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新日恒力股票代码:600165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豪进住所:浙江省乐清市翁垟街道六池路5号通讯地址:浙江省乐清市翁垟街道六池路5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签署日期:2019年8月7日
信息义务披露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它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无需获得政府部门的批准。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第三节 减持股份的目的 ...... 3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4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6
第七节 声明 ...... 7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8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9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0
第一节 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新日恒力、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陈豪进 |
本报告书 | 指 |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陈豪进,男,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330382********3113;住所为:浙江省乐清市翁垟街道六池路5号,通讯地址为:浙江省乐清市翁垟街道六池路5号。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减持股份的目的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的目的为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做出的安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持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于2019年7月9日披露了《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临2019-041号公告),即拟在2019年7月30日至2020年1月2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总计不超过6,847,000股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继续按照上述减持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实施上述减持计划,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50,924,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7.44%。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9年7月31日至2019年8月6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16,681,100股股份,累计减持比例占上市公司总股本2.43561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34,242,9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4.999812%。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股东 名称 | 减持 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股数 | 减持比例% |
陈豪进 | 大宗 交易 | 2019.7.31-2019.8.5 | 3.60 | 13,690,000 | 1.998879 |
集中 竞价 | 2019.7.30-2019.8.6 | 3.85-4.00 | 2,991,100 | 0.436731 |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八节 备查文件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通知函。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陈豪进
日期:2019年8月7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河滨街 | |
股票简称 | 新日恒力 | 股票代码 | 600165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陈豪进 | 信息披露义务人联系地址 | 浙江省乐清市翁垟街道六池路5号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
不变,但持股份发生变化□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
否■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 协议转让 □ | ||
国有股行政划转变更 □ | 间接方式转让 □ |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 执行法院裁定 □ | |||
继承 □ | 赠与 □ | |||
大宗交易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50,924,000股 | |||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7.44%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股份数量:34,242,900股 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股份数量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4.999812% 本次权益变动数量:16,681,100股 | |||
本次权益变动比例:2.435610%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豪进
日期: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