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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控股:武汉控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19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股东:

2021年,公司董事会秉承绿色生态发展理念,把握国家宏观政策及产业趋势,持续深耕水务环保及水环境治理市场,立足武汉,辐射全国,积极探索产业发展新思路、新市场,严格履行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事项,忠实、勤勉、尽责的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报告期内,在全体董事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实现了水务工程业务布局及资源高效整合,完善了公司产业链布局,增强了公司综合竞争力,打造了“投、建、管、运”一体化的水务环保综合服务供应商,有力推动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年度经营情况

2021年,中国经济逆风而上,以强大的韧性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在这开局之年、起步之年里,公司跟随着江城武汉奋力践行长江大保护、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目标坚定且坚实的脚步,统筹拉动污水处理、自来水生产、隧道运营“三驾马车”并驾齐驱,并在夯实主营业务的基础上,拓宽发展路向,通过收购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股权,优化延伸了公司产业链领域,实现“投、建、管、运”一体化的业务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带领全体员工勠力同心、锐意进取,加强技术革新及创新探索力度;落实日常经营及安全生产工作,跟踪投资建设项目进度,努力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多价值。报告期内,公司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01,189.92万元,营业成本148,374.50万元,均完成年度经营计划目标;受沙湖污水处理厂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收补偿等非经营性损益事项影响,公司2021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9,893.63万元,高于年度经营计划目标;同时,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对部分污水处理厂实施了改扩建工程项目,使得污水处理业务运营成本及资金成本相应增加,另受公司子公司排水公司及武汉水务环境申请研发项目、公司借款增加、汇率变动、应收款项回收周期变缓等因素影响,公司2021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4.74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802,552.15万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70,644.04万元。

1、污水处理业务

公司通过实时监控调度污水管网、加强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加大污水管网疏捞力度等措施提高污水处理量;通过全方位运行监测、精准调整设备参数、全时段水质监控等手段,确保尾水达标排放。报告期内,公司所属各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营稳定,公司总污水处理规模已由301.5万吨/日增至318.4万吨/日,全年实现污水处理量92,981.81万吨,同比增加14,685.40万吨,增幅18.76%,污水排放综合合格率达100%。此外,公司正在推进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龙王嘴污水处理厂等污水设施扩建项目的实施,未来随着上述项目的陆续建成投产,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污水处理能力,提高规模效应及区域经营优势。

2、自来水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宗关水厂和白鹤嘴水厂总设计处理能力为130万吨/日,能够充分满足服务区域内社会用水需求。公司下属两水厂不断优化调整生产运营方案,加强生产设施设备保养维护,有效确保出水水质提质达标。2021年度实现供水量30,383.86万吨,同比增加849.12万吨,增幅为2.87%,虽较2020年略有提升,但尚未恢复到2020年疫情前的供水量水平。

3、隧道运营业务

报告期内,长江隧道公司全年安全无事故运营,车辆总通行量为2,468.02万辆,日均流量约为6.76万辆,长江隧道公司通过政府营运补贴获得回报。长江隧道公司始终坚持以对外拓展为公司重要发展战略,已于2021年9月与济南黄河隧道签署济南济泺路穿黄隧道安全体系培训服务协议。该协议的签署是长江隧道公司继汕头海湾隧道运维管养技术服务后又一次成功的技术服务输出,为企业打开了更为广阔的拓展空间。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公司董事会共组织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及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14项,均采取了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充分保障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和投票权,投资者权益得到了切实保护。公司董事会及时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实施完成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开展的各项工作:

1、根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于2021年6月25日实施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8元,2020年度共派发现金红利7663万元);完成了公司“14武控02”债券兑付及公司绿色债券2021年付息相关工作。以上工作切实

回馈了股东,有效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

2、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融资结构、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2020年12月11日、2020年12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发行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简称:21武汉三镇SCP001,代码:012101803.IB);

