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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工:上海建工关于终止所属子公司分拆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2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1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建工材料工程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预案》等与分拆上市相关的议案,拟分拆所属子公司上海建工建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上海建工材料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建材科技”)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简称“本次分拆上市”)。现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分拆上市,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终止本次分拆上市的原因

鉴于公司拟调整建材工业板块战略规划,加大在建筑建材领域的研发投入,拓展数字化技术在绿色建筑工业中的应用,逐步提升建材科技对新技术、新产品与传统产业的融合能力,增强其价值创造能力,未来另行筹划其上市方案。因此,公司拟终止建材科技分拆上市方案,并撤回相关上市申请。

二、终止本次分拆上市的具体过程

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所属子公司分拆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分拆上市事项。

(一)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终止本次分拆上市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在公司筹划及推进建材科技分拆上市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建材科技分拆上市的相关工作。鉴于公司拟调整建材工业板块战略规划,加大在建筑建材领域的研发投入,拓展数字化技术在绿色建筑工业中的应用,逐步提升建材科技对新技术、新产品与传统产业的融合能力,增强其价值创造能力,未来另行筹划其上市方案。因此,经审慎研究决定,公司拟终止建材科技分拆上市方案。

终止所属子公司分拆上市事项是公司经过审慎研究的结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侵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分拆上市的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终止本次分拆上市事项出具了相关的核查意见,认为:上市公司本次分拆上市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所披露的进展信息与实际开展的相关工作情况相符;上市公司终止本次分拆上市的原因具有合理性;上市公司终止本次分拆上市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的要求,针对本次分拆上市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行为进行自查。自查期间为:本次分拆上市预案披露之日(2020年1月9日)起,至公司披露《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所属子公司分拆上市的公告》前一日(2021年1月21日)止。本次自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建材科技主要负责人,聘请的中介机构经办人员,参与制订、论证、审批等相关环节的有关机构和人员等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前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公司就自查内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起查询申请,待取得交易数据并完成相关自查后,公司将及时予以上报。

四、终止本次分拆上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公司终止建材科技分拆上市,对公司及其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不会产生显著不利影响,也不会阻碍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待建材科技培育、发展新兴建材业务后,公司将依照分拆上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另行筹划其上市方案。

五、承诺事项

公司承诺在终止本次分拆上市事项后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含分拆上市)。

六、其他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对终止建材科技分拆至主板上市事项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影响深表歉意,同时对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广大投资者、主管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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