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香江控股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的更正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16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9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香江控股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现就公告中的转让方主体对应的具体产品进行明确披露,具体修改如下:

1、原:“重要内容提示:

●近日,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香江”)通知,南方香江与公司股东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鹰基金”)、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顺安”)于2019年9月11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由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每股2.52元的价格分别转让其持有的118,090,433股、118,090,400股公司股份给南方香江,南方香江合计受让股份总数为236,180,8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55%,股份转让价款合计595,175,699.16元。”

现更正为“重要内容提示:

●近日,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香江”)通知,南方香江与公司股东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金鹰穗通定增333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金鹰基金”)、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金元顺安云栖3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金元顺安”)于2019年9月11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由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金鹰穗通定增333号资产管理计划”)、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金元顺安云栖3

号资产管理计划”)以每股2.52元的价格分别转让其持有的118,090,433股、118,090,400股公司股份给南方香江,南方香江合计受让股份总数为236,180,8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55%,股份转让价款合计595,175,699.16元。”

2、原“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一、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11楼自编1101之一J79

2、法定代表人:刘志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4448348X6

4、注册资本:人民币51,020万元

5、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2、法定代表人:任开宇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17867285E

4、注册资本:人民币34,000万元

5、经营范围:募集基金、管理基金和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现更正为:“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一、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金鹰穗通定增333号资产管理计划”)

1、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11楼自编1101之一J79

2、法定代表人:刘志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4448348X6

4、注册资本:人民币51,020万元

5、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金元顺安云栖3号资产管理计划”)

1、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2、法定代表人:任开宇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17867285E

4、注册资本:人民币34,000万元

5、经营范围:募集基金、管理基金和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更正。

由此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