3、完成公司2021年度经营目标情况:2021年,公司实现处理污水量92,981.81万吨,完成年度经营计划(90,481万吨)的103%;供水量30,383.86万吨,完成年度经营计划(30,345万吨)的100%;实现营业收入201,189.92万元,完成年初计划(192,040万元)的105%;营业成本148,374.50万元,完成年初计划(148,807万元)的99.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9,893.62万元,完成年初计划(13,415万元)的297%。

(二)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1年,董事会严格遵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规定,继续强化管理、规范经营,以科学决策促发展、勤勉尽责行职权为准则,全面做好公司生产运营及管理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审议议案内容总计32项,主要内容涉及收购工程公司100%股权、挂牌出让武汉远大弘元股权、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改聘独立董事、增补非独立董事、变更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议题。会议召开情况及决策内容如下:

1、2021年1月29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制订《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2、2021年3月29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业务工作报告;

(2)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2021年度公司更新改造项目计划的议案;

(7)关于预计2021年度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8)关于2021年度公司经营计划的议案;

(9)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0)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审计委员会关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13)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4)关于支付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报酬及续聘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15)关于支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报酬及续聘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6)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7)关于制订《定期报告工作制度》的议案;

(18)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21年4月2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公司关于拟挂牌出让武汉远大弘元股权的议案。

4、2021年6月23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改聘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5、2021年8月20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6、2021年8月26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修订《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4)关于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7、2021年10月2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8、2021年12月10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收购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2)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此外,董事会还组织召开了审计委员会5次、提名委员会4次,战略委员会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年报审计沟通见面会2次,重点审议了收购工程公司100%股权、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会计政策变更等议题,有效确保了董事会决策事项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

(三)法人治理结构完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的最新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对所属子公司管理控制,规范子公司经营行为,促进各子公司健康稳步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独立董事陶涛先生任职至2021年7月9日时已届满六年,公司依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改聘新的独立董事,并对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做出调整。公司董事袁建伟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汪海平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及战略发展,认真审慎的审议各项董事会议案,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科学决策,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1、公司董事会始终依法践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报告期内,完成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38份,并根据监管机构规定,对收购工程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转让远大弘元股权、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等事项进行了专题披露,让投资者及时、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及风险因素等重要信息。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信息披露事项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并顺利获得审核通过,公司连续数年被评为“信息披露工作良好公司”。

2、公司董事会在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过程中,始终坚持“事实第一、及时披露、公平对待”的原则,在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础工作的同时,力求与投资者建立良好的关系,为公司的发展服务,为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而不断努力。

(五)公司治理工作

为深入开展依法治企工作,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依法经营,根据监管

部门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组织董监高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湖北省国资委、湖北省证监局、湖北省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湖北辖区上市公司2021年董监高专题培训”、“湖北上市公司规范发展专题培训”等各类培训活动及“2021湖北高质量发展(全球)资本大会”、“提高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会议”等多项工作学习交流会议,达到有效促进公司规范化科学管理的目的。

为提升公司独立董事履职能力,推进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分别于2021年7月及11月组织新聘独立董事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组织所有独立董事参加了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六)内部控制建设

2021年,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规要求,切实履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实施职责,持续优化、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开展风险评估工作,确保现有的内控手册与公司相应制度以及实际执行过程相符合;建立健全内控绩效考核体系机制,提高内控工作积极性和时效性,确保内控检查、整改等工作落到实处,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体系的完善和风险控制能力的提升。

(七)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为优化完善产业链布局,打造“投、建、管、运”一体化的水务环保综合服务供应商,补全公司工程项目施工缺口,公司完成收购具备工程施工资质的公司股权的交易,进一步丰富了公司业务内容并发挥各业务间的协同效应,提升了公司资产规模及盈利能力;为更好的聚焦主营业务,优化资源配置,公司将出资500万元持有的武汉远大弘元10%股权通过公开挂牌方式以不低于评估价值5,186万元的价格转让,盘活了存量资产,提高了资产经营能力和运营质量。

