74元,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为5,208,240.00元,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收益法对十堰市郧阳区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国药集团武汉血液制品有限公司拟收购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十堰市郧阳区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20%股权及附带权益市场价值》(东洲评报字【2020】第1379号),十堰市郧阳区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4340万元。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合并成本大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其他说明:
无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十堰市郧阳区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浑源天坛生物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68,290,542.41 | 24,805,854.72 | 11,816,811.27 | 4,292,557.63 |
货币资金 | 4,114,391.43 | 4,114,391.43 | 160,622.61 | 160,622.61 |
应收款项 | 31,442.76 | 31,442.76 | 57,747.37 | 57,747.37 |
预付款项 | 15,856.26 | 15,856.26 | ||
存货 | 2,459,411.29 | 2,481,425.90 | 1,108,090.39 | 1,049,685.10 |
固定资产 | 13,815,473.00 | 11,932,157.00 | 3,221,194.82 | 2,132,536.90 |
在建工程 | 4,824,887.00 | 4,703,540.00 | ||
无形资产 | 42,166,400.00 | 664,360.70 | 7,253,299.82 | 876,109.39 |
长期待摊费用 | 878,536.93 | 878,536.93 | ||
负债: | 37,812,635.61 | 26,941,463.69 | 5,218,021.59 | 3,336,958.18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1,906,874.80 | 1,906,874.80 | 98,505.00 | 98,505.00 |
预收款项 | 3,597,895.00 | 3,597,895.00 | 2,805,293.25 | 2,805,293.25 |
应交税费 | 294,206.31 | 294,206.31 | 43,379.93 | 43,379.93 |
其他应付款 | 21,142,487.58 | 21,142,487.58 | 286,470.00 | 286,470.00 |
应付职工薪酬 | 103,310.00 | 103,31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871,171.92 | 1,881,063.41 |
净资产 | 30,477,906.80 | -2,135,608.97 | 6,598,789.68 | 955,599.45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1,319,757.94 | 191,119.89 | ||
取得的净资产 | 30,477,906.80 | -2,135,608.97 | 5,279,031.74 | 764,479.56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十堰市郧阳区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国药集团武汉血液制品有限公司编制财务报告涉及十堰市郧阳区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的全部可辨认资产及负债市场价值估值报告》(京信估报字(2021)第003号),十堰市郧阳区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4,134.91万元。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对浑源天坛生物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2020年12月31日可辨认资产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拟了解浑源天坛生物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净资产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1]第1226号),浑源天坛生物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2020年12月31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
847.99万元。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无其他说明:
无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
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范围增加
公司名称 | 股权取得方式 | 股权取得时点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环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注] | 新设浆站 | 2021年7月 | 100.00 | |
民乐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 | 新设浆站 | 2021年7月 | 5,000,000.00 | 100.00 |
宁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注] | 新设浆站 | 2021年7月 | 100.00 | |
镇原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 | 新设浆站 | 2021年7月 | 3,500,000.00 | 100.00 |
景泰兰生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新设浆站 | 2021年9月 | 5,000,000.00 | 100.00 |
榆中兰生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注] | 新设浆站 | 2021年9月 | 100.00 | |
永登兰生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注] | 新设浆站 | 2021年9月 | 100.00 | |
甘谷兰生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新设浆站 | 2021年9月 | 500,000.00 | 100.00 |
康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新设浆站 | 2021年10月 | 500,000.00 | 100.00 |
公司名称 | 股权取得方式 | 股权取得时点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注] | 新设浆站 | 2021年12月 | 100.00 | |
巴东武生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新设浆站 | 2021年11月 | 1,000,000.00 | 100.00 |
竹山武生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新设浆站 | 2021年11月 | 4,000,000.00 | 100.00 |
睢宁上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新设浆站 | 2021年7月 | 9,500,000.00 | 100.00 |
临城上升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新设浆站 | 2021年10月 | 4,000,000.00 | 100.00 |
[注]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新设浆站出资尚未实缴到位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二级子公司 | ||||||
成都蓉生 | 成都 | 成都 | 血液制品研究、生产、销售 | 74.005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三级子公司 | ||||||
1.都江堰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都江堰 | 都江堰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2.高县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高县 | 高县 | 原料血浆采集 | 80.00 | 投资设立 | |
3.简阳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简阳 | 简阳 | 原料血浆采集 | 80.00 | 投资设立 | |
4.金堂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金堂 | 金堂 | 原料血浆采集 | 90.00 | 投资设立 | |
5.南江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南江 | 南江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6.仁寿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仁寿 | 仁寿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7.什邡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什邡 | 什邡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8.通江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通江 | 通江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9.中江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中江 | 中江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10.渠县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渠县 | 渠县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11.安岳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安岳 | 安岳 | 原料血浆采集 | 99.00 | 投资设立 | |
12.南部县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南部 | 南部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13.蓬溪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蓬溪 | 蓬溪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14.富顺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富顺 | 富顺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15.宜宾市叙州区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宜宾 | 宜宾 | 原料血浆采集 | 80.00 | 投资设立 | |
