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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贝岭关于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4

证券代码:600171 证券简称:上海贝岭 公告编号:临2019-41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于2019年1月1日变更,从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会导致公司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等会计指标发生变化,不会产生实际现金流,也不会对公司实际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 经公司初步测算,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导致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出现盈亏性质改变。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将增加2018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所有者权益281,591,169.74元,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将增加43,052,045.39元。

? 风险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若相关资产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导致其公允价值变动,可能会增加公司未来年度业绩波动的风险。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时审议并同意该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形成了书面决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方法原确定为成本计量模式。为了更加客观的反映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真实价值,增强公司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并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的会计政策保持一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自2019年1月1日起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1、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主要为长期用于出租的房屋建筑物,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按照资产的使用寿命,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

2、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不对其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并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者发生毁损,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的,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1、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累积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7年12月31日
项目追溯调整前追溯调整后影响(增加+/减少-)影响比例
投资性房地产184,145,736.06464,780,000.00280,634,263.94152.40%
递延所得税负债5,847,044.9047,942,184.4942,095,139.59719.94%
盈余公积150,913,193.39174,767,105.8223,853·,912.4315.81%
未分配利润382,150,117.84596,835,329.75214,685,211.9156.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393,470,746.462,632,009,870.81238,539,124.359.97%
所有者权益合计2,421,200,664.742,659,739,789.09238,539,124.359.85%
2018年12月31日
项目追溯调整前追溯调整后影响(增加+/减少-)影响比例
投资性房地产177,366,270.89508,650,000.00331,283,729.11186.78%
递延所得税负债2,087,036.6851,779,596.0549,692,559.372381.01%
盈余公积158,521,896.33186,681,013.3028,159,116.9717.76%
未分配利润498,648,652.72752,080,705.49253,432,052.7750.8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515,641,442.412,797,232,612.15281,591,169.7411.19%
所有者权益合计2,544,679,509.162,826,270,678.90281,591,169.7411.07%

2、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18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追溯调整前追溯调整后影响(增加+/减少-)影响比例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87,346.5244,157,346.5243,870,000.0015267.28%
营业成本583,457,717.20576,678,252.03-6,779,465.17-1.16%
所得税费用1,313,558.758,910,978.537,597,419.78578.38%
净利润103,345,273.01146,397,318.4043,052,045.3941.6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2,037,124.54145,089,169.9343,052,045.3942.19%

公司聘请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房地产市场交易情况进行调查,并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进行合理测算评估,出具了东洲评报字【2019】第0907号、东洲评报字【2019】第0908号、东洲评报字【2019】第0909号、东洲评报字【2019】第0916号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投资性房地产的评估结果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出具了《关于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19)022866号】。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若相关资产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导致其公允价值变动,可能会增加公司未来年度业绩波动的风险。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及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海贝岭2019年关于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时,公司董事会针对本次会计政策出具了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所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便于公司管理层及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投资性房产的公允价值。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具备合理性、可操作性。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的要求,有利于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真实价值,增加公司财务信息的准确性。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原因,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由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说明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即对公司所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由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动态地反映公司所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

此同意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所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

(三)会计师事务所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结论性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出具了《关于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19)022866号】,认为公司关于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的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公允反映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董事会专项说明

(四)独立董事意见

(五)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19)022866号】

(六)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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