三、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2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承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股东大会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坚持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积极开拓水务环保市场,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并重点指导及配合经理层做好以下工作:

(一)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并结合公司经营及资产规模发展状况,持续健全完善公司制度管理体系,优化企业内部法人治理结构;

(二)加快推进工程公司收购完成后的全方位整合工作,依托工程公司具备工程项

目施工资质优势,增强上市公司产业协同和规模效应,实现“1+1>2”,全面打造“投、建、管、运”一体化的水务环保综合服务供应商;

(三)持续推进各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泵站改扩建项目建设,增强污水处理能力,提升污水处理水质,满足相关环保法规要求;

(四)加强与科研院所、知名高校及高新科技企业的产业合作,促进上市公司资本市场功能与科研机构专业资源的深层融合,增强上市公司科技底蕴及市场核心竞争力。;

(五)以双碳目标及污水资源化利用等产业政策为契机,充分挖掘公司现有资源在光伏发电、污水能源转化、污泥资源化、再生水利用、固废处置等绿色新兴业务的潜在价值。

请审议。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9日

议案二 :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股东:

作为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组织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的行使独立董事权利,重点关注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及生产经营状况,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审议各项议案,依法依规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对公司运营的独立审慎督促作用,监督公司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我们在2021年度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2021年6月,因公司独立董事陶涛先生任职已届满六年,无法继续担任独立董事,经公司第八届董事第二十一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改聘吴立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现任独立董事为贾暾先生、张司飞先生、杨小俊先生、吴立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贾暾先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武汉市江汉区财政局行政事业财务科专管员,武汉市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财务科副科长,湖北阳光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长江证券投资银行上海分部副经理、质量控制部副经理,湖北武大有机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总会计师、副总经理、审计总监,海波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武汉方正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现任杭州上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张司飞先生,管理学博士,应用经济学博士后。从事区域经济学的教学和科研,主要研究领域为创新和区域经济发展。现任教于武汉大学中国中部发展研究院,副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杨小俊先生,工学博士。曾任教育部纺织印染清洁生产工程中心副主任,给排水教研室主任。现任教于武汉纺织大学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吴立先生,工学博士。曾任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工程学院地下工程领域教授、博

士生导师、副院长,作为访问学者赴德国魏玛包豪斯大学从事地下工程相关研究。现任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地下工程领域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作为武汉控股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所要求的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积极参与公司管理,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2021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股东大会3次,我们均亲自出席,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在会议召开前,我们获取并详细审阅了公司提前准备的会议资料,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对需要事前认可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我们对报告期内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有反对或弃权等情况。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任职情况2021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陶涛离任44002
贾暾现任88003
张司飞现任88003
杨小俊现任88003
吴立现任44001

此外,2021年公司还召开了审计委员会5次、提名委员会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战略委员会2次、年报审计沟通见面会2次,我们均亲自出席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报告期内,我们还通过实地考察、会谈、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发展及规范运作情况,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在此过程中,公司及管理层积极配合,及时针对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与我们充分沟通,征求意见,听取建议,为我们更好的履职尽责提供了必要条件和充分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1年,我们对公司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对其合法合规性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关联交易事项均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并及时在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指定报纸及网站上予以充分披露。

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对该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时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专业资源和优势,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关联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同意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12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收购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我们对该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本次股权收购有利于公司优化完善自来水产业链布局,高效整合资源,增强上市公司综合竞争力,打造“投、建、管、运”一体化的水务环保综合服务供应商。公司为本次交易聘请的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符合《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其具备为本交易进行资产评估出具专业意见的能力。该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评估机构具有充分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原则,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确定,关联人对本次交易做出了业绩补偿承诺,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对该关联交易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此关联交易行为,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有关规定,我们对2021年度公司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核。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担保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399,147万元,对外担保