16.忻州天坛生物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忻州 | 忻州 | 原料血浆采集 | 8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17.山阴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山阴 | 山阴 | 原料血浆采集 | 8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18.浑源天坛生物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浑源 | 浑源 | 原料血浆采集 | 8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19.国药集团贵州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凯里 | 凯里 | 血液制品研究、生产、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1)贵溪市中泰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贵溪 | 贵溪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2)分宜县中泰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分宜 | 分宜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20.兰州兰生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兰州 | 兰州 | 血液制品研究、生产、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1)临洮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 | 临洮 | 临洮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2)甘肃兰生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兰州 | 兰州 | 血液制品的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3)定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定西 | 定西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4)秦安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秦安 | 秦安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5)高台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 | 高台 | 高台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6)宁夏青铜峡兰生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青铜峡 | 青铜峡 | 原料血浆采集 | 80.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7)中宁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 | 中宁 | 中宁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8)永昌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 | 永昌 | 永昌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9)西吉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西吉 | 西吉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10)泾川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 | 泾川 | 泾川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11)靖远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 | 靖远 | 靖远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12)环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 | 环县 | 环县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13)民乐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 | 民乐 | 民乐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14)宁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 | 宁县 | 宁县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15)镇原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 | 镇原 | 镇原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16)景泰兰生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景泰 | 景泰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17)榆中兰生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榆中 | 榆中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18)永登兰生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永登 | 永登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00 | 投资设立 |
(19)甘谷兰生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甘谷 | 甘谷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20)康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康县 | 康县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21)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21.国药集团武汉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武汉 | 武汉 | 血液制品研究、生产、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1)武生松滋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松滋 | 松滋 | 原料血浆采集 | 99.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2)武生云梦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云梦 | 云梦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3)湖南君山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岳阳 | 岳阳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4)临高武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临高 | 临高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5)武冈市武生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武冈 | 武冈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6)监利武新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监利 | 监利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7)武汉中生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 武汉 | 武汉 | 血液制品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8)老河口市武生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老河口 | 老河口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9)钟祥武生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钟祥 | 钟祥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10)大同云冈区武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大同 | 大同 | 原料血浆采集 | 80.00 | 投资设立 | |
(11)武穴武生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武穴 | 武穴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12)石首武生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石首 | 石首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13)十堰市郧阳区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十堰 | 十堰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14)郧西武生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郧西 | 郧西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15)巴东武生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巴东 | 巴东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16)竹山武生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竹山 | 竹山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22.国药集团上海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血液制品研究、生产、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1)开阳县上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开阳 | 开阳 | 原料血浆采集 | 80.