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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闽能源: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8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和核查,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2、同意提名张骏先生、郭政先生、苏杰先生、唐晖先生、杨艳女士、张天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林联青先生、温步瀛先生、许萍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格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进行了审核,本规划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依法享有的股东权利。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洪 波温 步 瀛许 萍

2022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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