余额为399,147万元,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67.20%。所有担保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违规担保行为,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2021年6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改聘独立董事的议案》,我们经过认真细致的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由于《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独立董事陶涛先生任职至2021年7月9日即将届满六年,不能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因此公司董事会须依规改聘新的独立董事,不存在上述原因之外的其他情况。公司董事会提名吴立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该候选人具备《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同意上述董事会议案和董事会决议的有关内容,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12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我们经过认真细致的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因部分董事辞职,公司董事会需增补新的董事,不存在除上述原因外的其他原因。经充分了解本次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汪海平先生的职业、学历、职称等情况,汪海平先生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本次董事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的相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同意公司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完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体系,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评情况。我们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2021年度公司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未有

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况发生。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仍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既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经营生产的需要,又有利于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成果,符合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我们同意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1、与股改相关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水务集团于2019年6月6日就积极推进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履行期限作出“在2024年6月30日前实施武汉控股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的承诺变更,该承诺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通过,我们在审议过程中已发表独立意见。目前该承诺正在履行中,无违反承诺的情况发生。

2、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

2013年6月19日,水务集团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出具了5年内实现自来水业务整体上市以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但由于水务集团自来水业务资产盈利能力不具备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基于对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条件的审慎分析,水务集团变更了有关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履行期限。

公司控股股东水务集团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中作出的各相关承诺事项均在履行中,无违反承诺的情况发生。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披露工作;根据监管机构规定,对收购工程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转让武汉远大弘元股权、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等事项进行了专题披露,让投资者及

时、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及风险因素等重要信息;同时完成公司各类临时公告38项。我们对公司2021年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均符合《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切实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报送程序,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公允和全面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帮助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状况,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1年,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规要求,切实履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实施职责,持续优化、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开展风险评估工作,确保现有的内控手册与公司相应制度以及实际执行过程相符合;建立健全内控绩效考核体系机制,提高内控工作积极性和时效性,确保内控检查、整改等工作落到实处,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体系的完善和风险控制能力的提升。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并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5次、提名委员会4次,战略委员会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年报审计沟通见面会2次,各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会议通知及资料送达及时,议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会议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予以回避。同时,我们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经营状况,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切实履行独董职责,以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内容,依规作出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积极推进董事会的科学、高效、规范运作和决策。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赋予的权利,独立客观、忠实诚信、勤勉尽责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努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公平、有效。

2022年,我们将继续以诚信、勤勉、审慎、务实的态度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沟通交流,深入掌握公司经营状况,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积极推动和不断完善公司各项治理水平,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献计献策,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请审议。

独立董事:贾暾 张司飞 杨小俊 吴立2022年3月19日 .

议案三: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股东: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如下:

一、合并报表范围

本公司财务决算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包括母公司及排水公司、长江隧道公司、武汉水务环境公司、宜都水务环境公司、武汉城排天源环保公司、仙桃水务环境公司、济泽水务环境公司、黄梅济泽水务环境等八家子公司。

二、营业收入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1,190万元,其中供水收入16,224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76,441万元,水务工程收入831万元,垃圾渗滤液处理收入848万元,其他业务收入6,846万元。

三、成本费用

1、营业成本148,374万元,其中供水成本16,379万元,污水处理成本113,760万元,隧道成本11,211万元,水务工程成本310万元,垃圾渗滤液处理成本1,212万元,其他业务成本5,502万元。

2、管理费用7,159万元。

3、销售费用7万元。

4、研发费用5,869万元

5、财务费用33,848万元。

四、税金及其他

1、税金及附加2,716万元。

2、信用减值损失-18,050万元。

3、资产减值损失143万元。

4、资产处置收益48,226万元。

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2万元。

6、投资收益1,717万元。

7、其他收益7,369万元。

五、盈利水平

1、营业利润42,590万元。

2、营业外收入2,890万元, 营业外支出133万元。

3、利润总额45,347万元。

4、所得税费用6,310万元。

5、年度盈利

2021年公司实现净利润39,03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9,894万元,其中母公司-6,336万元,排水公司48,852万元, 隧道公司0万元,仙桃公司218万元、武汉水务环境、宜都、济泽、黄梅公司-2,840万元;少数股东损益-857万元。