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2)滨海县上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滨海 | 滨海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3)宜春市上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宜春 | 宜春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4)常熟市白茆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 | 常熟 | 常熟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5)上饶市上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上饶 | 上饶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6)石城县上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石城 | 石城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7)上海上生生物制品经营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血液制品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8)上杭县上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上杭 | 上杭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9)寻甸县上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寻甸 | 寻甸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10)巧家县上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巧家 | 巧家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11)睢宁上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睢宁 | 睢宁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12)临城上升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临城 | 临城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00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25.995% | 308,186,192.30 | 25,995,000.00 | 2,195,061,020.83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607,220.69 | 382,900.56 | 990,121.25 | 94,310.16 | 49,417.14 | 143,727.30 | 385,630.45 | 275,411.74 | 661,042.20 | 110,982.89 | 58,875.61 | 169,858.50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409,904.12 | 111,226.97 | 111,226.97 | 101,612.66 | 343,529.26 | 99,363.02 | 99,760.86 | 73,435.33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6月对成都蓉生增资25.4亿元,持股比例由69.47%增至74.005%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现金 | 2,540,000,00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2,540,000,000.00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2,120,814,146.96 |
差额 | 419,185,853.04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419,185,853.04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 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 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 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 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 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 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附注5、8之说明。
4. 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 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 应收款项
本公司定期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
照客户进行管理。由于本公司销售商品通常采用预收货款方式,不存在重大应收账款,故不存在重大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项 目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银行借款 | 474,403,363.06 | 525,828,066.67 | 127,333,875.00 | 254,610,150.00 | 143,884,041.67 |
应付票据 | 327,912.00 | 327,912.00 | 327,912.00 | ||
应付账款 | 73,374,745.75 | 73,374,745.75 | 73,374,745.75 | ||
其他应付款 | 255,237,870.18 | 255,237,870.18 | 255,237,870.18 | ||
租赁负债 | 34,520,658.80 | 37,194,624.46 | 17,730,143.28 | 13,672,281.12 | 5,792,200.06 |
小 计 | 837,864,549.79 | 891,963,219.06 | 474,004,546.21 | 268,282,431.12 | 149,676,241.73 |
(续上表)
项 目 | 上年年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银行借款 | 800,969,100.02 | 878,808,600.01 | 367,585,533.34 | 265,041,050.00 | 246,182,016.67 |
应付票据 | 919,738.85 | 919,738.85 | 919,738.85 | ||
应付账款 | 44,936,875.42 | 44,936,875.42 | 44,936,875.42 | ||
其他应付款 | 252,678,381.58 | 252,678,381.58 | 252,678,381.58 | ||
小 计 | 1,099,504,095.87 | 1,177,343,595.86 | 666,120,529.19 | 265,041,050.00 | 246,182,016.67 |
(三)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本公司面临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有关。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人民币473,750,000.00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800,000,000.00元),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假定利率变动50个基准点,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的影响。
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对销售业务采取现款结算或预收货款方式,以尽可能将因销售业务产生的汇率风险控制到最小。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46,064,759.60 | 146,064,759.60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46,064,759.60 | 146,064,759.60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不存在重大不利条件变化,成本视同为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
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
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投资管理 | 9,704,651,530.21 | 45.64 | 45.64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无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北京国药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北京华丹技术培训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北京市华生医药生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工程(武汉)信息与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集团联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集团攀枝花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集团上海立康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集团四川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泸州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自贡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集团云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天津)东方博康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安徽省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安庆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安顺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北京康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成都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赤峰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楚雄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大连和成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大连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甘肃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赣州医贸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赣州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贵州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国大复美药业(上海)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上海连锁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海南鸿益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