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月7日,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1年1月7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 | 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 | 1,161,720,503 | 50.77 |
2 | 联美集团有限公司 | 389,960,458 | 17.04 |
3 | 拉萨和泰装修有限公司 | 103,946,279 | 4.54 |
4 | 金鹰基金-浙商银行-云南国际信托-云信富春5号单一资金信托 | 77,538,102 | 3.39 |
5 | 周泽亮 | 56,128,116 | 2.45 |
6 | 周如明 | 54,330,000 | 2.37 |
7 | 联众新能-国泰君安-19联众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 37,096,781 | 1.62 |
8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 | 34,213,566 | 1.50 |
9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凌顶十八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2,110,058 | 0.97 |
1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9,599,330 | 0.86 |
公司前十大股东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前十大股东与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一致。
特此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