2021年基本每股收益0.56元,每股净资产8.04元,净资产收益率7.21%。

六、资产负债情况

至本报告期末止,总资产由年初的1,632,904万元增加至1,802,55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由年初的537,478万元增加至570,644万元,负债总额由年初的1,071,026万元增加至1,208,616万元。

七、现金流情况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869万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7,739万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5,201万元。

请审议。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9日

议案四: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股东:

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8,936,276.95元,根据公司财务状况,拟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709,569,692股计算,向全体股东以派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10股派现金红利1.69元(含税),共计119,917,277.95元。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请审议。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9日

议案五:关于预计2021年度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公司股东: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的需要,为增强公司污水处理能力,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同时确保公司污水处理业务满足国家环保政策的规定及社会公众需求,2022年度公司拟采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及其他资本市场融资手段等方式筹措资金,实施部分污水处理厂、泵站等改扩建工程项目。具体项目投资计划如下:

一、2022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根据公司在建和拟建项目情况,预计2022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额共计7.04亿元,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性质项目总投资 (万元)2021年计划投资额(万元)
1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五期扩建工程续建87,18719,600
2龙王嘴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四期)续建59,89716,590
3汤逊湖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江工程续建71,30419,810
4汤逊湖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江工程(二期)新建15,17710,500
5龙阳湖泵站及出站管道改造工程新建6,5443,850
合计240,10970,350

上述“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五期扩建工程”、“龙王嘴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四期)”、“汤逊湖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江工程”项目已经以前年度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开工建设。

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五期扩建工程(续建)

1、项目投资额:该项目总投资87,187万元,截止2021年末累计已支付21,976万元,2022年计划支付19,600万元。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南太子污水处理厂五期扩建10万立方米/日规模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尾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3、项目周期:2020年12月-2023年6月

4、项目进度:正在主体结构施工。

5、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扩建工程完成后,处理规模将增加10万立方米/日。项目建成后将提高公司污水处理能力及主营业务规模,有利于发挥规模效应,增强污水处理业务盈利能力。

(二)龙王嘴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四期)(续建)

1、项目投资额:该项目总投资约59,897万元,截止2021年末累计已支付22,559万元,2022年计划支付16,590万元。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将处理能力由30万立方米/日扩建至40万立方米/日,出水水质达到GB18918《城镇污水处理厂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3、项目周期:2020年12月-2022年12月

4、项目进度:正在主体结构施工。

5、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扩建工程完成后,处理规模将增加10万立方米/日。项目建成后将提高公司污水处理能力及主营业务规模,有利于发挥规模效应,增强污水处理业务盈利能力。

(三)汤逊湖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江工程(续建)

1、项目投资额:该项目总投资71,304万元,截止2021年末累计已支付5,411万元,2022年计划支付19,810万元。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处理后的尾水经汤逊湖污水处理厂内泵站提升后,沿滨湖路、武大园路、华师园北路、茅店山路和三环线敷设的管道进入巡司河,最终排入长江。管道全长约11.6km。

3、项目周期:2020年11月-2022年12月

4、项目进度:正在进行竖井施工与顶管顶进。

5、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为贯彻与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污水治理有关政策法规、规范及标准,结合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及污水、流域水环境等规划,通过改变汤逊湖污水处理厂现状尾水排放途径,确保该厂生产运行及尾水排放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避环保违法风险。

(四)汤逊湖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江工程(二期)(新建)

1、项目投资额:该项目总投资15,177万元,2022年计划支付10,500万元。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将汤逊湖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江管一期工程从东港进行延伸,二期工程为沿东港-巴黎春天-文化大道-李桥一路-巡司河进行双排DN1200管敷设,长度约2公里。