黑龙江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湖北柏康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湖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吉林市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吉林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江西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焦作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锦州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开封普生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开封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乐山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连云港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聊城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鲁南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内蒙古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平顶山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黔东南州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山西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生物医药(天津)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十堰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台州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泰安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文德医药南京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西部药业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新余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扬州生物药品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医疗器械(北京)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云南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浙江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重庆泰民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重庆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周口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遵义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乐仁堂保定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乐仁堂唐山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奇贝德(上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器械龙岩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器械自贡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中原(河南)医疗保障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兰州兰生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兰州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山西同丰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上海捷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上海浦东新区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上海生研所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上海数图健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上海沃凯药业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上海现代药物制剂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上海养和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武汉中生毓晋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玉溪国药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长春祈健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中国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中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中国医药集团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中国医药集团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234,601,022.12 | 196,635,989.62 |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材料 | 21,302,689.83 | 29,169,587.42 |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材料、能源及接受劳务 | 17,326,861.89 | 16,036,158.79 |
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材料、动物、能源 | 15,565,558.20 | 15,859,070.12 |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15,317,954.37 | 25,597,643.26 |
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设备 | 9,646,110.77 | 7,802,921.97 |
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动物、能源 | 9,505,102.69 | 9,757,867.60 |
国药工程(武汉)信息与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 工程款、维修费 | 5,116,000.00 | |
国药奇贝德(上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检验检测、验证 | 3,615,000.00 | 5,094,000.00 |
上海沃凯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2,923,311.53 | |
北京国药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物业费、能源费 | 1,216,764.47 | 311,532.30 |
北京市华生医药生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材料 | 1,205,600.00 | 114,600.00 |
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材料 | 672,000.00 | |
北京华丹技术培训有限公司 | 员工餐费 | 469,681.57 | 50,700.00 |
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仓储费、软件服务费、配送费 | 418,764.82 | 137,911.40 |
兰州兰生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物业费 | 230,794.00 | 1,207,781.68 |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227,471.47 | 2,402,192.00 |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材料 | 226,800.00 | 42,120.00 |
国药器械自贡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65,125.27 | 410,951.00 |
上海现代药物制剂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检验检测费 | 48,442.00 | |
国药器械龙岩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46,803.24 | 53,625.57 |
中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33,738.67 | |
上海捷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17,800.00 | 2,458,000.00 |
上海数图健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信息服务费 | 15,000.00 | |
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EHR运维费 | 23,288.00 | |
国药控股成都医药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9,682.00 | 9,682.00 |
国药控股黔东南州医药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4,320.00 | 11,232.00 |
国药集团四川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2,000.00 | 16,725.00 |
国药控股医疗器械(北京)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168,000.00 | |
国药控股湖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168,000.00 | |
武汉中生毓晋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材料 | 114,000.00 | |
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 | 采购材料 | 40,152.00 | |
中国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36,520.00 | |
国药集团联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5,428.00 | |
国药集团云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1,500.0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国药控股北京康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18,373,505.03 | 199,940,348.58 |
