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通知于2021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材料于2021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8月23日上午10:00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五) 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高小平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及总经理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提交本次会议的三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临2021-031号公告)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临2021-032号公告)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O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