3、项目周期:2022年1月-2022年12月

4、项目进度:正在进行大临搭设工作。

5、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按照环保要求,为了与汤逊湖污水处理厂排江一期工

程管道衔接发挥系统效应,并防止尾水通过陈家山闸排入长江影响白沙洲水厂水源地安全,确保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行及尾水排放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避环保违法风险。

(五)龙阳湖泵站及出站管道改造工程(新建)

1、项目投资额:该项目总投资约6,544万元, 2022年计划支付3,850万元。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将泵站规模由1.0立方米/秒扩容至1.4立方米/秒,并同步改造更新电气、除臭等设施;沿金龙南路和三角湖北路新建出站管道,其中DN1000毫米污水压力管道约1660米,d1200~d1350毫米污水重力管道约990米。

3、项目周期:2021年11月-2022年12月

4、项目进度:正在进行大临搭设工作。

5、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龙阳湖污水泵站服务片区污水管道已超负荷运行,存在流速过大的潜在风险;同时,由于泵站部分配套设施老化,无法满足运行需求,需对其进行更新改造。项目建成后,将极大提升片区污水系统的转输能力及安全性,降低区域水环境污染的可能性,提高公司污水处理能力及主营业务规模,有利于发挥规模效应,增强污水处理业务盈利能力。

通过实施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污水处理设计规模合计将增加20万立方米/日,年污水处理量最大可增加约7,300万立方米,能够提升主营业务经营规模及市场份额,有利于增强生产经营效益及盈利能力,降低运行成本,消除运行及环保风险,规模效应及区域经营优势更加明显,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武汉市水务行业的市场地位。

公鉴于建设工程项目受到诸多外部因素影响,因此,上述工程项目存在不能如期完工及投资额超概算的风险。针对以上风险,公司将制定严密的进度总控制计划,合理安排工期,通过组织、管理、经济、技术等措施对各项目进度进行全程控制,同时通过规范合理的招投标,选择实力强、经营好的专业工程建设单位,并利用合同条款控制工期风险,监督施工单位进度计划的执行,从而有效确保建设项目的如期完成;同时,公司将充分发挥在水务项目建设方面的管理优势及积累的丰富经验,在保证项目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控制设计、招标、施工等各个环节的成本费用,加强项目跟踪审计工作,力争建设资金控制在批复的投资概算范围内。但由于工期较长及建材人工价格上涨等原因,上述项目计划投资额仅为预测数,最终投资额以实际投入金额为准。

请审议。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9日

议案六: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股东: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已于2021年3月19日分别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请审议。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3月19日

议案七:关于支付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报酬及续聘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股东:

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该所2021年对公司财务报告审计业务的工作量,参考市场价格水平(详见附件),拟支付该所报酬90万元。同时拟续聘该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请审议。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9日

议案八:关于支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报酬及续聘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股东:

公司聘请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该所2021年对公司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工作量,参考市场价格水平(详见附件),拟支付其2021年度内控审计费22万元。同时拟续聘该所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请审议。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3月19日

议案九: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及经营状况,为加强关联交易规范运作,提高决策管理效率,现对2022年度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合并简称“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关联人关联交易类别2021年预计 金额(万元)2021年实际发生 金额(万元)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向关联人销售商品16,69016,224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19,02232,519武汉水务集团下属子公司工程公司中标我公司龙王嘴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四期)施工总承包项目、武汉市汤逊湖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三期)项目,报告期内上述项目工程进展较快,实际投资进度亦相应加快。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人共同 对外投资25,0000公司及子公司综合考虑潜在对外投资项目的实施区域、资质要求、融资需求、竞争态势、盈利模式及收益水平等因素,2021年度未与北京碧水源共同参与国内水务、环保类项目的投资事项。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4000由于工程项目实施的不确定性以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项目未按原定计划实施。
合 计61,11248,743