国药控股浙江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84,553,898.12 | 110,937,201.05 |
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81,174,757.48 | 10,551,844.70 |
国药控股连云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6,723,009.63 | 30,191,576.21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8,360,621.34 | 45,186,830.13 |
国药控股文德医药南京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7,718,699.07 | 26,783,252.43 |
国药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6,628,210.00 | 54,348,406.35 |
国药控股生物医药(天津)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7,473,024.27 | 43,818,349.48 |
国药控股湖北柏康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7,721,703.91 | 61,199,915.50 |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4,628,325.19 | 21,261,247.59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1,971,200.30 | 17,672,712.92 |
国药控股重庆泰民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0,023,811.67 | 6,632,776.70 |
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9,559,126.21 | 15,299,417.46 |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9,142,378.63 | 20,891,859.22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西部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6,596,699.03 | 13,968,640.78 |
国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5,807,184.46 | 11,095,922.33 |
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4,151,650.49 | 14,448,951.45 |
国药控股扬州生物药品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2,146,597.07 | 12,250,213.58 |
国药控股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1,494,077.71 | 5,413,060.59 |
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0,833,640.79 | 7,324,915.89 |
国药控股黑龙江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0,391,902.87 | 9,011,946.58 |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9,669,902.90 | 13,054,984.60 |
国药控股山西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9,097,296.07 | 4,664,184.43 |
北京市华生医药生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8,653,038.81 | 13,210,242.71 |
国药集团上海立康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8,592,155.33 | 63,443,502.88 |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8,500,194.19 | 4,735,922.34 |
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7,499,567.96 | 11,143,495.13 |
国药控股赣州医贸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554,635.94 | 7,071,464.06 |
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262,660.18 | 2,976,757.29 |
国药控股江西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199,168.96 | 4,423,475.74 |
国药控股内蒙古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263,830.07 | 7,911,877.30 |
国药控股锦州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275,626.16 | 2,909,801.94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上海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228,252.45 | 2,694,174.76 |
长春祈健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194,174.78 | 5,815,922.36 |
国药控股安徽省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734,708.72 | |
山西同丰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402,106.81 | 5,282,718.45 |
国药控股(天津)东方博康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914,834.98 | 4,837,082.55 |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853,398.09 | 2,283,495.15 |
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及技术服务 | 2,796,116.51 | 3,879,611.65 |
国药乐仁堂唐山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738,640.78 | |
国药控股台州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532,713.57 | 1,689,504.86 |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2,516,504.85 | 5,207,766.99 |
国药控股安庆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350,485.45 | 1,014,563.11 |
国药控股新余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199,538.86 | 757,961.17 |
国药控股国大复美药业(上海)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238,086.65 | 868,058.25 |
国药控股甘肃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902,223.29 | 1,909,165.73 |
国药控股开封普生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885,572.80 | 1,078,252.43 |
上海养和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416,104.84 | |
国药控股吉林市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410,330.09 | 6,469,145.60 |
国药控股吉林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106,796.12 | 664,077.68 |
国药控股大连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080,534.00 | 1,735,679.58 |
上海浦东新区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018,547.57 | 543,572.81 |
国药控股云南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57,281.54 | 108,737.88 |
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65,721.36 | 1,846,891.52 |
玉溪国药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44,699.03 | 1,783,689.33 |
国药控股大连和成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10,679.61 | 221,359.24 |
国药控股重庆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95,048.55 |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泸州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87,693.20 | |
国药控股焦作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77,388.35 | |
国药控股海南鸿益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7,820.40 | 290,432.04 |
国药控股鲁南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5,339.81 | |
武汉中生毓晋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45,283.02 |
国药集团攀枝花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9,231.07 | |
国药控股泰安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3,300.97 | |
国药控股开封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8,932.04 | 1,835,796.12 |
兰州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4,563.11 | 7,281.55 |
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检验检测服务 | 14,563.11 | 1,350.00 |
国药控股聊城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883.50 | |
国药控股楚雄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427.18 | |
国药控股安顺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941.75 |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自贡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88.35 | |
