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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日恒力第八届监事会第八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1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监事会

● 本次监事会共两项议案,经审议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公司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8月19日下午1:30在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韩存在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提交本次会议的两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关于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1、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当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2)变更介绍

A、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B、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并发布的新收入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2、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原收入准则),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收入的金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

更,在衔接规定方面,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按照新的会计准则重新评估了公司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监事会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O二O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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