关联关系说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水源”)分别于2021年12月20日、2022年1月10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累计7,095,692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后,截止2022年1月10日收盘,碧水源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8,63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碧水源不再是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碧水源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预计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如下:

关联人关联交易 类别2022年预计金额(万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万元)上年实际发生金额(万元)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15,9471,35816,224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9032,519公司已于2022年1月7日完成关联方下属工程公司100%股权收购,因此公司与工程公司之间的交易不再构成关联交易。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80,0000公司已于2022年1月7日完成关联方下属工程公司100%股权收购,因此工程公司向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商品和服务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合 计96,0371,35848,743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水务集团”)法人代表:黄思企业类型:国有独资注册地: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170号注册资本:127,000万元经营范围:从事给排水行业的投资、建设、设计、施工、运营管理、测绘、物探、技术开发咨询;给排水、节水、环保相关设备及物资的生产、销售和维修;水质监测;水表生产、销售及计量检测;抄表营销代理服务;房地产开发及经营管理;建筑装饰材料、建筑机械批发兼零售;信息技术的研发和服务;住宿和餐饮(仅限持证分支机构经营)。(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的期限内方可经营)实际控制人: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水务集团于2002年10月由原武汉市自来水公司、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

司等单位组建而成,主要负责武汉市主城区(除青山区)供水和污水处理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水务集团所从事的供水业务包括从水源取水、自来水净化到输配水管网完整的供水业务产业链,供水能力490万立方米/日,在供水能力、资产规模、技术装备、企业管理和经济技术指标等方面,均处于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水务集团总资产345.58亿元,净资产96.17亿元,营业收入56.83亿元,净利润-0.28亿元。

2. 关联关系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水务集团持有本公司40.18%的股份,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与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1、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公司与武汉水务集团之间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主要为本公司通过武汉水务集团拥有的供水管网资源销售自来水,其定价依据为公司与武汉水务集团签署的《自来水代销合同》,该合同已经2020年12月11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0年12月29日公司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公司与武汉水务集团之间的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武汉水务集团及其子公司承接的本公司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及其他下属单位更新改造及大修理工程。武汉水务集团承接的更新改造及大修理工程以同等条件下的国家标准定额及市场同类交易价格为依据确定合同金额。

3、向关联人提供商品和相应服务

公司与武汉水务集团之间的向关联人提供商品和相应服务主要包括:公司下属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接的武汉水务集团固定资产投资、更新改造及大修理工程,所承接的工程以同等条件下的国家标准定额及市场同类交易价格为依据确定合同金额,如工程金额较大,则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最终中标单位及中标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以及对外发展的需要,同时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专业资源和优势,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也不会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请审议。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3月19日

议案十: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股东:

2021年,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遵循《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规定,从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情况等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公司合法规范运作,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现将2021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1年,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议案9项。监事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召开情况和决策内容如下:

1、2021年3月29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2021年4月28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2021年8月26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21年10月26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5、2021年12月10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监事会根据公司全年的工作情况,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等程序均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并及时、准确、完整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经营层根据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授权,依法合规的开展各项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内控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保障了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能够秉持忠实、勤勉、尽责、廉洁、自律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各项制度开展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报告等情况进行了持续认真的检查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完备、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2021年度各类财务报告均能真实、客观、准确、完整、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现状及经营成果。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兼顾和平衡了公司发展、财务状况及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的关系,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及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成长的成果。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4、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各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各项关联交易均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决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及股东均依规回避表决,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战略需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5、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监督职能,督促公司持续优化、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定期查阅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资料;听取内部控制部汇报内控工作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本年度公司根据内外部情况的变化,围绕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以内部控制评价和内外部审计所发现问题的整改为抓手,对公司各下属单位内部控制体系进行了完善,进一步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提升了公司风险管控能力,为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了有力支撑。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围绕公司整体经营目标,结合新形势,按照新要求,进一步强化监督、促进规范,提高实效,重点围绕董事会依法运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关联交易、资金管理等方面强化监督,督促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审议。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3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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