国药乐仁堂保定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818,640.78 | |
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77,669.91 | |
国药控股十堰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09,708.73 | |
国药控股黔东南州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67,922.33 | |
国药控股遵义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8,087.38 | |
国药控股平顶山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0,194.17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北京国药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2,982,316.76 | 10,302,285.10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 | 17,121.92 | 11,414.68 |
北京国药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 | 4,451,449.53 | 2,146,937.75 |
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 | 3,259,969.12 | 3,191,416.56 |
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车辆 | 600,000.00 | 600,000.00 |
兰州兰生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 | 125,026.44 | 125,026.44 |
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 | 1,320,123.40 | 1,263,682.24 |
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设备租赁 | 645,452.60 | 430,301.76 |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 | 5,572,182.12 | 5,269,298.00 |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设备 | 209,024.34 | 161,373.00 |
上海生研所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 | 507,542.36 | 507,542.36 |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 | 992,751.54 | 1,036,617.60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463.00 | 1,163.27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存款利息 | 40,520,991.06 | 28,147,946.65 |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
应收账款 | 北京市华生医药生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650,000.00 | 32,500.00 | 2,371,550.00 | 118,577.50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国大复美药业(上海)有限公司 | 274,910.90 | 13,745.55 | ||
应收账款 | 上海养和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 220,240.00 | 11,012.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38,426.20 | 6,921.36 | 82,609.30 | 4,130.47 |
应收账款 | 上海浦东新区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 97,400.00 | 4,870.00 | ||
小 计 | 1,283,577.10 | 64,178.91 | 2,551,559.30 | 127,577.97 | |
应收票据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北京康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103,287,960.00 | 132,382,140.00 |
应收票据 | 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41,040,000.00 | 2,880,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文德医药南京有限公司 | 36,448,600.00 | 3,970,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连云港有限公司 | 35,775,208.20 | 8,464,995.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生物医药(天津)有限公司 | 28,455,435.00 | 21,697,86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浙江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25,288,875.00 | 23,774,13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湖北柏康有限公司 | 23,436,752.00 | 35,623,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有限公司 | 14,005,615.00 | 7,207,22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 | 13,085,400.00 | 9,576,5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10,923,445.00 | 10,788,75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 9,720,565.00 | 10,134,6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重庆泰民医药有限公司 | 7,710,100.00 | 5,936,6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山西有限公司 | 6,314,220.00 | 4,592,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5,289,000.00 | 4,480,2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4,991,000.00 | 5,311,700.00 | ||
应收票据 |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 | 4,980,000.00 | 3,361,500.00 |
所有限责任公司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扬州生物药品有限公司 | 4,512,000.00 | 1,379,608.49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 6,109,300.00 | 2,838,5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西部药业有限公司 | 3,462,481.54 | 4,475,562.14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黑龙江有限公司 | 3,336,625.00 | 3,964,48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内蒙古有限公司 | 2,799,680.00 | 2,954,8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4,126,380.50 | 1,149,59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 | 2,551,9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锦州有限公司 | 2,469,825.00 | 1,264,112.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集团上海立康医药有限公司 | 2,296,420.00 | 38,037,392.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 | 1,631,6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台州有限公司 | 1,551,697.74 | 555,935.28 | ||
应收票据 | 山西同丰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1,480,912.33 | 2,659,981.12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江西有限公司 | 1,466,640.00 | 635,544.00 | ||
应收票据 | 长春祈健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1,440,000.00 | 1,440,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安徽省医 | 1,429,739.76 |
药有限公司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天津)东方博康医药有限公司 | 1,025,775.00 | 1,229,3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开封普生有限公司 | 970,000.00 | 1,110,6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赣州医贸有限公司 | 848,636.05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吉林有限公司 | 456,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乐仁堂唐山医药有限公司 | 400,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甘肃有限公司 | 104,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云南有限公司 | 54,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新余有限公司 | 53,443.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 | 3,860,000.00 | |||
应收票据 |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3,078,000.00 | |||
应收票据 | 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1,980,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大连有限公司 | 318,384.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乐仁堂保定医药有限公司 | 99,2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大连和成有限公司 | 57,000.00 |
小 计 | 415,329,231.12 | 363,269,184.03 | |||
预付款项 | |||||
预付款项 | 国药奇贝德(上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176,000.00 | |||
预付款项 |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 112,550.27 | |||
预付款项 | 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 47,435.30 | 1,405,944.16 | ||
预付款项 |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37,800.00 | |||
预付款项 | 中国医药集团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 90,000.00 | |||
小 计 | 47,435.30 | 2,822,294.43 | |||
其他应收款 |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339,300.00 | 169,650.00 | 343,040.00 | 68,047.00 |
其他应收款 | 北京国药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3,558,623.13 | 177,931.16 | 3,220,960.09 | 161,048.00 |
其他应收款 | 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6,275.00 | |||
其他应收款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909,134.57 | 6,900,575.63 | ||
小 计 | 4,813,332.70 | 347,581.16 | 10,464,575.72 | 229,095.00 | |
货币资金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2,053,102,889.73 | 1,353,395,679.58 | ||
小 计 | 2,053,102,889.73 | 1,353,395,679.5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中国医药集团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 69,713,440.1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 15,336,000.00 | 2,726,500.0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 5,066,435.00 | |||
小 计 | 90,115,875.13 | 2,726,500.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 1,840,339.18 | 3,229,135.00 |
应付账款 | 上海沃凯药业有限公司 | 2,067,541.56 | |
小 计 | 3,907,880.74 | 3,229,135.00 | |
应付票据 | |||
应付票据 |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 27,000.00 | |
小 计 | 27,000.00 | ||
合同负债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北京康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37,968,689.32 | 34,624,213.59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湖北柏康有限公司 | 9,998,135.92 | 10,801,250.49 |
合同负债 | 国药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 4,265,60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浙江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4,188,509.71 | 9,505,597.10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连云港有限公司 | 3,100,242.71 | 617,919.22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生物医药(天津)有限公司 | 2,646,558.26 | 1,994,427.18 |
合同负债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有限公司 | 1,941,485.45 | 2,130,451.46 |
合同负债 | 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1,640,174.75 | 929,883.50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文德医药南京有限公司 | 1,511,980.58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重庆泰民医药有限公司 | 1,480,499.02 | 177,514.57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扬州生物药品有限公司 | 1,121,504.86 | 1,172,911.16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1,077,956.31 | 1,061,111.65 |
合同负债 |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 1,033,733.00 | 948,194.17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984,218.44 | 890,412.62 |
合同负债 | 山西同丰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966,796.12 | 652,621.36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 | 895,184.47 | 1,432,126.21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内蒙古有限公司 | 693,825.25 | 630,815.53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台州有限公司 | 659,237.86 | 70,689.32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山西有限公司 | 655,237.87 | 266,883.50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 594,174.76 | 20,310.68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 | 431,429.85 | 797,151.21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安徽省医药有限公司 | 401,213.59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西部药业有限公司 | 363,495.15 | 47,027.05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黑龙江有限公司 | 351,354.37 | 318,305.83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乐山医药有限公司 | 314,189.32 | 314,189.32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赣州医贸有限公司 | 294,674.76 | 256,825.24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锦州有限公司 | 256,242.72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 | 198,718.45 | 32,951.46 |
合同负债 | 国药集团攀枝花医药有限公司 | 158,902.92 | 188,133.98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开封普生有限公司 | 118,310.67 | |
合同负债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泸州有限公司 | 117,106.81 | 204,800.00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新余有限公司 | 101,699.03 | 609,827.32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吉林市医药有限公司 | 90,427.19 | 91,048.54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十堰有限公司 | 77,669.90 | 77,669.90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开封有限公司 | 51,436.89 | 239,446.60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聊城有限公司 | 45,728.16 | 49,611.65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赤峰有限公司 | 40,461.17 | 38,276.70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天津)东方博康医药有限公司 | 39,839.81 | 19,519.42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海南鸿益有限公司 | 37,864.08 | 35,781.55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周口有限公司 | 29,514.56 | 29,514.56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楚雄有限公司 | 21,844.66 | 24,271.84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贵州有限公司 | 16,864.08 | 16,864.08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泰安有限公司 | 15,533.98 | 38,834.95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云南有限公司 | 11,378.65 | 7,495.15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赣州有限公司 | 11,242.72 | 11,242.72 |
合同负债 | 国药中原(河南)医疗保障有限公司 | 7,766.99 | 7,766.99 |
合同负债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自贡有限公司 | 6,990.30 | 7,378.64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 | 5,621.36 | 5,621.36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黔东南州医药有限公司 | 2,951.46 | 2,951.46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焦作有限公司 | 77,388.35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甘肃有限公司 | 41,653.01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江西有限公司 | 38,834.95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安顺有限公司 | 1,941.75 | |
小 计 | 81,044,218.26 | 71,559,658.88 | |
其他应付款 | |||
其他应付款 | 中国医药集团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 52,648,333.27 | 51,047,783.64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 803,200.00 | 1,312,200.00 |
其他应付款 | 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 76,550.00 | 76,550.00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工程(武汉)信息与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 29,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国药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916,675.76 |
其他应付款 | 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68,409.00 | |
其他应付款 | 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691,656.44 |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捷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 | |
小 计 | 53,557,083.27 | 54,463,274.84 | |
租赁负债 | |||
租赁负债 | 北京国药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7,019,580.88 | |
租赁负债 |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3,664,771.78 | |
租赁负债 | 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3,114,801.27 | |
小 计 | 7,019,580.88 | 17,568,936.56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3,114,801.27 | 2,977,696.1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北京国药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3,769,782.62 | 4,652,551.4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3,664,771.78 | 4,111,938.69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102,354.16 | |
小 计 | 10,549,355.67 | 11,844,540.40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大额发包合同
单 位 | 使用人 | 内容 | 合同金额 | 合同期限 | 未来需履行义务的金额 |
中国医药集团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云南生物制品产业化基地项目总承包合同 | 629,890,000.00 | 2019年9月到2022年6月 | 25,031,2046.73 |
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重组凝血因子生产车间项目总承包合同 | 177,604,095.82 | 2020年12月到2022年6月 | 47,602,552.07 |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137,317,461.5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公司拟以2021年12月总股本1,373,174,6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2股,转增股本274,634,923.00股,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分红总金额137,317,461.50元(含税),不送红股。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主要业务为生产和销售血液制品。公司将此业务视作为一个整体实施管理、评估经营成果。因此,本公司无需披露分部信息。本公司按产品/地区分类的营业收入详见第十节七、61。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794,801.25 | 6,825,144.38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49,753,166.97 | 172,118,170.84 |
合计 | 150,547,968.22 | 178,943,315.2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
委托贷款 | ||
债券投资 | ||
通知存款 | 794,801.25 | 6,825,144.38 |
合计 | 794,801.25 | 6,825,144.38 |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49,927,623.13 |
1至2年 | 6,275.00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49,933,898.13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 | 146,300,000.00 | 169,000,000.00 |
保证金往来款 | 3,614,623.13 | 3,220,960.09 |
押金、备用金 | 19,275.00 | 58,258.75 |
合计 | 149,933,898.13 | 172,279,218.84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161,048.00 | 161,048.00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161,048.00 | 161,048.00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80,731.16 | -161,048.00 | 19,683.16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180,731.16 | 180,731.16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61,048.00 | 19,683.16 | 180,731.16 | |||
合计 | 161,048.00 | 19,683.16 | 180,731.1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国药集团武汉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 | 110,000,000.00 | 1年以内 | 73.37 | |
国药集团贵州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 | 26,000,000.00 | 1年以内 | 17.34 | |
宜宾市叙州区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 | 7,300,000.00 | 1年以内 | 4.87 | |
北京国药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往来 | 3,558,623.13 | 1年以内 | 2.37 | 177,931.16 |
通江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 | 3,000,000.00 | 1年以内 | 2.00 | |
合计 | / | 149,858,623.13 | / | 99.95 | 177,931.16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585,334,887.32 | 3,585,334,887.32 | 1,045,334,887.32 | 1,045,334,887.32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3,585,334,887.32 | 3,585,334,887.32 | 1,045,334,887.32 | 1,045,334,887.32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1,045,334,887.32 | 2,540,000,000.00 | 3,585,334,887.32 | |||
合计 | 1,045,334,887.32 | 2,540,000,000.00 | 3,585,334,887.32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
其他业务 | 13,114,392.23 | 3,809,955.11 | 10,302,285.10 | 2,150,670.86 |
合计 | 13,114,392.23 | 3,809,955.11 | 10,302,285.10 | 2,150,670.86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血液制品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血液制品 | ||
其他 | 132,075.47 | 132,075.47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国内地区 | 132,075.47 | 132,075.47 |
国外地区 | ||
合计 | 132,075.47 | 132,075.47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74,005,000.00 | 69,470,000.0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1,153,072.99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12,000,000.00 | |
合计 | 86,005,000.00 | 70,623,072.99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95,355.73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098,678.47 | 政府补助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70,791.74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152,742.6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748,829.8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161,465.1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389,098.97 | |
合计 | 3,919,637.4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11 | 0.57 | 0.5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05 | 0.57 | 0.57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杨晓明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4月22日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